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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综合自《湃调查|夕阳红公寓爆雷始末(上):历经20年,一场疯狂庞氏骗局走向崩塌》、《湃调查|夕阳红公寓爆雷始末(下):监管缺位与主管干部的罪过之争》,原文发布于澎湃新闻。记者:谭君。全文约9600字,建议收藏阅读
在衡阳市雁峰区岳屏镇文昌村,一座曾经风光无限的养老公寓如今却沉寂无声,杂草丛生,锈迹斑斑的车辆散落在空旷的停车坪里。这就是曾被誉为湘南地区最大敬老院的夕阳红公寓,一个让无数老年人梦想晚年安居的地方,如今却成为了他们心中的痛。
曾为湘南地区最大敬老院的夕阳红公寓现状
毕竟,这与它曾经的繁荣景象形成了强烈的反差。
5年前,曾是湘南地区最大民办养老机构的衡阳夕阳红公寓,因非法集资爆雷,涉案金额28亿余元,32人因犯集资诈骗罪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获刑,成为湖南打击养老诈骗犯罪的典型案例。
夕阳红公寓是由衡阳本地人李新辉在岳屏镇文昌村创办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它的另一个名称叫岳屏敬老院,听起来像公办养老院。2004年5月20日,夕阳红公寓获衡阳市发改委批复;2005年11月10日,雁峰区民政局局长办公会批复同意兴建;2006年1月7日,经雁峰区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局批复登记。夕阳红公寓一期获得35亩划拨土地,2006年3月破土动工。一年后,建成住房16栋,养老床位960张,可容纳1000名老人入住。此后二期该公寓又取得部分划拨土地,共使用文昌村王家组63.4亩划拨土地。
夕阳红创办时任雁峰区民政局局长的周年生告诉澎湃新闻,夕阳红公寓系当时区政府的招商引资项目,由区里划拨土地建设,手续齐全。“当时县里的养老事业刚起步,民间资本办养老在内地还比较少,所以夕阳红模式还是衡阳市的第一个典型。开业时,省民政厅还有领导过来。”
此后,夕阳红公寓成为衡阳市养老行业的“明星企业”。
曾为湘南地区最大敬老院的夕阳红公寓现状
在官方的介绍资料中,夕阳红公寓是湘南地区最大的民营养老机构。由于较好的住宿条件和环境,许多衡阳市内的党政机关退休干部或公务员家属,也选择入住或投资夕阳红公寓。一位投资了夕阳红公寓、退休前当过警察的老人说,“夕阳红是(当地)养老的金字招牌,很多领导都有来夕阳红调研。”
公开资料显示,2015年11月至2017年12月,多位衡阳市领导、湖南省民政厅官员等曾到夕阳红公寓调研。2018年9月,民政部规划财务司在湖南省民政厅领导陪同下到夕阳红公寓调研。
夕阳红公寓爆雷前半年的2019年6月,衡阳市人民政府发给民政部、财政部的《关于将我市列入全国第四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城市的函》中,还将夕阳红公寓旗下的孝德天下集团作为“旅居、度假候鸟式养老服务项目”的典型。
在后来衡阳中级法院的刑事判决书中,夕阳红公寓自始至终只是李新辉用来非法集资的名头。判决书称,自2005年11月起,李新辉聘请曾德仕(另案处理)进行公众集资策划营销,引诱老人办卡预定入住养老公寓,入住的老人,根据“预交房费”或“入住保证金”的多少,享受不同折扣的住宿优惠;不入住的老人,则获得8%~14%的年利率作为投资回报。2019年11月,夕阳红公寓无法兑付本息爆雷。据公安机关统计的报案人数,7896名老人共交纳入住保证金为9.67亿余元,已支付利息1.35亿余元,经计算损失金额为8.3亿余元。
夕阳红公寓开业伊始就吸收社会资金,早在2007年就引起了当地官方注意。
档案资料显示,2007年9月17日,雁峰区民政局向岳屏敬老院(夕阳红)老年公寓发出了一份关于立即停止向社会融资行为的通知(雁民字【2007】24号)。该通知称,“经调查自去年5月以来,你院聘请大量业务员在社会上广泛宣传,以发‘铂金卡、贵宾卡、爱心卡’三卡优惠服务采取‘入住预定’的形式向社会融资,且募集资金数额较大,严重违反了国家有关规定……经局务会研究,形成下列决议:一、撤销夕阳红公寓筹备处。二、撤销夕阳红公寓营销部。三、立即停止公寓以‘预定入住’为名而进行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集资行为,责成公寓只能按物价部门核定的价格收取入住服务费用及押金……”
