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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治理重要指示批示和对甘肃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县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有效缓解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力量不足的突出问题,经县委、县政府研究,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司法所司法协理员27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统一组织,规范标准和程序,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招聘工作在县委组织部的领导下,县纪委监委的监督下,由县人社局具体组织实施。
二、招聘名额及岗位
(一)招聘人数
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计划招聘司法协理员共27名。按照一类乡镇(三甲集镇、城关镇)每镇4人,二类乡镇(庄窠集镇、买家巷镇、齐家镇、祁家集镇、水泉乡)每镇3人,三类乡镇(官坊乡、阿力麻土乡)每镇2人的标准。
(二)岗位职责
司法协理员是司法所工作的辅助人员,是根据基层法治建设和司法行政工作需要,协助司法所履行司法所承担的各项职责任务的工作人员。
司法协理员主要协助开展以下工作:
1.协助开展调解、普法依法治理等基层法治建设工作;
2.协助开展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相关工作;
3.协助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工作;
4.协助开展乡镇行政执法综合业务和执法协调监督等相关工作;
5.协助开展乡镇政务决策、规范性文件、政府合同以及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为乡镇依法治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6.完成法律法规赋予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交办的其他事务。
三、招聘要求
(一)招聘范围
招聘对象为广河县户籍(2024年11月16日前迁入)且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和往届毕业生。
应聘司法协理员应当还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4年11月16日至2006年11月16日期间出生);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5.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常用办公软件,具有较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6.组织纪律性强,群众工作能力强,能够适应基层一线工作。
(二)优先招聘情况
1.同等分数下优先聘用情形: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烈士、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法学类专业毕业生,有政法工作经历1年以上人员(含警务辅助人员、书记员等),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考试人员。
2.现在职的乡村振兴就业专岗人员,按工龄在笔试成绩中给予加分政策倾斜,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加1分;现在职的全县各单位财政临时工、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工作满一年及以上加2分。
备注:综合以上两项,累计加分不得超过6分,不得重复加分,加分后笔试成绩不得超过100分。符合加分条件人员报名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财政临时工、乡村振兴就业专岗、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加分证明材料由县人社局统一出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司法协理员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的;
2.曾被行政拘留或者有吸毒史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或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曾因违规、违纪被相关组织处理的;
5.近五年内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有舞弊行为被取消报考资格的,体检、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或被辞退、开除的;
6.不适合从事司法协理员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严格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核、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和签订用工合同等步骤进行,除发布公告、体检、政审、公示、签订用工合同外,其他环节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
(一)发布公告
2024年11月16日至11月18日在广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hx.gov.cn)及广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此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需用电脑端登录(https://ks.gszhaopin.com)进行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9日9:00至11月23日18:00,逾期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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