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峁学术 | 孙周勇,邵晶:石峁遗址皇城台大台基出土石雕研究

旅行   2024-08-09 23:32   河南  
关键词:石峁遗址,皇城台,大台基石雕

摘要:皇城台大台基出土石雕是近年来石峁遗址考古工作的重大收获,数量丰富、造型精美、类型多样,引起了学界的高度关注。本文从出土背景及年代、分类、使用功能与性质、传统渊源及影响等几个方面出发,对皇城台大台基出土石雕进行了初步研究。



石峁城址面积逾400万平方米,以“皇城台为中心,内、外城以石砌城垣为周界向内拱卫,巍峨壮观,气势恢宏,是距今4000年前后东亚地区规模最大的城址。近年来,石峁遗址考古工作的重点集中在皇城台地点。

皇城台为一处四围包砌石砌护墙的高阜台地,顶小底大,台体四围以山砌筑的护坡石墙包裹,多达十余阶,层层退台,坚固雄厚。皇城台北临深达80米的沟壑(洞川沟),两面临崖,仅东北方向有一条大道与内城相接,是石峁城址内城和外城重重拱卫的核心区域。2016~2018年,石峁考古队先后发掘了皇城台门址(地牢壕地点)及东护墙(獾子畔地点)北段上部,为了解皇城台的结构布局和年代框架奠定了基础。2018~2019年发现并部分发掘了台顶的大型夯土高台建筑基址——大台基,台基形制规整,体量庞大,暗示着作为核心区域的皇城台当已具备了早期“宫城”性质,或可称为“王的居所”。

引人注目的是,本次发掘在大台基南护墙上发现了仍然镶砌于石墙上的大量精美石雕,引起了学界高度重视。本文拟从出土背景及年代、分类、使用功能与性质、传统渊源及影响等几个方面出发,对皇城台大台基出土的石雕进行初步研究。不妥之处,敬请方家指正。

一、石雕的出土背景及年代

皇城台大台基为一处夯筑而成的大型高台建筑基址,平面略呈圆角方形,夯土筑芯,周边以石墙包砌。据残存高度估算,原夯土台体高度当不低于5米,其上分布着房址、石砌院墙、“池苑”等重要遗迹。

发掘工作集中在大台基南侧,自东向西共揭露南护墙约120米,再向西约10米为大台基西南拐角,因有现代坟地暂未发掘,南护墙总长约130米。东、北、西三面护墙暂未发掘。根据调查和局部解剖情况来看,大台基其他三面亦有石砌护墙,西护墙基本垂直于南护墙,长度大致与南护墙相当,北护墙及东护墙目前地表仅暴露约30余米。根据地表石块分布及石墙走向推测,大台基四边长度相当,总面积16000平方米左右。

从平面暴露的砌石与夯土来看,南护墙内包砌的夯土形制不甚规整,南护墙厚度在2~8米之间。南护墙外(南)侧有一道与之基本平行的石墙(夹墙),二者间距约8.5~9米,与大台基之间形成了狭长的封闭空间,我们称之为“夹道”。大台基南护墙目前出土70件石雕其中,21件石雕仍然嵌筑于南护墙墙面之上,1件矗立在台体南侧夹道的地面之上,其余石雕出土于南护墙与夹墙之间的倒塌堆积之内。这些石雕大多保存较好,图像清晰,少量残碎不全或画面风化难辨。

根据大台基南侧层位关系及出土遗物判断,其修建和使用年代当不晚于“石峁文化”中、晚期。需要说明的是,石雕作为一种建筑装饰,其年代的敏感性要远远弱于普通陶器,存在着后期不断修葺及重复利用等多种可能,故年代跨度当比一般陶器类遗物要宽泛得多。所以,在讨论大台基石雕的年代时,首先要判断大台基本体的修建或最后阶段修葺的年代。这一年代范围大致可以代表石雕使用年代的下限,但并不一定代表石雕本身的制作年代。

叠压大台基南护墙的夹道④层和东护墙的巷道④层是目前发掘区域最靠近皇城台原始生活地面的堆积,可视为大台基废弃之前的最晚一期人类生活遗存,是判断大台基及石雕使用年代的重要证据。夹道④层为黄色细沙土,厚0~0.2米,其内出土了较多陶片。

