办理情形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因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的,按规定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包括个人医保信息记录的传递、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的转移。
2022年9月苏州上线国家医保信息平台后,参保职工在苏州大市范围内(市本级、姑苏区、高新区、吴中区、相城区、工业园区、吴江区、昆山市、太仓市、张家港市、常熟市)流动就业时医保关系无需办理转移手续。
办理渠道
➤ 线上办理:
若新就业地医保机构已接入国家平台(江苏省内各地医保经办机构均已接入),参保人可通过“江苏医保云”APP、“江苏省医疗保障局网上服务大厅”(网址详见文末二维码)“个人网厅”中的“转出申请”模块办理医保关系的转移接续手续;若新就业地医保机构未接入国家平台、申请时报错无法提交成功的,参保人可登录江苏省医疗保障局网上服务大厅”“个人网厅”,通过“我要办—转移凭证打印”不见面办理打印“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再将凭证交至新就业地医保机构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 线下办理:
参保人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至医保经办窗口申请办理。若新就业地医保机构未接入国家平台的,参保人需在原参保地申请出具“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后,再将凭证交至新就业地医保机构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参保人可通过“江苏医保云”APP、“江苏省医疗保障局网上服务大厅”(网址详见文末二维码)“个人网厅”中不见面办理“转入申请”。若转出地医保机构已接入国家平台、申请通过校验提交成功的,参保人员只需等待即可;若转出地医保机构未接入国家平台、申请报错办件无法提交成功的,参保人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原参保地出具的《参保凭证》至新就业地医保经办机构窗口申请办理医保关系转入手续。
办理流程
(一)转入地经办机构收到转入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生成并发出《联系函》。
(二)转出地经办机构接收《联系函》并录入相关信息,在10个工作日内生成并发出《信息表》,同时划转个人账户余额。
(三)1.转入地经办机构接收《信息表》并录入相关信息;2.转入地经办机构接收资金后5个工作日内划转至参保人个人账户。
转移进度查询方式
咨询电话
医保服务热线:12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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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苏州医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