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建于公元960年的赵宋王朝,虽然上承晚唐五代十国下启元明清,但却不是中国历史上的“大一统”政权。高梁河之战的失败,导致收复燕云十六州成为奢望。而西北方向党项李氏的膨胀又使宋受到很大的困扰,进而给予辽可乘之机,索取关南十县。
与此同时,宋朝自身发生严重财政危机与各种各样的社会问题。宋太宗末年,“崇文抑武”政策的一些弊病已经逐渐显现,也有官员提出各种解决问题的主张,但宋真宗一朝的主政者,却大多持重,以“祖宗家法”之名,不乐于有所更张。
之后的北宋统治者虽有意振作,遗憾的是,两次改革皆以失败告终,庆历新政由于宋仁宗的态度旋踵而停顿,熙宁变法虽然有宋神宗的全力支持,却导致北宋朝野上下党争的畸形发展,进而严重影响了南宋政权的内政原则和外交策略。
庆历新政的时代背景与改革挫折
公元9世纪末,黄巢起义给予李唐王朝致命一击。战乱残酷地消灭了门阀世族,致使拥兵自重的军阀成为唯一的主导力量。中原地区接连出现的四个王朝,都是职业武人的你方唱罢我登场。
对于宋太祖、太宗这一代利用“义社”师兄弟成长起来的开国君主而言,五代政权频繁更替的历史教训滋生了他们防微杜渐的心态。文官群体也在70余年的周折反复中,意识到知识份子对于社稷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这种政治理想和社会共识落实到政策层面,便是宋朝“崇文抑武”基本原则的出台。时值雕版印刷技术的推广应用与科举制教育机会的普及,社会阶层之间的纵向流动虽然加速,可录取人数要远比唐代多,任官也容易。
唐代进士及第之后,尚须通过吏部身、言、书、判的考试,才能任官,宋代则予以免除。除了科举之外,尚有荫补一途,中、高层官员可以经由各种名目,荫补子弟、亲戚,甚至门客任官,十分浮滥。官员人数因此持续增加。
根据宋仁宋时期包拯所提供的资料,宋仁宗皇祐元年(1049)有17300多名文武官员,其中未授差遣京官、使臣及守选人数尚不在内。除俸禄外,每逢三年一次的郊祀,还有皇帝特殊的赏赐,称为郊赉,也是一笔大数字。
而“崇文抑武”的另一个侧面,便是在“杯酒释兵权”之后的养兵费用需要由政府负担。由于北方国界缺乏天然的屏障,所以在东北、西北以及京师开封都驻有大量军队,而且数目一直在增加。
宋太祖时期,禁、厢军总数共三十七万八千,其中禁军总数十九万三千;宋真宗时期,禁、厢军总数是九十一万二千,其中禁军四十三万二千;而到了宋仁宗庆历年间,禁、厢军总数一百二十五万九千,禁军八十二万六千。
问题是,厢军没有作战的能力,只是在地方政府做杂役的工作。而豢养这一支庞大队伍,却需要要用掉政府一半以上的开支。即时人强调的“一岁之用,养兵之费常居六七”。当“天下六分之物,五分养兵”时,厢军制度已经成为一块腐蚀大宋机体的顽疾。
相比于用在官俸和兵费方面的开销,给“夷狄金缯之遗”的岁币数目虽然不小,但是就整个宋代财政支出的结构来讲,所占的比例并不大。而且送给辽、夏的银两,两国会用其中一部分在榷场上向宋购买物资,又流回宋的境内。
因此,“养兵日蕃”和“任官日冗”才是真正问题。范仲淹在《十事疏》中说:“我国家革五代之乱,富有四海,垂八十年,纲纪制度,日削月侵,官壅于下,民困于外,夷狄骄盛,寇盗横炽,不可不更张以救之”,便清楚地点出了外患与改革之间的关系。
庆历新政的诸多改革措施,就是在这种情况之下提出来,为纾解政府财政的困窘而出现。不过,综合观察范仲淹所提出的各项建议,在内容上实以整顿行政组织为主,也就是一般意义上的“澄清吏治”。
“明黜陟”、“抑侥幸”、“择官长”、“均公田”、“覃恩信”、“重命令”等六项措施,均与吏部有关,而非户部。“精贡举”一项,很明显用意在于改进选用人才的方式,也是为了增强行政组织的效能。