巷道④层夹杂大量草木灰,厚约1米,出土陶器组合以、盉、、折肩瓶、三足瓮、大口尊、豆等器形为主,其中双鋬鬲为中领尖角裆状,未出现明显实足跟;单把鬲为表饰小方格纹的薄体型;

折肩瓶为大喇叭口,不见束腰;三足瓮下腹凸鼓、体量不大;大口尊颈部折棱较浅;豆柄中粗,常见圆形小镂孔。上述陶器组合及器形特征与石茆呼家洼地点2012F3、山西碧村H12、H24出土陶器的特征基本一致,年代的石峁文化中期。南护墙夹道④层出土陶器组合与东护墙巷道④层出土遗物特征基本一致,但高的形态发生了显著变化,鬲足已出现高实足,豆柄加粗呈圈足状,花边口沿器物较为常见。这些变化体现了典型的石峁文化晚期特征。上述地层关系及出土遗物的比较表明,巷道④层应早于夹道④层,说明在夹道地面使用的最后阶段,巷道已被填埋弃用。综上所述,皇城台大台基的最后废弃年代不晚于石峁文化中期,极可能在石文化的最晚阶段被完全废弃。

大台基附近出土遗物的碳14测年数据也支持上述判断。北京大学吴小红团队对皇城台东护墙红木、白灰面、植物遗存等进行了系统测年,红木的数据集中于公元前2200~前1900年之间;美国加州大学尔湾分校(UCIAMS) 对大台基顶部一座年代属于石峁文化晚期的夯土墙房址(F2)进行测年,其内朽木的测年数据为公元前1900至公元前1800年(实验室编号:210990,年代区间:1948~1777BC);牛津大学实验室对东护墙四段④c层中出土的羊骨进行了测年,测年数据为2135~1941BC(实验室编号:SHM_KC002) 。结合地层关系、出土遗物及系列测年数据综合考量,我们认为皇城台大台基及其石雕的使用年代不晚于龙山时代晚期,绝对年代约在公元前2000年前后,沿用至公元前1800年后废弃。

最新考古工作揭示,石峁文化之后,石砌墙体大范围倒塌(或被人为毁坏),大台基已经丧失了“宫室”建筑的功能,顶上西南部出现了下挖修建的下沉式石砌院落,以居于院落东部的3座联间房址为主体建筑,房址灶面上出土1件完整的蛇纹南。这类蛇纹鬲遗存,不仅数量较少、分布范围有限,而且其居址的布局也呈现出不同于石峁文化的典型特征,可视为石峁文化结束即石城址废弃之后“后来者”的物质孑遗,其绝对年代下限测定在公元前1700年至公元前1600年左右。石峁遗址内发现的蛇纹鬲类遗存为探讨石峁城址废弃后的社会图景提供了重要材料。

皇城台上大型宫室建筑遗迹,以及出土的陶瓦、陶鹰、玉器、口簧等不具备普遍价值却能体现威望和特殊使用背景的器物,特别是数量庞大、图案精美的石雕,不断刷新着学界对4000年前中国早期文明高度的已有认知。皇城台大台基是石峁城址高等级的建筑基址,象征着公元前第三千纪晚期中国北方地区区域政体的“权利中心",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更是一个维系周边层级化中小聚落的宗教礼仪中心。

二、石雕分类与图像解读

关于大台基石雕的分类,我们做了多种尝试。依据不同标准,可有多种分类结果。以形制区分,主要有长方体、圆柱体和人(头)形等;从雕刻技法入手,可分为浮雕、阴刻、圆雕等;以构图方式可分为单体、对称、连续、组合等不同类型;就图案内容而言,可区分为动物、神兽、人头、符号等多种;从图案的表现视角来看,可分为正视、侧视和俯视;从图像所在基体面来看,可分为平面和立体。

从技术层面来讲,上述不同的划分标准均可作为大台基石雕的分类标准,但在实际操作中往往出现两个甚至多个分类标准存在于同一石雕的现象。有鉴于此,我们以大台基石雕的出土背景为前提和基础,从图像所在的石雕基体着眼,参考上述的分类标准综合考量后,将其区分为平面型、塑像型及立柱型三大类(图一)。

