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陶玲:构建同科技创新相适应的科技金融体制

2024-11-22 15:23   中国  

这是我的第2034篇学习笔记

来源:2024年11月22日《学习时报》头版文章,作者为中国人民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陶玲
一、原文标注


构建同科技创新相适应的科技金融体制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教育、科技、人才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加快建设科技强国,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将教育、科技、人才摆在突出位置,围绕构建支持全面创新体制机制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要求构建同科技创新相适应的科技金融体制,加强对国家重大科技任务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提出做好科技金融等“五篇大文章”。金融工作将牢牢把握“国之大者”,切实增强科技金融服务力度和质效,为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提供强力保障。

牢牢把握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内在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是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关键。生产力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科技是第一生产力,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关键是要推进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大力发展新质生产力,不断提高全要素生产率。金融是国民经济的血脉,推动科技创新离不开高质量的金融体系。

金融支持科技创新是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必然要求。服务实体经济是金融业的宗旨,当前,我国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高新技术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迅速提升。金融以企业和产业为服务对象,不仅能为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支持传统产业技术改造提供资金要素保障,还可以分散科技创新风险,优化要素资源配置,增强全社会创新创造活力。

金融支持科技创新是畅通科技、产业与金融良性循环的必然要求。从国内外实践看,科技和产业紧密结合、协同发展,金融嵌入产业活动支持科技创新是一条重要经验。要通过金融精准支持,提升金融服务的适应性、竞争力和普惠性,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引导资金向科技创新、产业创新流动,形成科技、产业与金融的良性互动,正向循环反馈。

金融支持科技创新是经济和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科技创新能够催生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核心是提高全要素生产率,科技创新是关键。金融必须顺应经济发展更多依靠创新和创造的大趋势,通过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完善各类金融机构定位,打造现代金融机构和市场体系,满足科技型企业不同生命周期阶段的融资需求和金融服务,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实现金融高质量发展。

金融支持科技创新是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推进,我国经济原有要素禀赋相对优势已发生重大变化,传统发展动能转弱。实现人口规模巨大、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必须更多依靠创新驱动的内涵型增长。为此,必须发挥金融的要素支撑作用,助力把握住新一轮科技革命机遇,打赢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抢占高新技术产业制高点,构筑竞争新优势,以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推动实现中国式现代化。

深刻认识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重大责任

金融业是直接的、通过市场化方式配置资源的行业,能够跨时空集聚资本、配置资源、发现价格,提供风险管理手段。现代科技创新是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高效协同的综合体系,投资周期长,资金需求量大,风险和不确定程度高。基础研究迈向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为商品和产业等不同阶段,都存在不同的金融需求。金融业评价和实现科技创新价值,并从中获得价值回报,形成对科技创新源源不断的可持续投入,与创新体系各子领域有机耦合。

历史上,每一次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都离不开金融体系的创新、保障和支持。现代商业银行、投资银行、风险投资体系的建立分别促成前三次科技革命,并由此加速世界现代化进程。近现代以来,为保持长期竞争力,主要发达国家均立足本国科技战略需要,构建与之相适应的金融服务体系。经过多年发展,我国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多元化融资体系正在形成。但是,与科技创新对金融服务的需求相对应,金融供给还存在短板弱项。一是间接融资与科技创新的风险和收益不匹配。当前,以银行体系为主导的间接融资约占社会融资规模的70%,银行信贷仍然是企业最主要的资金来源。银行信贷天然寻求稳定收益,重抵押担保,但早期科创企业成果转化不确定,研发需要长期资金,现金流不稳定,往往不符合信贷条件,与传统信贷存在风险和收益难匹配的固有矛盾。二是直接融资对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不足。我国股权融资的比重低,服务科技型企业的股权融资市场还不够发达。在股权融资内部,对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的金融供给不够充分,创投行业“募投管退”各环节尚不顺畅,对硬科技领域项目投研能力不强。居民部门的金融资产配置偏好于短期资产,能够提供长期资金的保险和资管产品体量不足。三是政府性资金的投资和担保作用尚未有效发挥。政府投资基金也存在盈利性需求,普遍面临短周期绩效考核,引导投早投小的作用发挥不够充分,与社会资本尚未形成各有侧重、错位竞争、接力式发展。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担保覆盖面窄,有的还有反担保要求,风险分担补偿功能没有充分发挥。在地方财力偏紧的情况下,政府出资的风险补偿资金不足,难以撬动社会资本和信贷融资。四是鼓励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政策尚待完善。全国缺乏统一的科创识别标准、统计和评价体系,科创信息共享不充分。金融机构对科技企业的风险评估能力不高,内部考核和激励不足,金融产品和服务的融合创新欠缺,金融监管对科技金融的适配性不够,制约了科技金融创新发展。

