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医疗保险
就是为了给健康多一份保障!
然而
投保了重疾险的市民张女士
在确诊肺癌后,却遭到拒赔
保险公司拒赔的理由是
张女士在签订保险合同时
已经查出了肺部磨玻璃结节
属于"既往症免赔条款"范畴
而张女士却认为
合同中并未明确约定
肺部磨玻璃结节属于疾病的范畴
于是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
近日,上海金融法院审理了
这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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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人 张女士:
当时医生说我是纯磨玻璃结节,我那个时候才二十多岁,也没有肿瘤家族史。医生给我的意见就是肺结节不等于肺癌,让我随访观察就好。
保险公司和张女士
均不服一审判决
向上海金融法院提起上诉
上诉人 保险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
上诉人的病情发展就是先有肺结节,结节逐渐发展为恶性肿瘤,符合投保前已患疾病及其并发症导致的重大疾病责任的免责条款情形。
上诉人 张女士:
在我投30万保险的时候,是没有进行任何询问的。我个人认为,是他们没有尽到相应的告知义务。
童蕾 上海金融法院综合审判二庭法官:
投保之前,并没有哪一份诊疗记录显示被保险人被检查出来的磨玻璃结节,具有恶化或者需要手术的情况。因此,法庭认定更多意义上还是一种体征,并不能认为是构成医学上所指的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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