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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压实我县房屋市政工程建设监理主体责任,规范监理行为,充分发挥工程监理现场质量安全管控效能,县住建局对照工程监理负面清单,重点围绕监理机构、人员到岗、现场管理、质量管控、安全文明施工等五个方面,对全县所有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监理履职情况进行专项整治,通过听汇报、查资料和看现场的方式,常态化开展了房屋市政工程“监而不理”专项整治工作,本期对排查出的部分“监而不理”问题进行曝光。
一、江西省赣建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8月27日,县住建局在进行“监而不理”专项检查时发现,于都县时代南郡(北区)项目的监理单位存在除项目总监外,其他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未按合同人员派驻,且未履行变更手续;未见危大工程施工项目总监带班记录;未对项目施工企业关键岗位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进行审查;监理单位见证人员未经书面授权,且存在由其他人员代签见证记录等问题。上述行为违反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第十八条,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已对该项目监理单位作出行政处罚。
二、江西省兴赣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三、河南中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8月28日,县住建局在进行“监而不理”专项检查时发现于都县新长征实训基地项目监理单位存在监理人员未按合同约定派驻,且未履行变更手续;未见危大工程施工项目总监带班记录,消防救援站主楼施工升降机卸料平台属超危工程但未组织安全验收等问题。上述行为违反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已对该项目监理单位作出行政处罚。
来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