然而,夕阳红公寓的吸资模式没有因为上述通知而停止。
曾为湘南地区最大敬老院的夕阳红公寓现状
2009年3月20日,雁峰区民政局在一份《夕阳红涉嫌非法集资情况汇报》中,进一步介绍夕阳红公寓向老年人办卡融资的情况,“数额巨大,在社会上造成较大的影响,引起省、市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据统计,该项目一期融资总金额3042.6万元,计932户,二期预定款2570万元”。最后,区民政局指出,其将上述情况向市处置非法集资联席会议办公室汇报后,后者向省办通报了情况,并提出:“夕阳红老年公寓融资一事已定性为涉嫌非法集资,并已提出整改建议;希望我区加大整改力度,落实具体措施。”
澎湃新闻多方调查发现,夕阳红公寓成立伊始就用高息诱惑老年人投资,雁峰区民政很快对其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并定性,下发通知或作情况汇报;后续衡阳市、雁峰区两级金融办都监测到夕阳红公寓非法集资,区政府知晓相关情况,但未能阻止犯罪继续。周年生回应澎湃新闻称,“非法融资不属民政管,我们主要管好公寓内老人的安全、做好服务,我们没有打击非法集资的执法权”。
雁峰区民政局作出上述汇报两年之后,夕阳红公寓的问题再次被提出,但非法集资的定性反而变得模糊。
2011年4月21日,衡阳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称“打非办”)向雁峰区政府发送了《关于核查夕阳红公寓有关问题的函》:“近期,夕阳红公寓以全面启动二期工程名义,组织青年男女,在市内主要街道进行宣传,发放邀请函。打非办认为,该公寓有可能向社会公众集资。”
2011年5月16日,雁峰区民政局核查后称:从目前所掌握和了解的情况看,“公寓确有一种以资金投入4万、6万、8万,拿年息具体措施没有确定证据,建议区政府领导成立调查小组对夕阳红公寓财务介入,以便了解事情真相,掌握动态防患于未然。”
2011年8月23日,雁峰区政府向衡阳市打非办汇报称,区长批示后,由区民政局牵头,区财政、审计、监察全面参与,基本摸清了情况,“夕阳红公寓账面资金1.1亿元,来源主要为投资人李新辉2555万余元,预定房费7112万余元,约1510人,各应付款1334万余元”。
汇报还称,夕阳红公寓与社会特定对象(自愿入住公寓人群)签订入住合同,未发现“承诺还本分红或者付息”文字及行为事实,所收款项基本用于夕阳红公寓的二期工程建设,未发现用于“发放贷款、金融租赁、外汇买卖、证券期货等非法营利活动”的行为,至今区民政局也未收到任何投诉,更无确切依据证实,因此无法鉴定其有集资嫌疑。
但在2011年10月17日,雁峰区民政局向夕阳红公寓下发的一份收取预定房费的监管意见中,则明确指出了其“庞氏骗局”的隐忧。
监管意见称:对于到期的未入住办卡人群一旦要求退款,贵公寓只能采取“收新还旧”的方式退还“预定房费”,“无新”则不能“还旧”,风险随时可能爆发。因此,责令贵公寓立即停止以“入住预定”、“办卡优惠”为内容的社会宣传行为,停止隐瞒潜在风险诱导社会公众参与集资的行为。
2012年6月,一起由湖南都市频道报道的“衡阳夕阳红老年公寓住一月老人全身长褥疮危及生命”事件,再次将夕阳红的非法集资问题推到台面。
2012年8月2日,衡阳市打非办给雁峰区打非办发送了夕阳红老年公寓的风险提示,并提到,“虐待”老人事件严重影响了夕阳红公寓的社会形象,可能引发夕阳红公寓集资风险,应制定夕阳红公寓风险处置预案,做好应急准备;督促夕阳红老年公寓制定入住订金退还总体方案,并督促落实。
澎湃新闻注意到,2012年8月13日,雁峰区政府办公室制定了一份《夕阳红老年公寓风险处置预案》,该预案疑似抄袭外地方案,文件中还有“向巴中市政府报告”的字样。文件显示,该预案于2012年8月13日下发给了各街道、乡镇、区直各部门。
2013年,《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出台。养老机构按要求需要取得设立许可才可营业。2015年4月13日,经衡阳市民政局审查批准,夕阳红公寓获得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