金融支持科技创新工作扎实推进

近年来,金融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构建与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高度适配的金融服务体系,加强金融市场和制度建设,丰富金融工具和产品,推动金融支持科技创新水平持续提升。

科技金融政策的顶层设计不断建立健全。完善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政策框架,中国人民银行会同相关部门出台《关于扎实做好科技金融大文章的工作方案》,推动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制定加大力度支持科技型企业融资行动方案,构建金融支持科技创新政策总体框架,建立跨部门协同工作机制,推动政策落地。优化科技金融区域布局,指导科技要素密集地区加强科技金融服务,鼓励济南、合肥、长三角、北京中关村等地在科创金融改革方面先行先试。

支持科技创新的金融政策工具更加精准。中国人民银行于2022年设立科技创新再贷款、设备更新改造专项再贷款等两项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高新技术企业、重点领域技术改造项目的融资支持,带动银行发放相关贷款近2万亿元。2024年,在总结两项工具经验的基础上进行改革完善,设立5000亿元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深度融合“创新积分制”和产业政策标准,引导金融资源更加精准支持初创期、成长期科技型中小企业首贷,以及重点领域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改造。

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支持科技创新的力度明显提升。过去5年,科技型企业贷款持续增量扩面:高技术制造业中长期贷款余额年均保持30%以上的增速;科技型中小企业获贷率从14%提升至47%。科创类债券建立注册发行绿色通道,发行规模持续提升,科创票据累计发行突破1万亿元。服务科技创新的股权融资市场快速发展,超过1700家专精特新企业在A股上市,创业投资基金管理规模达3.3万亿元。

支持科技创新的金融产品服务模式日益丰富。金融机构的经营管理模式加快转变,“总部+区域科创中心+科技支行”的专业组织架构在大型银行普遍建立,突出企业创新能力和成长性的“技术流”风险评估模式获得广泛运用。适应科技型企业特点的科技金融产品不断涌现,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持续增量扩面,2023年全国专利商标质押融资额同比增长75.4%,“创新积分贷”在国家高新区推广落地,“科技人才贷”规范发展,供应链金融服务线上化数字化水平明显提升。

科技金融配套政策进一步健全。稳步推进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外汇管理试点,提升科技型企业跨境融资便利度。各地金融部门与科技、产业部门密切协作,建立工作联动机制,搭建科技金融信息平台或服务专区,常态化推送科技型企业信息,促进银企精准对接。不少地区设立科技信贷风险补偿基金,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支持科技型企业融资,对科技金融产品创新给予财政奖补。

贯彻落实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重点任务

科技金融的根本落脚点是促进科技创新的“用”,以科创企业和产业化带动科技研发,以金融支撑科创企业和产业发展,同时实现金融高质量发展。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部署,围绕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聚焦科技金融服务的短板弱项和重点领域,加强政策统筹协调,丰富金融工具,优化市场机制,健全配套保障,综合运用贷款、债券、股权、保险等手段,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为科技创新提供全链条全生命周期、多元化接力式金融服务。

丰富完善科技金融服务生态。与多元创新生态相对应,科技金融也是一个生态系统,涉及金融体系内部各类机构衔接协作、金融体系与科技体系相互配合,产生“1+1>2”的化学反应。要顺应科技型企业和产业培育具有较长周期、科技创新融资需求多元等规律,立足我国金融结构特点,支持大中小银行等各类金融机构发挥各自优势,在依法合规、风险隔离可控前提下强化信贷、股权投资、证券、融资担保、保险等机构合作,为科技型企业提供“天使投资—创业投资—私募股权投资—银行贷款—资本市场融资”的接力式金融服务。健全重大技术攻关风险分散机制,建立科技保险政策体系,创新科技保险产品和服务。

