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葫芦岛日报》全媒体记者 赵丽杰报道 11月12日,记者从市水利部门获悉,“8·20”洪涝灾害以来,省市县三级水利部门全力推动我市灾后水利设施恢复重建工作。
全面核查灾情损失。灾情发生后,各级水利部门深入一线,积极开展救灾工作,第一时间统计清查我市水利设施灾损情况。经统计,“8·20”洪涝灾害造成我市水利设施直接损失29.99亿元。
高效抢修水利设施。省市县三级水利部门联动,修复完成512处农村供水工程,第一时间保障学生开学饮水,恢复供水人口15.74万人。全部完成37座水库临时修复,消除安全隐患,并安排库管员每日巡查。修复河道护岸,累计修复护岸352处,清淤疏浚累计50.44万立方米;平整河段累计长度290.08公里。清理水库漂浮垃圾,有效保障水源地水质安全。
谋划包装水利项目。我市按流域水系锚定“建设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示范性的综合治理工程”的工作目标,全水系谋划灾后水利设施灾后重建工作方案。省水利厅工作人员长期驻扎一线,指导市县两级深挖项目需求。目前,共谋划水利项目140个,总投资102.9亿元。
积极推进项目前期。省水利厅下发水利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加快审查批复进程。我市将140个水利项目分为灾后恢复项目和防灾减灾能力提升项目,目前,灾后恢复项目76项,能力提升项目64项,已经全部开展前期工作。
努力争取资金支持。省水利厅明确今年我市水利项目第一批可争取资金额度约1.70亿元。目前,已到位资金5961万元。其中,水利救灾资金4000万元,用于建昌县、绥中县等县区28个河道护岸水毁修复工程;暴雨洪涝灾害灾后应急专项资金1961万元,用于绥中县狗河条石沟村段水毁修复、建昌县农村饮水安全灾后重建、南票区黄土坎乡新沙河(申屯段)水毁修复3个工程。
主 编:王 岩 责任编审:崔 迪 杜 鹏 张宏静
政务要闻编辑:李海洋 刘冬卉 潘笑怡
综合新闻编辑:武秋子 沈焕平
编导剪辑制作:薛宇航 视觉美编:李奇伟
视觉审录:田 嘉 权威发布、微博编制:孟庆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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