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一男子为了“练手”竟无证上路…

民生   2024-11-29 07:30   云南  


11月21日下午3时
文山市公安局柳井派出所民警
在柳红线设卡
开展日常道路交通安全劝导
及违法行为查处时
发现一辆小型汽车停车后
驾驶员竟迅速与副驾驶更换位置
企图蒙混过关



民警立即上前进行盘问,车上驾乘人员支支吾吾,不正面回答问题。民警随即对二人进行批评教育并宣传普及法律政策,二人眼看已无法瞒天过海,随即不得不承认了自己的违法行为。经核实,驾驶人胡某系一驾校的学员,正在学习小型汽车驾驶证,为了练手要求其父将自家车辆交由其驾驶,看到前方有警察时立马停车和副驾的父亲更换座位试图逃避处罚,不想二人的违法行为被民警尽收眼底,逮了个正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柳井派出所民警对胡某父亲将机动车交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的违法行为,胡某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作出了相应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明文规定: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明文规定:任何人不得强迫、指使、纵容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



无证驾驶上路
练的是技术
危害的可是道路安全啊
小编劝告大家
无论何时何地
都要“持证上岗”哟


来源:文山市公安局柳井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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