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请点击上方↑高罗人网 免费关注!
隆回县委原书记、二级巡视员刘军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湖南省委批准,湖南省纪委监委对隆回县委原书记、二级巡视员刘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刘军背离初心使命,权力观严重扭曲,贯彻落实党中央有关决策部署阳奉阴违;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进行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务影响力为亲属谋利;漠视群众诉求,造成不良影响;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执法、司法活动;贪图享乐,长期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的“管家式”服务;以权谋私,大搞权钱交易,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滥权妄为,违规决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刘军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滥用职权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湖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湖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刘军开除党籍处分;由湖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湖南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邵阳市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隆回县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刘军,男,汉族,1972年6月生,湖南邵阳县人,1994年7月参加工作,1994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湖南农业大学农村企业与财务管理专业毕业,农业推广硕士。曾任湖南省邵阳市隆回县委书记、二级巡视员。
1991.09--1994.07 邵阳师专中文系学习;
1994.07--1996.04 武冈市湾头桥镇政府生产干事;
1996.04--1996.05 武冈市湾头桥镇团委书记;
1996.05--1997.08 武冈市湾头桥镇党委委员;
1997.08--1998.04 武冈市委副科级组织员;
1998.04--2000.04 武冈市委副科级组织员、市委组织部干教干审组组长;
其间:1997.08--1999.12 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本科学习;
2000.04--2001.02 武冈市头堂乡党委书记;
2001.02--2002.04 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二科主任科员;
2002.04--2006.07 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四科科长;
2006.07--2007.10 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
2007.10--2009.12 中共邵东县委常委、宣传部长;
2009.12--2013.04 中共邵东县委常委、组织部长;
其间:2007.07--2010.12 获湖南农业大学农业推广硕士学位;
2013.04--2016.08 邵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6.08--2016.09 中共隆回县委副书记; [4]
2016.09--2016.11中共隆回县委副书记、隆回县人民政府党组书记、县长候选人提名人选;
2016.11--2021.04中共隆回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2021.04--2024 隆回县委书记、二级巡视员。
来源:三湘风纪,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