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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政审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
聘用合同制用工。
(一)基本条件
01报名
按《南江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办法》执行,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工作期间统一由用工单位按规定配发服装及相关装备。
在招聘工作中,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严肃考风考纪,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一)因个人原因未参加笔试、心理测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等环节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本次应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