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主线,也是民族地区各项工作的主线。
2.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纲”,所有工作都要向此聚焦。
3.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根本政治保证是加强和完善党的全面领导。
4.我国民族工作的主题是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5.回顾党的百年奋斗历程,党的民族工作取得的最大成就是走出一条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
6.民族工作的重要原则:增进共同性、尊重和包容差异性。
7.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改善民生、凝聚人心。
8.“两个确立”:党确立习近平同志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确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地位。
9.“两个纳入”: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党的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政治考察、巡视巡察、政绩考核。
10.“三个意识”:引导各族群众增强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这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基本要求。
11.“三类基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培训基地、教育实践基地。
12.“三项计划”: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计划、各族青少年交流计划、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
13.“三个意义”:赋予所有改革发展以彰显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义,以维护统一、反对分裂的意义,以改善民生、凝聚人心的意义。
14.“三个不能”:不能把涉及少数民族群众的一般性事务工作简单归结为民族问题;不能把涉及少数民族群众的民事刑事问题简单归结为民族问题;不能把发生在民族地区的一般性矛盾纠纷简单归结为民族矛盾。
15.“三项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16.“四个与共”:要引导各族人民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这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价值引领。
17.“四类教育”: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干部教育、党员教育、国民教育体系、搞好社会宣传教育。
18.“四个特别”:民族地区干部要做到维护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态度特别坚决、明辨大是大非立场特别清醒、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行动特别坚定、热爱各族群众感情特别真挚。
19.伟大祖国、伟大民族是全体中华儿女最深沉、最持久的情感所系:在这片辽阔、美丽、富饶的土地上,各族人民都有一个共同家园,就是中国;都有一个共同身份,就是中华民族;都有一个共同名字,就是中国人;都有一个共同梦想,就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20.“五个共同”的中华民族历史观:我国各民族共同开拓了祖国的辽阔疆域,共同缔造了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共同书写了辉煌的中国历史,共同创造了灿烂的中华文化,共同培育了伟大的民族精神。
21.中华民族共同体形成和发展的历史脉络:各民族血脉相融,是中华民族共同体形成和发展的历史根基。各民族信念相同,是中华民族缔造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内生动力。各民族文化相通,是中华民族铸就多元一体文明格局的文化基因。各民族经济相依,是中华民族构建统一经济体的强大力量。各民族情感相亲,是中华民族一家亲的坚强纽带。
22.“四对关系”:正确把握共同性和差异性的关系;正确把握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各民族意识的关系;正确把握中华文化和各民族文化的关系;正确把握物质与精神的关系。这是指导民族工作的科学方法。
23.“四个必然要求”:维护各民族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必然要求;党的民族工作开创新局面的必然要求。这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大意义。
24.“五观”:引导各族人民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历史观、文化观、宗教观。这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思想基础。
25.“五个认同”:引导各族人民坚定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高度认同,这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核心目标。
26.“五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中国共产党党旗、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旗、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旗、中国少年先锋队队旗。
27.“五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中国共产党党徽、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徽、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徽、中国少年先锋队队徽。
28.“五个突出特性”:中华文明具有突出的连续性、创新性、统一性、包容性、和平性。这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文明根基。
29.“六个相互”:各民族要在交往交流交融中相互了解、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欣赏、相互学习、相互帮助。
30.“六共”: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建共享、共事共乐”。这是构建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的工作要求。
31.“六有”:有阵地、有队伍、有机制、有规划、有经费、有成效。这是黔南州对各级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基地建设的规范要求。
32.“六个一”:建立一批工作机制、建设一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基地、搭建一批交往交流交融示范平台、创建一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培育一批民族优秀文化品牌、总结推广一批创建工作经验典型。这是黔南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模范创建工作主抓手。
33.“七个典范”:着力打造的各民族维护核心、紧跟核心的典范、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典范、民族交融互嵌的典范、民族文化繁荣发展的典范、民族事务治理现代化的典范、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的典范、民族工作齐抓共管的典范。这是黔南州创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模范州的目标任务。
34.“九进”活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村)、进军警营、进乡镇(街道)、进学校、进宗教活动场所、进园(景)区、进两新组织。
35.“十二个必须”:2021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于8月27日至 28日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提出了党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十二个必须”,即:必须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高度把握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历史方位;必须把推动各民族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共同奋斗作为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重要任务;必须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主线;必须坚持正确的中华民族历史观;必须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必须高举中华民族大团结旗帜;必须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必须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必须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必须坚持依法治理民族事务;必须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必须坚持党的领导。
36.党的二十大报告对新时代民族工作的要求: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加强和改进党的民族工作,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
37.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六项重点任务:一是全面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二是推动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三是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四是提升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五是着力防范民族领域重大风险隐患;六是加强和完善党对民族工作的全面领导。
38.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格局: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管理、统战部门牵头协调、民族工作部门履职尽责、各部门通力合作、社会共同参与的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格局。
39.中华民族命运共同体的本质特征:中华民族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命运共同体,具有“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谁也离不开谁”的多元一体格局。
40.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共召开了5次,分别是1992年、1999 年、2005年、2014年、2021年。
41.民族区域自治“一法两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贵州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
42.党的民族工作重要任务是:必须高举中华民族大团结旗帜,把推动各民族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共同奋斗,作为新征程党的民族工作的重要任务。
43.坚决打击“四种活动”:严密防范、坚决打击各种渗透颠覆破坏活动、暴力恐怖活动、宗教极端活动。
44.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实行动态管理制度,命名有效期为5年。
45.《贵州省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于2015年5月1日开始施行。每年10月为贵州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月。
46.《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自治条例》于1987年1月1日起施行,于1989年7月26日、2006年3月30日分别两次修订。每年8月为黔南州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月。
47.黔南州于2018年12月29日,第一次获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
48.黔南州成功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单位)”17 个、“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单位)”165 个。
49.黔南州获命名挂牌管理保护的“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38 个,获命名挂牌管理保护的“贵州省少数民族特色村寨”253 个。
来源|黔南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编辑|杨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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