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大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保障大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基本生活的同时,支持其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切实兜牢失业保障底线。
编辑:山西晚报全媒体编辑 秦小茜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文章内容及图片视频如涉及侵权等问题
请与本号联系我们将及时处理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大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保障大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基本生活的同时,支持其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切实兜牢失业保障底线。
编辑:山西晚报全媒体编辑 秦小茜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文章内容及图片视频如涉及侵权等问题
请与本号联系我们将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