知情人士介绍,在因“预定房费”问题频频被查之后,李新辉换了个概念,用“入住保证金”来掩盖其吸资名目。“交纳相应保证金方可入住。保证金分入住、医疗、善后三部分,入住保证金是用于交纳房费,医疗保证金是入住期间遇突发疾病送医院抢救治疗费用,善后保证金是老人去世后委托公寓方办理身后事的费用,三项保证金共计2万~20万元不等。各项保证金实行入住时交纳,退房时扣除实际消费金额,余额退还的方式进行结算。自2007年开园以来,至今无一例因合同终止而不按合同履行退保证金的案例……”
“保证金”之说,成为后来夕阳红公寓应对金融、民政等部门非法集资质疑的惯用说辞。
2015年10月19日,国务院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要求各省、部委及各直属机关对非法集资监测到位、预警及时、防范得力,一旦发现苗头要及早引导、规范、处置。
实际上,在2015年4月取得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后一个月,2015年五六月间,夕阳红公寓已不能兑付“保证金”的本息。
曾为湘南地区最大敬老院的夕阳红公寓现状
澎湃新闻注意到,一审法院认定,从此时起,李新辉吸资行为的性质变成了集资诈骗。
李新辉供认,夕阳红公寓每年的运营成本大约五六百万元,因为之前的资金使用成本高,每年集资过亿就是为了借新还旧以保证不会崩盘。2008年起,他陆续投资成立中锋投资置业管理有限公司,通过该公司向宏华房地产公司投资了6000万元本金。投资了爱心觉乐7000万-8000万元,爱心觉乐的子公司包括珠江果酒公司,该公司购买的纯净水设备200万来自入住保证金。投资同富共赢公司2000多万,衡阳县瓷泥矿1000多万等,上述投资无一盈利。
李新辉想到的另一个应对崩盘的办法就是运作夕阳红公寓上市,通过资本市场来解决无法兑付集资款本息问题。为此,他成立了湖南孝德天下养老产业管理有限公司。
据判决书中的证人证词,李新辉首先运作夕阳红公寓到马来西亚上市,为此支付了3000万元,但上市没成功,亦未退款。之后又运作夕阳红公寓到美国上市,经过深圳前海亚洲时代公司考察,夕阳红公寓是民营非营利性单位,所使用的土地为划拨土地,并不符合上市条件。李新辉仍要一试,因此成立了孝德天下集团公司将夕阳红公寓纳入资产包,但此举又需要满足夕阳红公寓所使用的土地性质为可转让使用的商业用地。孝德天下后来在美国OTC板块上市,但没有流通价值(不能公开发行股票)。
在运作夕阳红上市的过程中,李新辉又以孝德天下将在美国上市为由在深圳雇佣团队对外销售老年卡。李新辉与团队按照六四比例分红,共集资约1000万。在衡阳,他向公司员工、亲戚朋友以及对外通过销售所谓孝德天下原始股的形式集资3000万,该笔资金基本投入到美国OTC上市准备中去了。
2017年6月,全君发现丈夫李新辉账户和自己账户资金已不足50万元,不够支付利息和本金了。李新辉的办法是,客户来退本金或者领利息就通过打白条来拖延。全君估计,当时需要退还的资金约10亿元。
资金链断裂危在旦夕,夕阳红公寓表面上却依然光鲜。
公开资料显示,作为明星养老企业,那几年到访夕阳红公寓考察、取经的人仍然络绎不绝。几任衡阳市委书记、市长,分别于2015年11月、2016年4月、2017年12月,到夕阳红公寓调研。2017年9月15日,时任衡阳市政协主席廖炎秋(2023年2月因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率省市县三级政协委员一行,到访夕阳红公寓。2017年12月20日,时任湖南省民政厅副厅长,衡阳市民政局局长、党委书记等也到访过夕阳红公寓。
2018年7月,2019年6月,雁峰区民政局根据安排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大宣传、大排查和大化解”行动。排查情况统计表显示,该局此次行动共排查养老机构8家,未发现任何非法集资风险隐患,也未排查、上报任何行业领域重点风险线索。
2019年6月21日,向政府部门签下“不参与非法集资承诺书”时,李新辉正在以“打白条”的方式应付众多受害人。此时,距夕阳红公寓爆雷不到5个月。
2019年11月,因“白条”不能兑付,大量老人陆续聚集到市、区政府反映情况。当年11月15日,衡阳市公安局雁峰区分局刑拘了李新辉、全君、袁阳斌、周玲4人,另有28人陆续被捕。
衡阳养老领域的“明星企业”就此陨落。随后,雁峰区区委、区政府成立了“11·25”专案处置小组。
曾为湘南地区最大敬老院的夕阳红公寓现状
案发后,当地启动问责,多名干部被处理。