加大对科技创新的信贷支持。最关键的是,优化信贷投向结构,提升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广度和强度。充分发挥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作用,对于“顶天立地”的大科学装置、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可由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机构提供长期限、低利率的资金支持。对于“铺天盖地”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可由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商业化原则发放贷款予以支持。加强宏观信贷政策指导,推动银行构建相对独立的科技金融业务管理机制,构建与科技创新相适配的风险评估模型和业务流程,完善信贷额度管理、内部资金转移定价、绩效考核。优化科技金融监管要求,建立标准清晰的差异化监管和尽职免责制度。

推动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科技创新是高投入、高风险的长周期活动,股权融资“风险共担、收益共享”的特征天然适应科技创新融资需求,其中的创业投资、私募股权投资在开辟新领域新赛道、培育独角兽科技企业等方面具有独特优势。要鼓励和规范发展天使投资、风险投资、私募股权投资,更好发挥政府投资基金作用,发展耐心资本,完善长期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的支持政策,满足不同类别、不同生命周期阶段的科技型企业股权融资需求。发挥好政府投资基金的引导作用,畅通创业投资的“募投管退”全链条,拓宽创投资金来源和退出渠道,提升创投机构综合性服务能力。

强化多层次资本市场支持功能。要发挥科创板、创业板、北交所、新三板、区域性股权市场等功能,畅通上市融资、并购重组等各环节。进一步发展股债混合类的科创类债券产品,建立面向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高收益债市场,培育专业投资机构和评级机构,扩大科技型企业债券发行规模。提高外资在华开展股权投资、风险投资便利性,推进跨境投融资便利化。

加强科技金融基础制度和机制建设。除了金融系统自身能力建设,也需加强相关基础制度和机制建设,以调动金融机构积极性,实现金融科技可持续性。继续优化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支小再贷款、专项金融债券等激励引导政策,健全科技金融标准体系,加强专精特新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应用,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服务模式和对担保代偿的补偿机制,健全科技金融统计制度,扩大知识产权基础数据、企业研发活动信息等开放共享。

平衡好金融支持科技创新与防范金融风险。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都具有高度不确定性,加强金融风险防控是推动科技金融健康发展的应有之义。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推动金融机构落实风险防控主体责任,加快构建适应科技型企业特点的风险评估模型,积极运用数字技术提高风险评估监测能力。落实金融管理责任,密切监测科技金融风险情况,强化对科技创新重点领域的金融风险评估和预警,为科技创新营造良好的货币金融环境。

  (作者系中国人民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

二、文章结构

牢牢把握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内在要求

金融支持科技创新是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必然要求。

金融支持科技创新是畅通科技、产业与金融良性循环的必然要求。

金融支持科技创新是经济和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

金融支持科技创新是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深刻认识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重大责任

金融支持科技创新工作扎实推进

科技金融政策的顶层设计不断建立健全。

支持科技创新的金融政策工具更加精准。

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支持科技创新的力度明显提升。

支持科技创新的金融产品服务模式日益丰富。

科技金融配套政策进一步健全。

贯彻落实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重点任务

丰富完善科技金融服务生态。

加大对科技创新的信贷支持。

推动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

强化多层次资本市场支持功能。

加强科技金融基础制度和机制建设。

平衡好金融支持科技创新与防范金融风险。


三、重要句子及名词解释

金融以企业和产业为服务对象,不仅能为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支持传统产业技术改造提供资金要素保障,还可以分散科技创新风险,优化要素资源配置,增强全社会创新创造活力。

要通过金融精准支持,提升金融服务的适应性、竞争力和普惠性,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引导资金向科技创新、产业创新流动,形成科技、产业与金融的良性互动,正向循环反馈。

金融必须顺应经济发展更多依靠创新和创造的大趋势,通过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完善各类金融机构定位,打造现代金融机构和市场体系,满足科技型企业不同生命周期阶段的融资需求和金融服务,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实现金融高质量发展。