图一皇城台大台基南护墙出土石雕分类

平面型 共64件。是大台基石雕的主要类型,多为长条形,基体石块除背部(与图像相对一面)仅稍经琢剥而不规整外,其余各面均经敲琢修整,平整方正。图像绝大多数雕刻于石块平整面,雕刻技法以减地浮雕为主,另有少量阴刻。图案内容包含动物、神兽、人头、符号等,表现视角有正视和侧视。根据构图方式,平面型石雕又可进一步划分为单体、对称、连续、组合四式,其中以单体式最为常见。单体式是指图像为一单独完整图案的石雕型式,如5、10、13、14、15、16、28、37号等石雕。对称式是指图像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单体图案构成的石雕型式,以居中的主体图案为中心,一般为左右对称结构,如1、8、11、24、34、41号等。这类石雕一般形制较大、体量厚重。连续式指图像由多个或多组连续刻划的几何形图案构成的石雕型式,如59号等。这类石雕常见阴刻技法,可能多被用作装饰图案。组合式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题材的单体图案组合构成的石雕型式,如6、26号等。此式石雕当具有一定的表意功能,或可解读为叙事图像。

塑像型 共4件。以圆雕技法雕出轮廓,再以阴刻或浮雕刻画细部,如18号等。该型石雕主要为人、人头或动物形象。

立柱型 共2件。以加工规整的柱形石块为基体,在柱体两面上直接雕刻人头部形象,包括30号和47号。这类石雕除底部外,顶部和柱身两面均有图案,两面图案对称雕出。

图二石雕上的动物、神兽图案

平面型石雕的单体图案有动物、神兽、人头、符号以及装饰性纹样等多种(图二)。其中以动物形图案发现最多,包括蛇、牛、虎、蟾蜍、羊、马等,刻划细致,形态逼真。这些动物形象显然来自于石峁先民的社会生活;神兽多为不见于现实中的兽形形象,以现实生活中常见的某类动物形象为原型,通过臆造、夸张或多种动物特征集合的方式形成写意动物形态,有扁头曲身有鳞者,也有长嘴有鬣者,因难予定名,故暂以神兽称之;人头形图案发现较多,人物冠饰、头部、嘴部、耳部、脸颊及表情等细节各不相同;符号类图案常见“X”“O”或眼形,一般单独出现;装饰性图案多为几何形,连续组成繁复图像或配置于其它主题图案之内作为画幅间隔使用。

平面型石雕中的动物形象种类丰富,栩栩如生。如蛇可分为三角头和椭圆头两种,且细小的眼、嘴都有表现;牛角外表的细横槽以及马的鬃、蹄均表现得淋滴尽致,个别动物(牛、虎)眼内还以红色和黑色涂抹。甚至还出现了不见于现实生活中的神兽。

“万物有灵”是古代人类社会最为普遍的精神信仰和宗教观念,将以动物或神兽为主体图像的石雕砌筑于大台基护墙墙面上,彰显着建造者和使用者将“有灵之物”的信仰观念与大台基有机结合的精神追求和现实意图。张光直在谈到商周时期动物纹样青铜礼器时指出,“如果说商周艺术中的动物是巫觋交通天地的重要媒介,那么拥有一件动物纹样礼器就意味着拥有了交通天地的手段”。对于皇城台大台基的建造者和使用者而言,动物和神兽图案具有交通天地的媒介作用,雕刻动物和神兽图案的石雕是交通天地的重要载体。另外,林巳奈夫还指出,面目狰狞、表情恐怖的兽面纹样还可起到驱邪、守护、聚气、保佑的作用。大台基石雕的动物和神兽图案也承载了石峁先民的这种现实诉求和期望。

以人头像为主体图案的石雕是平面型石雕中最具特色、数量丰富的,共发现24件,占这类石雕总数的37.5%,多数体量较大,构图方式也最为复杂。如11号石雕,基体厚重,加工规整,图像雕刻细致,为左右对称结构,中间为一正视人头像,左右两侧由内而外对称雕刻“L”形装饰纹样和侧视人头像。长267、高43厘米(图三)。

