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是珍贵的史记“底板”,更是历史文化传承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面记录好留存好保管好时代记忆,才能确保完整准确传承。
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完整记录唐山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发生的翻天覆地变化,即日起,唐山市档案馆面向社会各界征集各个时期特别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形成的各种史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长期有效。
二、征集内容
(一)红色史料类
1、与唐山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有关的,能够反映党组织建设、党的活动、重大事件、重要活动、革命遗址的文物,包括史书、志书、文献、报刊、电报、徽章、胸章、肩章、印章、证书、工作证件、代表证件、各种综合性或专题性文件、政策法令汇编、会议记录、决议、指示、报刊、诗歌、歌曲、图书等;反映革命斗争、战争过程中的实物(军服、肩章、臂章等)、纪念品、日记、笔记等票据(各时期使用的代币券、粮票、购物券等)、契约、地图、牌匾、旗帜、会标,以及相关的书法、绘画、楹联和照片、图片、录像资料等各种代表性历史见证物。
2、重要党史人物、革命烈士、老红军、革命战士、知名人士的生平事迹、传记、笔记、日记、著作、手稿、书信函件、获奖证书等。
3、重大活动、重要事件、重大决策当事人、见证者、知情人或其亲属子女、工作人员等提供的手稿、口述资料、回忆文章、采访记录等。正厅级(正师级)及以上领导的题词、留言、签字、笔记、文集、口述记录等原件。
(二)重要事项、重大活动档案类
1、反映唐山各个时期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城乡建设等方面取得重大成就和重要历史事件形成的书籍、传单、宣言、会议记录、信函、日记、手迹等文字材料,以及照片、图片、录音、录像资料等。
2、反映唐山各个历史时期发生的关系国家安全、国计民生、公共服务、新兴产业和重点项目、工业遗产等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要特色的文件、电报、会议记录、报表、花名册、传单、报刊资料、照片影像等。
3、反映唐山各个历史时期发生的重大活动、重大事件的亲历者、知情人士、工作人员形成的著作、讲稿、笔记、传记、书信、题词、事迹材料、口述资料、采访记录等。
4、反映唐山脱贫致富及生活变化的档案资料。党建引领,社会各界帮扶、扶贫扶智等工作的文字、手稿、日记、图片、视频和实物等;产业扶贫、危房改造、教育扶贫等政策落实的文字、照片、视频、实物等;脱贫攻坚工作亲历者个人日记、手稿、笔记、信函、著作和回忆文章以及相关文件资料、图书报刊、媒体报道等;反映脱贫攻坚工作过程中的典型事例事迹材料等。
5、反映唐山1976年大地震发生后留存的见证实物和资料。公函、请示、批复、文件、倡议书、任务表、报纸、书刊、规划图、设计方案等图文资料;灾情、救援珍贵影像、照片等声像资料;开展救援救灾时的标语、海报、布告、宣传单原件等宣传资料;锦旗及徽章和证书等荣誉、印有抗震纪念字样的纪念品、带有相关印迹的书法及绘画和雕塑以及剪纸等艺术作品、援助唐山救灾中所用带有相关字迹的行李和背包等及百姓接受援助的水壶和毛巾被等生活物品、手电筒及医疗器械等救援工具等实物类档案资料;地震灾难亲历者、抗震救灾及灾后重建亲历者的采访资料等口述资料。
6、反映唐山2020年至2022年抗击疫情档案资料。主要包括唐山市社会各界(党委、政府、社区、村、警务、医务人员、群众、志愿者等)在抗击疫情以及支援外市抗疫过程中形成的各类重要原始记录,包括各类纸质及网页等档案资料及照片、录音、录像、光盘等声像档案及卡证、体温枪(计)、宣传条幅等实物档案。
(三)地方特色史料类
1、反映唐山各个历史时期的生产生活、城市变迁、社会风俗、人文环境、物产资源、名优特产、自然灾害、风土人情、方言谚语、奇闻轶事等各方面内容的图书、画册、报纸、期刊、史志、大事记、年谱年鉴、访谈录、回忆录、资料汇编、照片、影像等。
2、反映唐山传统习俗、文化遗产、民间艺术等方面的档案资料,包括传统节日、婚丧嫁娶、宗教仪式、传统音乐、舞蹈、戏曲、民间工艺、历史建筑、史书、画册、照片、视频乐谱、教材、手工艺品等,以及知情人士、手工艺从业者的口述资料、采访记录等。
3、记述唐山历史面貌的各种版本的志书、族谱、家谱、村史、墓志、碑文等,以及各朝代形成的重要契约、票据、证书、执照、合同、货币等。
