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国考笔试本周日举行!这份温馨提示请收好→

政务   2024-11-26 18:09   云南  

各位考生:

  您好!

  欢迎到玉溪参加12月1日举行的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为帮助您做好考前准备,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笔试时间与科目


  2024年12月1日

  上午0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4:00—17:00  申论

二、了解考点设置情况


  玉溪考区考点均设在红塔区。考生根据准考证信息确认自己的考点,避免找错考点,进错考场,请按以下地址导航即可。

  1. 玉溪师范学院,地址:红塔区红塔大道105号(东门)。

  2. 玉溪工业财贸学校(玉溪技师学院),地址:红塔区九龙路3号。

  3. 玉溪体育运动学校,地址:红塔区红龙路50号(西门)。

  4. 玉溪职业技术学院(云南省玉溪卫生学校),地址:红塔区科创大道9号。

  5. 玉溪第一中学南北2个校区,地址:红塔区太极路21号。

  6. 玉溪师范学院附属中学,地址:红塔区聂耳东路5号。

  7. 玉溪市民族中学,地址:红塔区聂耳东路8号。

  8. 玉溪第四中学,地址:红塔区文化路11号。

  9. 玉溪第五中学,地址:红塔区北苑南路10号。

  10. 玉溪第八中学,地址:红塔区红塔大道104号。

  11. 玉溪第十一中学(李棋中学),地址:红塔区红九路玉溪二小区5号门对面(因红九路部分路段封闭施工,建议从玉江大道上红九路即可到达学校) 。

  12. 玉溪一小文化校区,地址:红塔区文化路9号。

  13. 玉溪师范学院附属小学,地址:红塔区创新路。

三、进入考点注意事项


  熟知考点考场位置,仔细阅读考场准则,带齐准考证和身份证及自备好黑色墨水(中性)笔、橡皮、2B铅笔,准时参加考试。严禁将手机、计算器、各类手表、智能手环、蓝牙耳机等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或其它设备、文字资料带入考场(通讯设备、电子设备必须全部切断电源),请勿携带贵重物品。

四、提前做好考试准备


  (一)请考生按照准考证上的考点名称(部分考点学校名称易混淆)及地址,于考前一天熟悉考点学校位置和交通路线,合理选择并提前联系预定住宿(见附件)。考生如果在考试期间遭遇产品质量、价格欺诈、强制消费等违法行为,请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及时受理,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考试当天,提前抵达考点。根据自身实际合理选择交通方式和交通工具出行,安排足够的出行时间,以免考试当天因交通拥堵、不熟悉路况、天气等原因影响准时应考。


  (三)考试期间,玉溪考区温差较大,请考生根据天气变化做好防寒、保暖等措施。

五、法律法规要遵守


  一次作弊,耽误终生、后悔一生!请广大考生严格遵守考场规则,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诚信参考,避免出现违规违纪行为。考生出现违规违纪行为,将按《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节选)

  第五条 报考者提交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的,负责资格审查工作的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应当认定其报名无效,终止其录用程序;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变造有关材料骗取报考资格等行为的,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五年内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第六条 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具体组织实施考试的考试机构、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所涉科目(场次)考试成绩为零分的处理:

  (一)将规定以外的物品带入考场,经提醒仍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的;

  (二)参加考试时未按规定时间入场、离场的;

  (三)未在指定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擅自离开座位、出入考场的;

  (四)未按规定填写(填涂)、录入本人或者考试相关信息,以及在规定以外的位置标注本人信息或者其他特殊标记的;

  (五)故意损坏本人试卷、答题卡(答题纸)等考场配发材料或者本人使用的考试机等设施设备的;

  (六)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的,或者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七)其他情节较轻的违规违纪行为。

  第七条 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五年内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一)抄袭他人答题信息或者协助他人抄袭答题信息的;

  (二)查看、偷听违规带入考场与考试有关的文字、视听资料的;

  (三)使用禁止携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的;

  (四)携带具有避开或者突破考场防范作弊的安全管理措施,获取、记录、传递、接收、存储考试试题、答案等功能的程序、工具,以及专门用于作弊的程序、工具(以下简称“作弊器材”)的;

  (五)抢夺、故意损坏他人试卷、答题卡(答题纸)、草稿纸等考场配发材料或者他人使用的考试机等设施设备的;

  (六)违反规定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等考场配发材料带出考场的;

  (七)其他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违规违纪行为。

  第八条 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终身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一)使用伪造、变造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准考证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参加考试的;

  (二)3人以上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三)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  

  (四)使用本办法第七条第四项所列作弊器材的;  

  (五)非法侵入考试信息系统或者非法获取、删除、修改、增加系统数据的;

  (六)其他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违规违纪行为。 

  第九条 在阅卷过程中发现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经阅卷专家组确认的,由具体组织实施考试的考试机构给予其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为零分的处理,录用程序终止。作答内容雷同的认定方法和标准由省级以上考试机构确定。

  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成立的,视具体情形按照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处理。

  祝各位考生:
  考试顺利,
  金榜题名!


  附件:玉溪市红塔区宾馆酒店预订参考信息(请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


长按识别二维码



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26日



来源:玉溪发布

编辑:王露 

初审:杞文慧

复审:唐文娟

终审:师云波




















































































名城通海

穿越千年古郡的礼乐光影

名城通海
通海县融媒体中心官方账号。党政工作动态、新闻发布、地方特色、文化旅游对外宣传。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