至于与财政有直接关联的,则有“抑侥幸”,在于减少冗官;“厚农桑”,在于减少政府和籴与运输费用;“修武备”,在于减少养兵的经费。最后的“减徭役”一项,看上去是为了减轻人民的差役负担,但只要县邑并省之后,政府的开支也可以减少。
范仲淹的想法很清晰,那就是在一方面,尽可能地提高政府行政效率与机能,扩大北宋王朝的赋税收入,减少浪费;而另一方面,民众的赋税负担也不至于加重,甚至减轻,和政府同时蒙受其利。
到了仁宗时期,北宋政治环境俨然形成了一种帝王“垂拱而治”的运作方式。皇帝的精力和重点主要放在“聿修厥德”,遵“先王成宪”之上。至于具体的大小日常行政事务,皇帝本人并不遑过多问,而由众多宰执处理。
赵宋官家的这种自我谦抑好似形成了一种约定俗成的惯例,仁宗本人非常乐于克制自己的欲望、感情与痛苦,将自己“圣人化”以垂范后世。“祖宗之法”和士大夫群体的组合,确实有效地消除地方势力的割据威胁,并在客观上构成了对过度专制的遏制。
然而,这种对“祖宗之法”的绝对奉行和神圣化处理,却在北宋君臣在处理新兴的时代问题时形成路径依赖,不敢“僭越”雷池半步。尤其是在旧有纲纪“日削月侵”、“三冗两积”严重之时,任何新法制度会遭到前所未有的阻力与批评。
更糟糕的是,当“正家”之法与国家的公共性、正当性、根本性法度混溶起来,皇权向行政庶务,甚至日常生活世界的其他方面渗透和延伸,便会毫无制度性约束。正是这种内在逻辑缺陷导致了仁宗之后的君臣失谐,并深刻地影响了未来中国历史的走向。
1043年,获得宋仁宗信任的范仲淹、富弼等人开始主持改革事务。在“一家哭,何如一路哭耶”的反问下,之前“条陈十事”被陆续落实到具体领域,并不出意外地引致了若干士人的不满。
在一般意义的历史书写中,往往对反对力量内部既得利益集团大写特写,而忽视了庆历新政的种种举措,以及背后宋仁宗因素的存在,已然违背了北宋开国以来太祖、太宗定立,真宗追随、奉行的“祖宗之法”。
要知道,仁宗时期的北宋政治环境俨然形成了一种帝王“垂拱而治”的运作方式。皇帝的精力和重点主要放在“聿修厥德”,遵“先王成宪”之上。至于具体的大小日常行政事务,皇帝本人并不遑过多问,而由众多宰执处理。
赵宋官家的这种自我谦抑好似形成了一种约定俗成的惯例,仁宗本人非常乐于克制自己的欲望、感情与痛苦,将自己“圣人化”以垂范后世。“祖宗之法”和士大夫群体的组合,确实有效地消除地方势力的割据威胁,并在客观上构成了对过度专制的遏制。
然而,这种对“祖宗之法”的绝对奉行和神圣化处理,却在北宋君臣在处理新兴的时代问题时形成路径依赖,不敢“僭越”雷池半步。尤其是在旧有纲纪“日削月侵”、“三冗两积”严重之时,任何新法制度会遭到前所未有的阻力与批评。
当保守派汇聚在一起,形成一股很大的声浪,配合上一些有意制造或偶然发生的事件,使得宋仁宗的疑虑愈来愈深,最终放弃了对改革措施的支持。宋仁宗前期最受倚重的宰相成了善于运用权术却只能守成的吕夷简,而非一腔热血欲恢复“三代之治”的范仲淹。
更糟糕的是,当“正家”之法与国家的公共性、正当性、根本性法度混溶起来,皇权向行政庶务,甚至日常生活世界的其他方面渗透和延伸,便会毫无制度性约束。正是这种内在逻辑缺陷导致了仁宗之后的君臣失谐,并深刻地影响了未来中国历史的走向。
宋英宗改革与“祖宗之法”的制度惯性
与仁宗晚期政治上的沉寂和仁宗本人的不置可否不同,接下来的英宗特别坚持己见且勤劳有为。他亲政次日就问宰执:“积弊甚众,何以裁救?”但问题在于,英宗这种“谨于细务,忽于大体”之举在士大夫群体看来没有抓住要领,所作所为并不符合“人君之职”。
自嬴政创立皇帝制度之日起,所谓“天子”便被赋予华夏世界至高无上的地位与权力。然而,皇权究竟是君主所持有的个人意志,还是代表着政府公权力,却从来没有制度上的明确界定。事实上,就连皇帝本人也不十分清楚自己的权限在哪里。
皇帝作为一个有着七情六欲的普通人,很难一丝不苟地做到“天子无私”,以为自己拥有生杀予夺、主宰万物的权力,甚至屡屡脱逸规范,恣意妄为的情况倒是屡见不鲜。好在,宋代士大夫已经逐步摸索出一整套限制君主暴走的理论,即“祖宗之法”。