必须发挥金融的要素支撑作用,助力把握住新一轮科技革命机遇,打赢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抢占高新技术产业制高点,构筑竞争新优势,以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推动实现中国式现代化。

金融业是直接的、通过市场化方式配置资源的行业,能够跨时空集聚资本、配置资源、发现价格,提供风险管理手段。现代科技创新是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高效协同的综合体系,投资周期长,资金需求量大,风险和不确定程度高。基础研究迈向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为商品和产业等不同阶段,都存在不同的金融需求。金融业评价和实现科技创新价值,并从中获得价值回报,形成对科技创新源源不断的可持续投入,与创新体系各子领域有机耦合。

现代商业银行、投资银行、风险投资体系的建立分别促成前三次科技革命,并由此加速世界现代化进程。近现代以来,为保持长期竞争力,主要发达国家均立足本国科技战略需要,构建与之相适应的金融服务体系。

当前,以银行体系为主导的间接融资约占社会融资规模的70%,银行信贷仍然是企业最主要的资金来源。

全国缺乏统一的科创识别标准、统计和评价体系,科创信息共享不充分。

优化科技金融区域布局,指导科技要素密集地区加强科技金融服务,鼓励济南、合肥、长三角、北京中关村等地在科创金融改革方面先行先试。

过去5年,科技型企业贷款持续增量扩面:高技术制造业中长期贷款余额年均保持30%以上的增速;科技型中小企业获贷率从14%提升至47%。科创类债券建立注册发行绿色通道,发行规模持续提升,科创票据累计发行突破1万亿元。服务科技创新的股权融资市场快速发展,超过1700家专精特新企业在A股上市,创业投资基金管理规模达3.3万亿元。

稳步推进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外汇管理试点,提升科技型企业跨境融资便利度。

支持大中小银行等各类金融机构发挥各自优势,在依法合规、风险隔离可控前提下强化信贷、股权投资、证券、融资担保、保险等机构合作,为科技型企业提供“天使投资—创业投资—私募股权投资—银行贷款—资本市场融资”的接力式金融服务。

充分发挥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作用,对于“顶天立地”的大科学装置、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可由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机构提供长期限、低利率的资金支持。对于“铺天盖地”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可由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商业化原则发放贷款予以支持。

科技创新是高投入、高风险的长周期活动,股权融资“风险共担、收益共享”的特征天然适应科技创新融资需求,其中的创业投资、私募股权投资在开辟新领域新赛道、培育独角兽科技企业等方面具有独特优势。

科创板、创业板、北交所、新三板、区域性股权市场:

科创板,是由国家主席习近平于2018年11月5日在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开幕式上宣布设立,是独立于现有主板市场的新设板块,并在该板块内进行注册制试点。

创业板,创业板又称二板市场即第二股票交易市场,是与主板市场不同的一类证券市场,专为暂时无法在主板市场上市的创业型企业提供融资途径和成长空间的证券交易市场

北交所,2021年9月2日晚,习近平主席在2021年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全球服务贸易峰会致辞中宣布,继续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深化新三板改革,设立北京证券交易所,打造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主阵地。

新三板,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简称“全国股转系统”,俗称“新三板”)是经国务院批准,依据证券法设立的继上交所、深交所之后第三家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也是我国第一家公司制运营的证券交易场所。

区域性股权市场,根据《区域性股权市场监督管理试行办法》(2017年证监会令第132号)第三条的规定:区域性股权市场,是为其所在省级行政区域内中小微企业证券非公开发行、转让及相关活动提供设施与服务的场所。除区域性股权市场外,地方其他各类交易场所不得组织证券发行和转让活动。

继续优化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支小再贷款、专项金融债券等激励引导政策,健全科技金融标准体系,加强专精特新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应用,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服务模式和对担保代偿的补偿机制,健全科技金融统计制度,扩大知识产权基础数据、企业研发活动信息等开放共享。

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推动金融机构落实风险防控主体责任,加快构建适应科技型企业特点的风险评估模型,积极运用数字技术提高风险评估监测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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