图三大台基南护墙11号石雕

这件石雕的同一平面上同时刻画了正视与侧视两个不同视角的人头像,人头顶部正上方均有一道雕刻空白区域将头像分隔为上、下两部分。头顶正上方为一小冠,造型别致,自上而下由三部分组成,上为6个直立的“F”形羽状冠饰,3个为一组,相向排列,中为绦索状冠檐,下为紧贴人面鼻根的倒三角形冠舌,整个小冠将人面前额完全遮盖。根据冠顶装饰,似可称为“羽冠”。下方为人脸,横“臣”字形大眼圆睁,外有圆形凸棱眼眶,鼻部棱角分明,阔嘴呲牙,牙齿雕刻细密,两颊钝方,两颊外雕出对称双耳,下坠圆形耳珰。自双眼外向上雕出外翻垂发,呈“几”字形,下垂部分向内卷出上大下小的对称内钩,双耳位于垂弧正下方。

图四大台基石雕人头图案分类

从11号石雕的解读出发,以发、冠的有无作为区分标准,大台基石雕中人头像可区分为无发无冠、有发无冠、有发有冠三类(图四),尤以有发有冠的人像头脸部细节丰富,表情夸张,最具“脸谱化”或“神格化”。其中,无发无冠者多见于体量较小的单体式石雕,如5号石雕,另外,组合石雕,其中的人头像亦无发无冠如6号石雕;有发无冠者在单体式和对称式石雕中都可见到,如41号(对称式),10号及28号(单体式)。顺便一提的是,28号侧视人头像的发现,对1976年征集的玉雕人头像(SSY122) 具有重要的实证价值和指证意义;有发有冠者均见于大型对称式石雕中,如11号和24号,还可注意到,此两件石雕人头头顶的小冠也有不同形式,除“羽冠”外,另有其它样式。

繁简不一、装饰不同当是不同人物形象等级地位的重要表现形式。无发无冠者地位最低,等级一般;有发无冠者中特别是发型华丽者地位较高,或为巫觋或贵族阶层;而有发有冠者等级和地位最高,或为英雄、祖先、王者甚至神祗的代表形象,故此,两侧常见侧视人头或动物配伍。人头形象同样具有“万物有灵、交通天地、驱邪守护”等精神内涵,但更为重要的是,将人头形象以对称式、组合式的方式来表达,显示其可能还具备了记述王贤形象、颂扬英伟事迹的特殊用意。

至于符号和装饰性纹样,其结构特征决定其辅助使用的基本功能。有些符号可能还具备了一定的“代表”或“象形”性质,象征了某种动物甚至人。

综上所述,大台基发现的平面型石雕应与石峁遗址中已经发现的“藏玉于墙”和“人头奠基”现象具有大致相同的精神内涵,体现了石峁先民对皇城台大台基的精神寄托。

塑像型石雕或为偶像崇拜的物化载体,目前可见人和动物造型,刻画细致、造型生动,或可理解为被崇拜的王者和动物的写实形象。

立柱型石雕上均雕出华丽的人头形象,或与平面型石雕中的人头图案内涵相通,只是换了一种表达形式和使用方式,就其出土位置及形状而言,当系立于关键设施的重要位置,起到膜拜、崇尚的功能,大致与后世的图腾柱性质相类,其上的人物为祖先或神祗。

三、石雕的功能与性质

物体的结构和形态是其功能的载体,结构与功能相适应是生物学的基本观点之一。就探讨石雕的功能而言,探究其在使用环境中的原始位置是需要首先考虑的问题。从本质上来说,石雕的画面特征及构图方式只是为了更好地服务于其使用环境,是传递石峁先民意识形态的载体。

