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闽侯县公安局获悉
近日
闽侯县南通镇某公司财务人员
陈女士遭遇网络诈骗
公司损失了52.6万元
据了解,事发当日,陈女士被拉进一个工作对接QQ群,群内有假冒的“董事长”与“总经理”。
“董事长”在群里发布公司近一周的资金流水后,称有一笔紧急款项需汇款,并给了陈女士一个银行卡号。
当时,陈女士看到身边两名同事也在群内,便没有对“董事长”身份产生怀疑,按吩咐进行了转账。
之后,“董事长”又要求再转一笔钱,在操作第三笔款项时,公司审批人意识到不对劲,询问转账原因,陈女士告知情况并与董事长核实后,才惊觉被骗。
此类诈骗案件中,诈骗分子会利用公司对外公布的邮箱,以“电子发票”“税务政策”“工资补贴调整”等看似正常的名义发送包含木马病毒的电子邮件、链接或文件。被害人一旦点击或下载,电脑或手机就会被植入病毒,犯罪分子从而可以远程操控,掌握企业内部工作情况、财务状况、老板工作习惯等关键信息。随后,他们适时删除真老板的联系方式,用伪造的老板身份接近被害人,指挥其向陌生账户转账。
财务、会计人员在日常工作中,一定要提高自身防诈意识,在收到涉及转账的任何信息或要求时,必须先跟对方本人核实身份,通过电话、面对面等可靠方式确认信息的真实性,切不可轻信网络上的指令。
同时,要注重个人信息的保管,个人网络账户的安全防护也不能忽视。定期更换密码、开启验证码等安全措施应成为习惯,以提高账户的安全性,防止被不法分子钻了空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