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面试】酒泉市图书馆 招聘公告!

文摘   2024-11-03 19:12   甘肃  




酒泉市图书馆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一、招聘单位简介

酒泉市图书馆图书阅览室(位于酒泉市博物馆三楼),致力于为公众提供优质图书资源和文化服务。馆内拥有较为丰富的馆藏图书和先进的管理设施,可为广大读者提供良好的学习和阅读环境。

二、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条件的公益性岗位人员。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1.岗位名称:图书管理员助理

2.招聘人数:2人

四、岗位职责

1.协助图书管理员进行图书的整理、上架、借阅、归还等日常管理工作。

2.帮助读者找查图书、解答咨询、办理读者证、维护图书馆的秩序和环境。

3.参与图书馆组织各类文化活动的策划和组织实施。

4.负责图书馆内阅读桌椅、书架、沙发等物品的清扫和擦拭。定期对图书馆的卫生设施进行清洁和消毒,保持环境的整洁和卫生。

5.下班关闭门窗电源,检查排除图书馆内安全隐患。

五、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

2.具有较高的个人综合素质和较强的协调处理能力,有良好的纪律性及敬业精神。

3.具有高度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感,吃苦耐劳,严守岗位,肯干会干,善于钻研。

4.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基础和较强的学习能力。

5.具有一定的写作能力,包括撰写新闻稿、拍摄照片、制作视频等。

6.具有团队服务意识和合作精神,纪律性强,责任心强,服从安排,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自觉维护图书馆形象。

7.具有媒体报道、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教育等相关从业人员者优先。

8.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具体条件

1.年龄要求:女 40周岁(1984年1月1日)以上、55周岁(1969年1月1日)以下;男50周岁以上(1974年1月1日),60周岁(1964年1月1日)以下。

2.学历要求:高中、大专及以上学历。

3.户籍要求:酒泉市辖区内城镇户口。

4.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就业困难人员条件,如零就业家庭人员、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登记失业一年以上人员等(具体认定标准以当地人社部门规定为准)。

六、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3日-11月5日。

2.报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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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4.面试:组织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进行面试,面试内容主要包括对图书馆工作的认识、岗位相关知识和技能、沟通能力、应变能力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体检:根据面试成绩,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组织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6.公示与录用:对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

七、薪酬待遇

1.按照当地公益性岗位的工资标准执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2.享受图书馆规定的其他福利待遇,如培训机会等。

八、聘用期限

公益性岗位的聘用期限一般为三年,具体期限根据当地公益性岗位管理规定和图书馆的工作需要确定。

九、其他事项

1.应聘者应保证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2.本次招聘工作由酒泉市图书馆张美琪、蒋娟负责,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18609466223、13893726658。

3.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酒泉市图书馆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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