应该说,就经验主义原则,人们会本能地重视先人或自己的经历和经验。判例法能够成为英美法系国家的主要法律渊源,足可见崇拜古代“旧案”、“故事”的“保守主义”倾向,绝非中国独有。
当一个皇帝试图以“九五之尊”的特殊身份来摆脱礼制或其他规则的约束时,“祖宗之法”其实是最好用的工具。而在“祖宗之法”背后,则有着“天道”在支持。一个皇帝如果不想变成“无道”昏君,那么就必须恪守“祖宗之法”。
何况,安史之乱后的大动荡加速了社会流动,荡涤了魏晋南北朝余绪于唐代的门阀观念。特別是五代时期政权像走马灯似的频繁更迭,不仅打散了传统的政治组合,也让皇帝头上“君权神授”的光环变得黯淡,这也给君臣关系造成冲击。
在群臣士大夫的眼里,特别是在宰相等高层官僚的眼里,皇帝也是一个政权的最高行政长官,但基本上是名义上的。与其说他们看重皇帝本人,还不如说看重的是“江山社稷”的有序运营。
对于前代王朝更替、江山鼎革之际,忠君死国的大臣,宋代人多认为:这是因为皇帝在异族入侵时就代表着宗庙、社稷。正如《礼记•文王世子》所说“为人臣者,杀其身,有益于君,则为之”。
这也是为什么宋太宗给自己迁都开封找理由时,会脱口而出地说出:“江山在德不在险”。而在北宋士大夫们看来,则变成“人主”可以“无功”但“不能无过”。宋太宗北伐丧师割地和宋真宗签订城下之盟,也从未动摇过自身权威。
作为儒家经典熏陶下成长起来的士大夫群体,他们对“王天下”的尊崇比之西汉中后期的儒生更有所形而上学层面的超越。他们认为两汉儒生说春秋无“王”,并非特指周室衰微,而是感慨其时诸侯争霸,没有人从“仁”的角度建设政权,进而统一天下,大兴“王道”。
在北宋士大夫群体看来,“当时尚有周天子,何必纷纷说魏齐”。在姬周王室尚未绝嗣的情况下,臣下投奔他国的行为显然不不合理。“天子”不应是一种名号,而应是切实存在的“天下”共主。
何况古代中国对外一向有“修德来远”的主张,这种思想可上溯到孔子名言,所谓“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供之”的诠释。他们主张以义理规范君主,要求君主讲求王霸之辨,明义利之分,期望君主自律,正心诚意,最终恢复“尧舜相传之道”。
北宋士大夫群体的这种主张,并非坐而论道的产物,而是在深刻反省晚唐五代的割据与战乱的结果。北宋宰相的吕本中对此表述得相当明确,在他看来,权臣积恶绝非一人或一时之事,而是累世叠加形成的。
规避这种现象的方法,就是皇帝具有绝对的控制力和至尊地位。君主,是保证意识形态稳定、社会长治久安、政治运作清明和国家发展均衡的主轴;是维系一个国家、民族、社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当然,君权隆盛至尊并不代表一人独治,而是要因才施用,以礼相待,使之各司其职。“贤”是士大夫获得重用的原则,“礼”是保证君臣之间和谐关系的基础。每一次王朝倾覆的根源,都是“君臣失道,而至于君杀臣,臣继而弑君也”。
在士大夫群体的眼中,皇帝是天地、祖宗、孝道、风化及永恒秩序的组成部分,是整个天下秩序的关键和枢纽。王朝兴替系于嗣君和法度,皇帝的真正职责是做好董事长,而不是将精力放在职业经理人该考虑的细碎问题上。
在各种影响与压力之下形成的自律意识,使皇帝在相当大的程度上不得不抑制个人意志,从而皇权中私的一面被公权力所吸收。其必然结果就是,皇帝只能机械地遵从王朝的政治运作,完全成为中央政府支配系统的一部分。由此形成的“天子无私”的公共形象,促进了皇权走向象征化。
日后熙丰变法其实就是要建立这样一种理想秩序,即所谓“立政造令,悉法先王”。这种政治内涵还可以进一步分解,比如说针对官僚群体,是“一道德同风俗”;针对君主的,则是“致君尧舜”成圣人之君。
