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阳市司法局三举措筑牢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法治屏障”

政务   2024-11-04 22:01   山东  


莱阳市司法局不断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力度,通过完善审查制度、严把审查关口、提升审查质效等方式,充分发挥法治参谋助手作用,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完善合法性审查制度,规范制定流程


进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须制度先行,通过制度进一步明确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的主体权限、程序规范、内容合法的把握尺度。一方面,建章立制。出台《莱阳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明确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的范围、主体、程序、职责和责任,从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方面进行详细规范,用制度促进规范,全面细化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和实施标准。另一方面,聚焦重点。采取重大行政决策年度立项和动态立项相结合机制,编制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各单位在自主申报的基础上,对申报文件进行必要性审核。今年以来,各部门报送事项23项,经审核,确定《莱阳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规范管理办法》《关于加快畜牧业转型升级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莱阳市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细则》为莱阳市人民政府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严把合法性审查关口,健全审查方式


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是政府决策的“安全阀”,严把合法性审查关口至关重要。一方面,严把起草关。在决策承办单位起草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中,市司法局全流程予以指导,特别是对公示时间、专家论证人数及专家资质等方面进一步规范。另一方面,严把审核关。在受理送审材料过程中,严格审查决策承办单位是否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对于程序不完善的,及时退回决策承办单位补正;同时,基于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充分考虑该决策的背景、特点、性质、规律,对该重大行政决策内容进行实质性审查。今年以来对《莱阳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规范管理办法》提出审查意见9条,对《关于加快畜牧业转型升级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审查意见2条,有效规避了决策风险。



提升合法性审查质效,强化审查职责


构建“决策承办单位+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专职合法性审查”的审查格局,强化合法性审查职责,提高合法性审查质量。一方面,压实决策承办单位合法性初审职责。督促决策承办单位健全内部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推进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全覆盖、全面参与合法性初审环节,强化决策承办单位法制机构责任。另一方面,压实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职责。市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时,也须经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双重审核把关,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中的专业作用,促进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提质增效。今年以来,莱阳市司法局共进行3项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法律顾问出具法律意见书6份,公职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3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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