时任衡阳市雁峰区民政局局长、副局长、民间组织管理局局长、福慈股股长等四人被追究刑事责任,一审中,夕阳红公寓非法集资后期任雁峰区民政局局长的卢雅琴等三人因滥用职权罪等被判处5年至7年不等的刑期。多名专家指出,近年来,养老领域非法集资案频发,但追究民政相关负责人渎职责任的情况并不多见。
澎湃新闻获悉,在法庭上,卢雅琴等三名被告人对被控滥用职权并不认罪,他们认为当时民政部门没有对非法集资进行监管、查处的法定职责。
近日,澎湃新闻获悉,一审判决后三人上诉,衡阳中院二审对该案以“部分事实不清,可能影响到罪名的认定”为由,发回重审。目前,该案重审一审尚未开庭。
2019年11月,夕阳红公寓非法集资案爆雷。随之而来的,一场问责风暴在当地刮起。
2022年3月17日清早,衡阳市雁峰区委常委、宣传部长卢雅琴被带走留置调查。公开资料显示,夕阳红公寓自2005年开业开始非法集资至2019年11月爆雷,作为主管单位的雁峰区民政局换了五任民政局长。卢雅琴于2015年11月接任民政局长。2019年5月,卢雅琴被提拔为雁峰区副区长,2021年7月又升为雁峰区委常委、宣传部长。
孝德天下集团
据澎湃新闻不完全统计,因夕阳红案职位被调整或受影响的,还有时任雁峰区分管民政的副区长刘浪涛、洪流,时任雁峰区金融办主任谢树黎,时任衡阳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科科长凌剑扉等。
衡阳蒸湘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称,雁峰区民政局是夕阳红公寓的行业主管部门,卢雅琴、李湘蓉、王润生明知夕阳红公寓存在非法集资行为,不依法正确履行行业主管及自身职责,在雁峰区政府及区处非办等部门多次要求雁峰区民政局对夕阳红公寓涉嫌非法集资行为进行调查、处置的情况下,仍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徇私舞弊,对夕阳红公寓的非法集资行为不予定性、处置、上报,致使李新辉等人持续以夕阳红公寓名义进行非法集资。经鉴定,2015年11月至2019年11月,夕阳红公寓非法集资15.38亿余元,造成经济损失1.85亿余元。
原一审庭审中出示的证据显示,2017年至2019年雁峰区民政局确有数次在核查夕阳红公寓,其后回复“无非法集资”。
2017年4月21日,雁峰区金融办接到郴州市金融办面询衡阳市(岳屏敬老院)夕阳红老年公寓情况(因其在郴州开展业务,涉嫌非法集资)。同年5月31日,雁峰区处非办给区政府发函《关于建议对衡阳市〈岳屏敬老院〉夕阳红老年公寓涉嫌非法集资进行核查的报告》。时任雁峰区金融办主任的周慧君作证称,2017年区处非办交了夕阳红公寓涉嫌非法集资线索到区民政局,区民政局未引起重视,也未进行认真核查。
2018年9月10日,雁峰区处非办再次给区政府发函,称最近先后接群众举报、高新区金融办、白沙洲工业园反映夕阳红公寓“在多地散发传单,存在吸储行为,并每周4次、每次开宴席30桌请人吃饭,邀请老年人投资,涉嫌非法集资,市处非办要求我区处非办对夕阳红老年公寓涉嫌集资行为及时予以核查处置”。2018年10月9日,雁峰区民政局作《情况汇报》引用了夕阳红公寓将集资款称为“保证金”的说法,称“目前暂未发现一起入住方反映公寓不守信的投诉”。
该《情况汇报》并不严谨。正文开头称,“按照卢局长安排部署要求,统一思想,人情非法集资的社会危害性和目前形势的严峻性”。其中,“人情”为错别字,应为“认清”。
2019年5月6日,雁峰区处非办再次给区民政局发督办函,称“据有群众向邓市长举报,市处非办要求我区处非办对夕阳红老年公寓涉嫌集资行为及时予以核查处置”。
2019年5月10日,雁峰区民政局作出和2018年几乎一样的《情况汇报》,甚至连“人情”二字的错误都没改。仅仅是在结尾加了两点处理意见:一是要求夕阳红公寓解散专业宣传队伍;二是对夕阳红法人代表李新辉及院长李建红等高管进行集中面谈,要求“加强自身管理,优化宣传方式,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2018年7月、2019年6月,雁峰区民政局根据上级安排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大宣传、大排查和大化解”行动。排查情况统计表显示,该局在两次行动中排查辖区内8家养老机构,对夕阳红公寓的各类排查问题填“无”。
澎湃新闻注意到,蒸湘区检察院还起诉称,2015年至2019年,副局长李湘蓉先后8次收受李新辉安排夕阳红公寓时任院长周玲给予的人民币现金共计71万元。