4、记述唐山中国驰名、省市著名、知名工厂及企业公司和商标的档案资料。包括产品工艺规程、技术条件、图纸、产品鉴定会议文件、证书、产品发展历史。亲历者、知情人士、工作人员形成的口述资料、采访记录等。
(四)名人档案类
1、征集对象
唐山籍、在唐山生活的和主要在唐山地区活动的人员:
(1)党、政、军领导干部。正厅级(正师级)及以上领导。
(2)科技界、教育界、卫生界人士。在某一领域有突出成就的专家、学者、学科带头人等;国家级和省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科学技术奖获得者;院校领导,正教授、教授级工程师及相当职称以上人员。
(3)文化艺术界、广播影视界、体育界人士。国家级会员,著名演员、播音员;在国际、国家级赛事上取得突出成绩并做出重要贡献的体育界人士;奥运会奖牌获得者,世锦赛、亚运会、全运会及其他重大国际、国内体育比赛项目冠军、亚军、季军获得者,以及在国内外知名度较高的运动员、教练员。
(4)商界、金融界、企业界人士。相当于地(厅)级及以上单位主要领导,大中型企业(公司)厂长(经理、董事长)等人士。
(5)劳动模范、知名人士。省部级(含)以上授予劳动模范或相当称号的人士,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
(6)著名社会活动家、宗教界知名人士、少数民族知名人士、著名民间艺(匠)人。
(7)在国外工作有一定影响的人士。有名望的祖籍唐山的华侨、外籍华人以及有较高社会知名度的归侨侨眷。
2、征集内容
(1)学术性材料。本人撰写的各种著作、译作、出版的教材、讲稿、手稿、其他文艺作品如绘画、书法、摄影、散文、剧本、小说、诗歌以及发明创造、科研成果等。
(2)自传性材料。本人撰写的自传、日记、回忆录、履历表、申请书等。
(3)任免奖励材料。有关任免职通知、聘书、职称证书、奖杯、奖状、荣誉证书、专利证书等。
(4)工作材料。工作报告、演讲稿、发言材料、工作笔记等。
(5)影像材料。参加各类活动及家庭生活的照片、录像、录音,重要来往信件、邮件等。
(6)其他相关材料。社会各界对名人的报道、评价,名人使用过的、有价值的物品等。
(五)其他类
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
三、征集方式
(一)捐赠。对国家和社会具有重要保存价值,非国家所有的档案资料,鼓励所有权人向档案馆自愿捐赠。
(二)寄存。对确有保存价值但不能直接捐赠的档案资料,所有权人可交由档案馆寄存代管。寄存代管期间,档案实际所有权不变,档案馆提供免费专业的保管、护养、修复、展示服务。
(三)复制。对于特别珍贵的档案资料,所有权人不愿捐赠、寄存的,在征得所有权人同意的前提下,档案馆采取复印、数字化扫描或仿真复制等多种方式征集,复制费用由档案馆承担。
四、征集要求
(一)单位或个人所提供的档案资料必须权属明晰,客观真实,来源合法,不得侵犯第三方权利,不得违反法律法规。
(二)单位或个人所提供的档案资料原则上应为原件,内容要客观、真实,载体形式可多样,照片应为未经修图软件修改处理、压缩的原始记录,并附照片说明。说明包括拍摄时间、地点、内容、人物(重要人物请说明其在照片中的位置)、拍摄者等。无确切时间的可以写时期,如抗战时期、解放战争时期等。
(三)音视频应播放流畅,画面、音质清晰,主题突出,并附简要文字说明,说明包括拍摄时间、地点、内容、人物、拍摄者等。
(四)实物应附简要文字说明,说明包括形成时间、材质、所有者等。
(五)文学创作或艺术作品应为原件,数据来源须体现真实性、有效性,并附必要文字说明(时间、地点、人物、内容等)。
五、征集说明
(一)凡捐赠、复制进唐山市档案馆的档案资料,归国家所有,并由馆及国家部门适时用于编研工作中。
(二)征集进馆的档案资料,由唐山市档案馆统一管理,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同时维护被征集者的合法权益。
(三)向档案馆捐赠、寄存档案的单位和个人,可以优先利用该档案,并在捐赠同时对档案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的意见。唐山市档案馆将负责维护其合法权益。
(四)捐赠人可通过信件、电子邮件、电话联系,商洽征集档案资料具体事宜。
(五)对捐赠数量较大及珍贵的有价值档案资料的,除颁发荣誉证书外,市档案馆负责组织接受捐献仪式并做外宣报道。
六、联系方式
地 址:唐山市档案馆(河北省唐山市路南区丹凤路6-1号)
联系电话::0315-2801721
联系人:王凯、王华英、高昂
邮政编码:063005
电子邮箱:tssdagjszjc@163.com(邮件标题请注明“档案资料征集”)
唐山市档案馆
202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