在这一点上,司马光和王安石也没有什么不同。都是:“只要我们君臣一心,就一定可以使陛下成为圣君,我们成为贤臣。”只是在实施路径上各有侧重,王安石要对“祖宗之法”发起“正面冲锋”,司马光、苏轼等人则认为应该“侧面迂回”。
例如,他们都主张广开“学校”以正人心,但当王安石所主持编纂的《三经新义》被用来作为教学和考试的统一标准时,便会遭到司马光的强烈反对。《春秋》三传可靠与否,《周易》是否揭示了宇宙奥秘,这些都是学术问题,完全不应该成为“一道德”的政策指引。
现在,宋英宗拒绝这种士大夫对皇帝的定位。他想将自己的精力放到应对具体的朝政批评与政务改革上,切实地“膺天命”来治理天下;更不愿受礼制束缚,所谓“濮议”事件是宋英宗“从心所欲”的第一步。
作为宋仁宗的养子,宋英宗赵曙自登基以来便始终回避生父的名份问题。一场持续18个月的论战,几乎逼得曾患有神经官能症的宋英宗旧病复发。最后,韩琦、欧阳修等宰执在赵曙弥留之际遵奉其生父为皇考,次年1月赵曙驾崩,长子赵顼继承大统,是为宋神宗。
宋英宗时代的濮议之争,是言官在政治上活跃的第一个高峰。王珪、司马光、吕诲、范纯仁、吕大防、贾黯等台谏大臣不仅积极纠绳皇帝,而且以规训姿态论奏弹劾大臣,甚至进行人身攻击,将自身置于道德制高点。
吕诲、范纯仁、吕大防等人在濮议之争中把韩琦、欧阳修等比作豺狼,刻意激化矛盾。他们有时更会无中生有,罗织罪名,往往凭“风闻言事”,或小题大作,甚至上纲上线,北宋晚期畸形的党争已初显雏形。
王安石变法的酝酿、偏失与阻力
1069年,也就是熙宁二年,宋神宗赵顼将理财和策划对外政策的重责大任,都交付给王安石,令其变法解决冗官、冗兵的问题。王安石的学问、德行,在当时的士大夫之间,早已知名。他担任地方官,在政事上也颇有表现。
从宋仁宗庆历七年(1047)到皇祐元年(1049),他担任鄞县知县,在任内兴筑堤堰,疏浚河渠;借贷官谷给农民,等收成后再加轻微的利息还给官府;用孔庙设立鄞县县学,聘请当地受人敬重的儒者杜醇出来主持。后来他推动的农田水利法、青苗法,都源本于此。
王安石胸怀理想,希望能够得君行道。嘉祐三年(1058),在出任提点江东刑狱之前到京师,曾经上了一篇万言书给皇帝,这是他首次向皇帝详尽地提出对时事的兴革意见。这篇万言书指出当时国家的问题在于“天下之财力日以困穷,而风俗日以衰坏”。
在这篇文章中,王安石简略地提到了他的理财主张,“因天下之力以生天下之财,取天下之财以供天下之费”,也仍然是强调要善辟财源。不过,接下来王安石谈得更多的,却是人才问题,建立法度,这才能挽救“天下之财力日以困穷而风俗日以衰坏”的危机。
只是,这篇万言书呈上去之后,没有得到任何回音。嘉祐五年(1060),王安石调回京师任三司度支判官,这期间写了一篇《度支副使厅壁题记》,文中同样将理财、法度和人才三者结合在一起讲:
“夫合天下之众者财,理天下之财者法,守天下之法者吏,吏不良则有法而莫守,法不善则有财而莫理。有财而莫理,则阡陌闾巷之贱人,皆能私取予之势,擅万物之利,以与人主争。黔首而放其无穷之欲,非必贵强桀大而后能如是。”
这时,王安石已然很清楚地表达出来,即要以法令的建立,使兼并之家不能“私取予之势,擅万物之利”,来达成理财的目的。而法令建立之后,又必须有优良的官员来执行。新法中重视人才培养、选拔的几项,如更改贡举法、太学三舍法。
讽刺的是,给王安石变法惹来巨大非议的正是人事问题,还有他自己。王安石在提拔官员时“唯才是举”,挑选出来的人也确实都是“能臣干吏”。问题是,这些人品德过于偏狭,为达到目的不择手段的那种,例如吕惠卿。
王安石“执拗”的个性使他一向认为自己的主张本于义理,所以对他来讲,是人言何足恤,不同的主张只是不合理的异论。但对政见不同的司马光来讲却是过分坚持己见,不仅听不进别人的劝告,而且有错也不肯改。
和王安石同朝为官的很多士大夫精英,都认为理财的方针应偏向于节用,而不赞成开源;觉得朝政的改进应着重择人,而不强调立法。他们对于政治、社会的弊病,未尝在某些部分和王安石有着相同的看法,