公诉书指控李湘蓉受贿罪的事实,是其在明知夕阳红公寓涉嫌非法集资,不符合申领运营补贴资金条件以及明知夕阳红公寓虚报入住老年人人数的情况下,为该公寓违规申领运营补贴提供帮助。但在原一审开庭时李湘蓉对受贿指控全部予以否认,称其此前供认系瞎编,但原一审法庭未采信其观点。
公诉书还指控,卢雅琴等三人在违规让夕阳红公寓获取国家补贴一事上均存在受贿行为。2016年至2019年,卢雅琴先后收受周玲以拜节等名义给予的2万元;2014年至2019年,李湘蓉先后收受周玲7200元;2009年至2019年,王润生先后收受周玲、时任院长李建红以拜节等名义给的3700元及价值500元黄色芙蓉王香烟两条。
澎湃新闻调查发现,李新辉在利用夕阳红公寓非法集资时,不断向雁峰区民政局“渗透”关系。夕阳红公寓院长周玲系雁峰区前民政局长周年生的家族晚辈,生于1982年的周玲2007年从广东打工回来后,在夕阳红公寓客房部工作,2010年左右担任公寓院长,后又担任公寓旗下孝德天下集团负责人。成为李新辉情人后,2013年,周玲为时年55岁的李新辉生育了一个私生女。
周玲的父亲周成生,是孝德天下的股东。周玲的亲弟弟周盛一直在雁峰区民政局工作。2009年12月,他退伍后被安置到雁峰区民政局,先后在募捐办、地名股工作,2016年到民间组织管理服务中心,他的顶头上司即王润生。他曾多次和王润生、李湘蓉一起到夕阳红公寓检查工作。原审判决书中,周盛作证称,2018年、2019年对夕阳红公寓非法集资的核查,带队领导和他均未深入开展工作,而是流于形式、走过场。案发后,周盛仍在雁峰区民政局工作,并担任办公室主任。
不过,周年生回应澎湃新闻,周玲、周盛的工作安排与他均没有关系。“周玲前些年还到我家来(走动),后来李新辉都不让他来了。”
周年生的妻子陈琼系卢雅琴原工作单位的同事。在庭审中,卢雅琴不认可受贿2万元,她称通过陈琼与周玲见面,并收下她3000元现金,一个小包、化妆品,但她也礼尚往来送过周玲化妆品、香水。11月7日,陈琼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表示,卢雅琴与周玲的接触系工作关系,与她无关。
2017年,周玲因忙于管理孝德天下,夕阳红公寓改由李建红担任院长。李建红系王润生的外甥女。
知情人士介绍,夕阳红公寓还曾聘请雁峰区民政局退休人员刘某德担任办公室主任。
2024年1月31日,蒸湘区法院原一审认可了公诉机关对卢雅琴三人滥用职权的指控,认为三人的行为致使李新辉等人持续以夕阳红公寓名义进行非法集资。法院最终判决卢雅琴、王润生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李湘蓉犯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合并执行有期徒刑7年。雁峰区民政局福慈股(养老股)股长邓桂兰则被以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邓桂兰没有上诉,但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她对自己和卢雅琴的被查均表示不满。
卢雅琴三人不服均提起上诉。上诉后,2024年9月26日,衡阳中院以该案“部分事实不清,可能影响到罪名的认定”发回重审。卢雅琴家属介绍,该案已经发回蒸湘区,目前尚待重审开庭。
澎湃新闻注意到,原一审庭审最大的争议,是三人的辩护人均认为,其当事人不应当认定为滥用职权罪,民政部门并无监管和查处非法集资案的法定职权。
辩护人认为,民政局无权对“夕阳红养老公寓”及其经营者事实的非法集资犯罪予以监管、查处。打击、查处犯罪是公安机关的法定职责,而不是民政局的法定职责。判决书引用了《养老机构管理办法》来确定卢雅琴等人存在“滥用职权罪”中的“职权”。该法第四十条规定,“民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养老机构非法集资的防范、监测和预警工作,发现养老机构涉嫌非法集资的,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交相关部门。”然而,这是2020年11月1日才实施的新修改《养老机构管理办法》。检方指控的滥用职权时间为2015年至2019年,在此期间实施的《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并无此规定。