皇城台大台基附近发现的平面型、塑像型立柱型等不同形态的石雕,暗示着不同的使用方式或位置。平面型石雕数量最多,个体差异较大,其基体一般被加工成条形石块,背面稍经平剥,正面修治规整。这种形状及加工方法使得石雕既便于砌筑,又利于在正面雕刻图像。平面型石雕多出土于大台基南护墙的倒塌堆积之中,其倒塌状态和墙体上的塌毁印痕表明,这些石雕原本是被砌筑于墙体表面的。还有一部分石雕,发现时依然砌筑在大台基南护墙墙面上。截止目前,南护墙墙面上发现原位保存的石雕共计21件,均为平面型。从出土情况及保存状态来看,平面型石雕一般将带有图像一面朝外砌筑于石墙墙面上。一些大型平面型石雕上还往往发现规整的卯槽、榫凸或折棱,暗示着其与其他石雕或石块连缀组合的砌筑方式,一方面起到稳固墙面的“榫卯”作用,另一方面或可形成“连环画式”的大幅图像。综上所述,平面型石雕在大台基护墙墙体上起装饰作用,不仅承担了大台基护墙“建筑材料”的功能,更为重要的是石峁人希望通过这些石雕图案来表达他们的精神信仰,这些石雕成为营造石峁王国聚落秩序及原始道德的重要载体,绝非一般性质的石块建材。另外,将王者或神祗形象嵌筑于护墙,还可传递纪念和传扬祖先的“丰功伟绩”,彰显了大台基的“纪念碑”性质。

塑像型石雕数量较少,均发现于夹道内的倒塌堆积中,出土时多为碎块,不见能完整拼合者,大小差异较大。上述情况暗示着这些石雕在南护墙外侧墙体倒塌下来之前或已被毁坏。这类石雕的形制显然不适于砌筑在石墙墙面上,而更适于放置在大台基之上的宫室之内或“宗庙”类建筑之中。简而言之,塑像型石雕当系“庙堂之物”,并不具有装饰功能,也许是石峁城址中的“王”“英雄”或被崇拜的动物。

立柱型石雕仅见2件,均为椭圆柱体,形制规整,大小有别。大者为47号,高约1米,柱径49~53厘米;小者为30号,个体较小,高62、柱径19~22厘米。这类石雕的顶部及柱身均雕有图案,底部留白,其结构便于矗立着使用。47号石雕出土状态极好地说明了其使用方式和位置。这件石雕位于大台基南护墙中部偏西的夹道地面上,高出地面1米,被放置于3块条弧状石块合围形成的石圈之内,石圈与石雕底部套口,起到稳固作用。值得一提的是,除柱身两面雕出人面像外,47号石雕柱顶平整,亦雕有图案,中央为一圜底小圆窝,圆窝周缘对称雕出4个呈十字分布的“Y”形纹样将柱顶四等分,“Y”形纹样之间均雕出同心圆。图案整体似可解读为以“Y”形纹样为鼻、同心圆为双眼、中央小圆窝为嘴的4幅面部形象,4面共用一嘴,连续的两面共用一眼。这类布局结构的图案,或被称为“共用形”图案。立柱型石雕的功能和用法类似于图腾柱,或与石峁巫觋阶层求神、占卜、驱疠等行为有关。

显然,三种不同类型的石雕其使用环境决定了其承担的功能不同,或作为墙体装饰,或为“庙堂之物”,或作为“图腾柱”。鉴于一些特殊情况,还需对平面型石雕使用背景再做些补充说明。平面型石雕在大台基附近发现的数量最多,使用背景也最为清晰,同时带来的问题也最多。比如,从仍然嵌砌于大台基南护墙墙面上及部分虽已塌落于夹道内但仍可清楚判断其在护墙上原始位置的石雕来看,这类嵌砌在墙面上的石雕,整体来看并无显著的分布规律,既没有在同一个高度布置,亦没有构成纵向或横向的连续体,个别石雕甚至被“倒置”后嵌入墙体(图五)。就石雕的保存状况而言,有些石雕的局部残损严重,其风化剥蚀的程度明显比周边的砌墙石块还严重。

