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02宜昌有个铁律师:律师辩护搭便车?你想多了。
刑事辩护,总是沉重重的,关乎着当事人的自由和生命。但,就是这沉甸甸的工作中,也还有些许趣事,过后想起不禁令人婉尔一笑。
一件贩卖毒品案,当事人是和另一人合伙“小批发”贩卖毒品。我这个当事人讲江湖义气,大把大揽,所有事皆称自己一人所为,另一人不知情也没参与。而另一人,纯粹零口供。但是根据查获情况看,另一人很可能是合伙人,但苦于证据不充足,只得取保候审。
我接手案件后,经过多次会见,根据经验判断,当事人定有同伙。那为啥不交代同伙,而独自大包大揽,顶包呢?这是一个心结。
攻心为上,晓以利害。大包大揽,你自己一人顶罪,所有罪行你一人负责;如果是两人合伙,则是二人同罪,主次有分别,罪行有轻重。这两种情况,谁轻谁重,孰轻敦重,你自己权衡。另外,你如果坦白交代同案,协助追诉同案,律师去与检察官沟通,争取认定立功和从轻量刑,至少比现在的量刑建议要轻许多。
话已毕,会见完,言明三天后再来会见,自己想明白作决定告诉律师。三日后会见,当事人下决定坦白交代同案。我告知他,既已下决心坦白交代,就不要抠抠搜搜像挤牙膏似的,要竹筒子倒豆子一干二净,争取立功。后,公安提审,将同案移送起诉。我的当事人得以较大幅度从轻量刑。
许多家属有搭便车的思想,认为别人请律师搞的轻,我的家人也会跟着沾光搞的轻。不可否认,有这种现像,但很少。一个基本道理:共同犯罪团伙犯罪,相互推诿的多,检举同案争取立功的多,罪责大小推诿的多。应当说这后一种情形更普遍更多见。
而所请律师,受人之托,当然会为自己的当事人考虑辩护。你以为能够搭别人便车,刑事案件中搭的成吗?别想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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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部主任,30年刑事法律办案经历,专攻刑事辩护,擅长毒品、死刑、网络、经济、财产等犯罪辩护。实在做人实力做事,办案认真、专业、敬业、勤勉、靠谱,故同行及客户誉之为"铁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