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话题
#女子用过期眼药水视力降至0.1#
冲上了社交平台热搜榜
这是怎么回事?
女子用“过期”眼药水
视力降至0.1
近日,武汉29岁的赵女士因长时间对着电脑工作,感觉眼睛干涩难受,于是翻出一瓶还有近一年才过保质期的眼药水,滴了几滴后,觉得干涩症状有所缓解。
没想到,次日赵女士的眼睛开始红肿流泪,分泌物明显增多,看东西也模糊不清,于是她赶紧前往医院就诊。
经检查,赵女士的角膜红肿、发炎严重,视力仅剩0.1。医生查看眼药水后发现,这是她半年前开封剩下的。最终,她被确诊为因使用过期眼药水而引发的细菌性角膜炎。
眼药水保质期≠使用期
眼药水保质期明明还有近一年,怎么就“过期”了?
医生提醒,眼药水外包装上的保质期,通常是指在避光条件下且未开封的使用日期。一旦开封后,超过4周则不建议使用。因为多次反复开启包装使用时,药品可能受到污染,继续使用可能引起继发感染,如结膜炎,甚至是角膜炎。如果不及时治疗,还可能引起角膜溃疡、视力下降,甚至导致失明。
此外,部分眼药水属于混悬液,不建议通过颜色、絮状物等判断眼药水是否过期。眼药水保存需参考说明书,例如,含左氧氟沙星成分的需要避光,含氯霉素成分的需2~8℃冷藏保存。
别忘了点赞+在看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