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妇幼卫生事业健康发展,提升我院医疗保健整体水平,现结合丰台妇幼发展定位、重点学科类型以及现有人员情况,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引进以下人才:
招聘岗位
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政治标准,德才兼备,作风正派,公正廉洁,有团结协作精神;
2.无违法违纪和违反科研诚信、职业道德等情况;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条件:正高职称不得超过50周岁,副高职称不得超过45岁;
5.本专业三级甲等医院累计临床工作时间不低于5年;
6.具备较高的政治素养和团结协作精神,具备专业领域学科带头人的技术水平;
7.有较强的临床能力及科研能力,能够引领本学科持续发展,不断创新,在业内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专业同行认可度;
8.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岗位职责
(一)学科带头人
1. 全面负责所在科室的日常诊疗工作,确保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
2.制定和执行本科室的医疗、护理和技术操作规程,以及年度工作计划。
3.组织并参与疑难病例讨论、会诊和救治工作,对重要、复杂病例的诊断和治疗方案进行审核和指导,不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4.带领团队承担重点、重大科研项目,取得创新性成果。
5.培养高水平专业人才,组建结构合理的人才梯队。
6.推动国内国际学术交流,提高学科综合实力和影响力。
7.完成上级领导布置的其他任务。
(二)业务骨干
1. 参与科室管理决策,制定和完善各项医疗规章制度、操作流程和技术规范。
2.协助制定和执行学科发展战略规划,推动专业发展。
3.独立从事疑难、复杂及危重疾病的诊疗工作。
4.主持或参与新技术、新疗法的研究、引进和推广,促进科室乃至整个医院的技术进步。
5.通过自身经验和专业素养,带动和提升科室整体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
6.参与国际国内学术交流,提高团队学术水平。
7.完成上级领导布置的其他任务。
招聘程序
1.符合学科带头人和业务骨干应聘条件的请将个人简历,以“姓名-专业-原工作单位-京籍/非京籍”为主题发送至医院人事处邮箱(fyrsk7005@163.com)。
2.人事部门对简历进行审核,并通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参加面试。面试结束后,人事部门对结果进行汇总,确定面试通过人员参加体检。
其他事项
1.获聘人员将按照高层次人才引进,在薪酬待遇、科研启动经费、进京安家落户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2.应聘截止时间:长期有效。
联系方式
总院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右安门外开阳里三区1号
分院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风格与林苑37号
联系电话:010-83917005
邮 箱:fyrsk7005@163.com
虚位以待 诚聘英才
北京市丰台区妇幼保健院为三级妇幼保健院,目前一院三址,为北京市医疗保险定点单位、首批国家婚前保健特色专科建设单位。
医院先后荣获全国巾帼文明岗、北京市妇女儿童工作先进集体、北京市“三八”红旗集体、北京市级职工创新工作室、北京市扶贫协作先进集体、北京市示范孕妇学校、北京市妇女心理重点专科、北京市中医妇幼全覆盖工程试点单位、母婴友好医院、全国首批分娩镇痛试点医院、丰台区优秀基层党组织等多项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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