“按照一审判决的逻辑,只要卢雅琴对夕阳红公寓非法集资的行为进行定性、处置、上报,夕阳红公寓就会停止持续进行非法集资、就不会发生本案。如果这样,区民政局不是早在十年前就已经定性并上报了吗?为什么夕阳红公寓还是照常非法集资十多年?”卢雅琴的辩护人在二审辩护意见中提出。“事实证明,民政局处理不了夕阳红公寓,卢雅琴履行不了起诉书指控的职责。”
卢雅琴的家属则认为,夕阳红公寓非法集资持续14年,作为主管单位的雁峰区民政局经历了五任民政局长,卢雅琴只在后期任民政局长3年半,有错应该被处理,但错不至犯罪。
在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周慧君说:“打非、处非的主力在公安,但立案之前,民政是养老机构的主管部门。我们(金融办)只有2个人,我们又没有手段,我们怎么处理?”
2017年7月至2019年5月,雁峰区金融办主任由谢树黎担任。他现在为雁峰区政府办党组成员、副主任,婉拒了澎湃新闻采访:“我也被牵连了,挨了处分。”
在分析夕阳红公寓非法集资案时,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彭冰认为,“非法集资的防范处置关键是要打早、打小,越早损失越小。该案从2007年就被发现涉嫌非法集资,这么长时间里没有被查处,这中间显然存在失职和不作为。其实,当金融部门向民政部门转发非法集资核查函且未得到有效反馈时,可以向公安部门移送相关线索,毕竟公安机关具有侦查打击非法集资的权利和责任。”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李有星也表示,“该案教训深刻。非法集资案行政处理和刑事查处可以同时进行,并非一定要先行政处理才移交公安。在该案中,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金融办、公安机关等没有做到协调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并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来打击。”
李有星介绍,2021年5月1日实施的《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就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明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的牵头部门,赋予其相应的调查处置权力和手段。这个牵头部门通常由地方金融管理机构承担,也可以由能够履行职责的其他部门承担。以牵头部门为核心,协调各方将有效形成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的合力。
“非法集资是个老问题,当前非法集资风险形势依然复杂严峻,大要案件频发势头尚未得到根本扭转,一些重点领域风险隐患仍较突出。”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王新介绍,今年5月2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了《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问责规定(试行)》,核心在于建立健全金融风险防控的问责机制,“金融活动的每一个环节都将有明确的责任归属”。
【考察时间】:2024年12月22日—27日
【考察地点】:日本 名古屋-大阪
【参会对象】:乡村振兴项目开发方、农业开发、地方龙头企业、文旅集团、文旅平台、地方政府发改委、文旅局、卫健委、民政局、老干部局相关部门;地产、物业、保险金融、养老、大健康、文旅康养、老年大学、旅行社及相关行业上下游产业链企业家、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等核心高层管理人员
【主办单位】:北京壹方城智汇科技有限公司
【报名电话】:176 0065 5161 魏老师
【考察特色】:实操专家讲解+案例分析+模块总结
往期日本现场照片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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