例如,范镇、苏轼等人便曾有过改革募兵制弊病的想法;吕公著、司马光都认为在考试中应该提高经学的地位;理学家程颢也认同开科取士应出自学校的观点。但是他们对于王安石大规模的变法,并不以为然。
到新法施行后,弊端丛生,更增强了他们反对的理由。值得注意的是,反对新法的官员,如富弼、韩琦、文彦博等人都是元老重臣,并且是在庆历新政的支持者。他们的反对切中时弊,对王安石构成了重大的压力。
以免役法来说,除了地方官吏为多收免役钱,对于民户资产锱铢必较之外,原来立法中规定不必负担役钱的乡村四等以下户,在法令推行到全国之后,也改为必须缴纳役钱。更不合理的是,官府收了役钱之后,却又不募而差。
叠加青苗法的影响,普通老百姓很容易为及时缴纳青苗钱本息和免役钱,纷纷抛售农产品到市场上来换取钱币,最终导致“价贱伤农”。如果向富家借贷,到秋收时还钱,仍然还有情况发生,只是时间向后推迟几个月罢了。
此外,农民借贷青苗钱时必须结甲。其中一户不还,强制其他诸户均摊,这种情形不仅导致农民负担加重,更显著地滋生不公。王安石的崇拜者郑侠,真切地见到了青苗法是如何给农民带来困扰,基层皂吏又是如何为了政绩将普通人逼入绝境。
熙宁六年七月至七年三月间的那场北方大旱极大地刺激到了郑侠,《流民图》的进献,是在他将新法施行的实际情形告知王安石后,但其无动于衷的前提下,才决心擅发马递,奏为密急事献于宋神宗。
待熙宁十年(1077),就连北宋较为富庶的两浙路,也因“灾伤累年,丁口减耗,凡九年以前逃绝户已请青苗钱斛,见户有合摊填者,乞需丰熟日理纳外,更有全甲户绝,输偿不足,或同甲内死绝,止存一、二贫户,难以摊纳者,更乞立法”
农村、农业、农民如此,城市亦在市易法的“摧残”下百业凋零。提举京师市易务吕嘉问“多收息以干赏,凡商旅所有,必卖于市易,或非市肆所无,必买于市易,而本务率皆贱买贵卖,重入轻出,广收赢余”。地方新党则“贱买园户茶货,过取买人息钱,两自侵损”。
王安石自己曾对宋神宗说过,免役、保甲、市易三法,“有大利害焉,得其人而行之,则为大利,非其人而行之,则为大害,缓而图之,则为大利,急而成之,则为大害”。“窃恐希功幸赏之人,速求成效于年岁之间,则吾法隳矣”。
如今为了贯彻新法的实施,王安石竟然一转而认为“宁用寻常人而不为梗者”,瞠然忘记了他自己在嘉祐年间上书宋仁宗时,曾强调人才品行的重要性,这对一向充满理想的王安石来讲,无疑已踏上一个悲剧的方向。
不过,王安石之所以还羁留在相位,很大程度上仍有宋神宗的意向以及互相配合。宋神宗有志伐辽,为祖宗复仇甚至恢复幽燕。但辽国强大,不可以骤然征讨,于是在王安石的策划下,先以西夏为目标,然后包抄辽国。
然而,宋神宗元丰四年、元丰五年两次对夏的军事行动皆以失败告终。尤其是元丰五年的那场大败,战报传至汴京,宋神宗临朝恸哭。五路大军35万人,以及赵顼-王安石君臣顶着朝野压力,辛苦留下来的全部资产一夜之内灰飞烟灭,熙宁变法彻底宣告失败。
尾声
宋神宗一生最大的作为在于任用王安石变法,而变法的目标在于积累财力,伐西夏以包制辽国。正因为心中那片祖宗“付托之重”的阴影,赵顼在熙宁年间力排众议支持新党,甚至不惜“远取东南财赋以赡关中”。
然而,残酷的现实却是五路伐夏不仅没有成功,反而增加了西北地区民众的许多痛苦。至于仁宗时“乘间有所要请”的契丹,在永乐之役之后自然更无法达成。元丰七年(1084),消沉一段时间的宋神宗又有从兰州兴兵伐夏的打算,不过历史却不再给他机会。
次年三月赵顼去世,他的心愿始终未能实现,死后更是政局大变。其第六子赵煦以冲龄即位,只得由太后垂帘听政。重要的是,经过了几十年来文官集团的活跃,当政者也学到了如何运用规则控制思想,士大夫黄金时代行将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