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浙江省数字经济发展优秀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

科技   2024-11-02 07:00   浙江  


为深入实施数字经济创新提质“一号发展工程”,深化国家数字经济出现发展试验区建设,以“着眼于跑好新质生产力的新赛道,在数字经济创新提质上实现攻坚突破”为主题,以建设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强省为目标,发挥典型案例和先进经验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发各地加快发展数字经济,组织开展征集数字经济发展优秀案例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征集领域

2024年数字经济发展优秀案例征集设置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数据价值化、治理数字化、数字普惠化5个领域。
(一)数字产业化。面向数字技术的创新发展及产业化,聚焦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征集新智能物联、高端软件、集成电路、智能光伏,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未来产业等产业培育的实践案例。
(二)产业数字化。面向制造业、农业、服务业等各领域的数字化转型,征集技术融合应用、业态创新、人工智能+应用、企业上云、5G+工业互联网等实践案例。
(三)数据价值化。面向数据采集、存储、处理、分析、应用和交易等方面的创新实践,征集公共数据、产业数据、企业数据资源的开发利用、交易流通、数据安全等实践案例,同时专题征集浙江数商、算力设施优秀应用案例。
(四)治理数字化。面向政府治理、社会治理、平台治理等领域的数字化创新,征集数字政府、数字社会、智慧城市、公共服务数字化等方面的实践案例。
(五)数字普惠化。面向以数字技术增进社会公平、保障民生福祉、促进共同富裕,征集数字基础设施、数字教育、数字医疗、智慧养老、数字乡村、数字文化等实践案例。

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省内各级政府部门、高校院所、企事业单位或其联合体等均可申报。其中,企业需满足在浙江省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好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发展能力,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在质量、生产安全、网络安全、信誉和社会责任等方面无不良记录。
(二)申报要求。联合申报单位不超过3家,且需明确1家为主体申报单位。符合具体领域申报要求的单位,可同时申报不同领域,每个领域可提交多个案例。在不涉及商业机密的情况下,原则上申报即视为自愿公开分享案例。

申报程序

本次案例征集工作由浙江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数字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经信厅)组织实施,由浙江省数字经济发展中心具体开展案例征集、评选和宣传工作。
(一)线上申报。申报单位登录数字经济发展优秀案例征集申报平台填写申报信息。申报起始时间为2024年11月1日,截止时间为11月19日。申报地址:
1.浙政钉用户:https://szjj.jxt.zj.gov.cn:8080/newLogin;
2.浙企之家用户:点击浙企之家(https://zj87.jxt.zj.gov.cn/zj87/zxqy/index.html)首页“2024年浙江省数字经济发展优秀案例征集”前往申报界面。
(二)地市推荐。请各市数字经济主管部门、各高新区管委会积极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单位进行申报,由各市对属地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推荐,推荐数量原则上不设限制。
(三)部门推荐。省直部门、省属国企、在浙央企等省级有关单位在线申报后,由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数字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形式审查和推荐工作。
(四)宣传推广。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数字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专家对报送的案例进行评审,按程序对外公布。加大典型案例的宣传力度,通过供需对接会、经验交流会、媒体平台宣传等形式,促进案例的应用推广。

其他事项

1.材料要求。申报表模板可参考附件内容,正文篇幅控制在2500字左右,并提交3-5张高清图片。申报材料要求真实可信、重点突出、数据准确、逻辑性强。


2.联系方式。
案例申报:省经信厅数字经济处徐圣阳、徐阳0571-87056932,13655881872;省数字经济发展中心廖文睿,0571-86810631,13588737347(浙政钉同号)。
申报平台技术支持:申报过程中如有技术问题可扫描二维码(见附件2)加入答疑群或联系相关工作人员。联系人:李林衡,17855847795(浙政钉同号)。 


附件:
1.2024年浙江省数字经济发展优秀案例申报表
2.答疑群二维码
(点击下方“阅读原文”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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