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诗歌奖”是由《南方诗歌》编辑部、成都赛诗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联合举办的民间诗歌奖项,其宗旨是推动汉语新诗发展,奖励评选年度内对汉语新诗作出贡献的国内外当代诗人、诗歌批评家、诗歌翻译家。“南方诗歌奖”已举办两届,以评选的公正、范围的广泛和对未名者的推举赢得了良好声誉。第三届南方诗歌奖继续由《南方诗歌》编辑部、成都赛诗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联合举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并向社会公开征集候选作品。
一、南方诗歌奖组委会
主任:胡先其
成员:凸凹、西渡、苏波、印子君、胡先其、张媛媛
二、南方诗歌奖评委会
主任:西渡
成员:臧棣、西渡、敬文东、周瓒、姜涛、张桃洲、杜绿绿
三、奖项设置
第三届南方诗歌奖设:
诗歌创作奖1名、奖金10000元
诗歌评论奖1名、奖金10000元
诗歌翻译奖1名、奖金10000元
青年诗人奖1名,奖金10000元
四、评奖程序
1.南方诗歌奖秉持开放原则,不以作者投稿为获奖条件。
2.南方诗歌奖接受诗人、批评家自荐,也欢迎社会各界热心人士推荐。
3.南方诗歌奖评选流程分初评和终评两个阶段。初评和终评工作程序如下:
(1)初评:所有投稿作品由评委会七名成员分别初审,提出入围候选人。评委会成员也可在投稿作者之外推荐1-3名符合参赛条件的入围候选人。投稿优胜者和评委会推荐的入围候选人由评委会投票选出每个奖项的5名入围者。入围名单确定后由组委会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对作品原创性和其他合规性的监督
(2)终评:由评委会在各个奖项的入围诗人、批评家中投票选出最终获奖者。
五、参赛需知
1.参赛资格:国内外汉语诗人均可自愿参赛,无需任何单位或团体推荐、无需交纳任何费用。青年诗人奖的参赛者须在截稿日期前未满35周岁。
2.第三届南方诗歌奖征集作品的范围为:2023年1月1日到2024年12月31日期间国内外公开出版的诗集(组诗、长诗)、评论集(论文)、译著(诗集、诗论集、诗人传记),以及自印的诗集、评论集、译著。
3.参评诗歌奖、批评奖、翻译奖、青年诗人奖的作者请将样书8本寄至组委会,其中1本请作者签名,由南方诗歌博物馆收藏。如有电子档,请将PDF文件发至组委会邮箱nfsgjzwh@163.com。推荐他人作品参评的,请将被推荐人和作品信息发送到上述邮箱。
4.所有作品均须原创,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和名誉权。
5.征集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1月31日17:00止(以邮戳时间为准)。
6.邮寄地址:四川自贡自流井区马吃水佰思佳6楼南方诗歌奖组委会收,联系电话18909007279
六、颁奖
颁奖时间为2025年春。颁奖方式和活动另行通知。
“南方诗歌”“南方诗歌黄金台”为网络诗刊“南方诗歌”通过成都赛诗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申请的自有商标。“南方诗歌黄金台酒由成都赛诗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委托贵州茅台镇怀庄酒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款尊贵酱酒,该款酒由南方诗歌独立运营,所得利润全部以基金的方式用于南方诗歌网、南方诗歌奖以及以南方诗歌名义出版书籍、资助困难诗友等用途。
南方诗歌奖组委会
2024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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