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承德交警曝光一起事故,王某驾驶电动自行车,在承德市高新区凤凰山大街天都嘉成一期路段由西向东逆向行驶过程中,与刘某驾驶的小型汽车与之相刮,造成王某受伤及上述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电动自行车逆行负事故的主要责任。汽车司机观察不周,负事故的次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