图五“倒装”石雕

毋庸置疑,这些现象背后一定存在复杂的原因。笔者认为,上述现象或可理解为:大台基使用期间,南护墙局部墙体的意外塌毁时有发生,为了保持墙体坚固完整石峁先民不断地“回砌”或“二次整修”,逐渐形成了石雕“杂乱无章”的布局效果。如果这一解释趋近事实,我们也就不难理解为何嵌筑在墙体上部的石雕体量较小,而位于墙基位置的石雕往往体量巨大的原因了。大型石雕的基体长度一般超过2米,重数百公斤,绝大多数位于南护墙靠近夹道地面的墙基部位,少有扰动甚或没有被搬动过(如11号石雕,长近2.7米,估重约1.5吨)。由此来看,平面型石雕至少在大台基使用晚期,极可能是被作为护墙上的特殊装饰建材使用的,尽管它还承载了更多的表意功能和石峁先民的精神诉求。

需要说明的是,大台基南护墙墙面上石雕的原始位置,依然存在较大的讨论空间。我们尚不能完全排除这些石雕本是皇城台大台基之上高等级建筑或宗庙的物件,在建筑本体遭到毁弃之后,被重新砌筑于大台基石砌护墙墙面上的可能。因此,石雕本初就是砌筑于大台基护墙墙面上作为特殊建材使用的看法还可探讨。我们相信,对大台基台顶建筑的全面揭露必将会为这一问题的解决提供重要信息。

四、早期石雕传统形成及影响

在石文化核心分布区域,石雕并非普遍的文化因素。石雕大量出现于石遗址的皇城台、外城、东门址等高等级建筑设施中,应与其是区域政体中心有关。要探讨大台基石雕的产生和来源问题,则需要将视域扩大到石峁文化邻近区域。若将视角扩展到石峁遗址所在的中国北方地区,可以发现东北地区存在着脉络清晰的石雕传统。

考古资料显示,公元前6000至公元前3000年的时间范围内,在东北地区兴隆洼文化、赵宝沟文化及红山文化都发现了大型石雕,以人像最为常见,还有一些动物类形象。如兴隆洼文化时期在白音长汗、林西西门外、赵宝沟文化时期在滦平后台子,红山文化时期在朝阳半拉山、敖汉草帽山等遗址都有发现(图六)。

图六中国北方地区史前石雕系络图

上述石雕中有的具有明确出土背景。白音长汗AF19②:4,通高36.6厘米,头部及躯干轮廓清楚,雕出眼、鼻、嘴、胸、臂等,底部钝尖。出土时仍栽立于室内灶坑后侧正中。半拉山石雕的出土背景除墓葬(M41:1)外,还有1件(T0407②B:3)发现于具有祭祀性质的木构建筑址的活动面上,残高45.7厘米,与其共出的还有1件陶塑人像头部及数件玉器。另外在半拉山祭坛西墙发现雕刻人面像(T0306②B:1)和符号(T0405②B:6)的“墙石”,值得注意的是,均为平面型石雕。鉴于上述石雕具有特殊的出土位置,我们认为,这些石雕使用期间在精神信仰层面的功能是非常突出的。

从石雕形态和图案内容来看,东北地区的石雕传统对石峁皇城台大台基石雕的影响是不容忽视的。同时,我们还注意到东北地区大型石雕以立柱型或塑像型为主要型式,只是在红山文化时期出现了少量平面型石雕,这一现象与大台基石雕以平面型为主体的特征形成了鲜明差异。如前所述,平面型石雕是皇城台大台基石砌护墙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作独立使用,是在适应皇城台石墙建筑的背景下产生的。所以,为适应自身需求,将立体塑像“平面化”是大台基石雕对中国早期雕刻艺术的重大贡献。另外,大台基立柱型石雕除继承东北地区石雕传统外,更多地体现着平面型石雕的雕刻技法和图像构成要素,设计者将平面型石雕的制作因素与塑像型石雕相结合的做法,是大台基立柱型石雕“独具一格”的主要原因。

需要指出的是,石遗址除皇城台以外,还在内城、外城区域内发现或出土了一些石雕,这些石雕的精细程度远不能与大台基石雕相比,应该是由其自身所在建筑规模、等级和性质决定的。

图七石峁石雕与后石家河玉器文化因素比较图

长江中游地区的“后石家河文化”,年代约为公元前4200至公元前3900年,与石峁文化年代大体重合(图七)。后石家河文化以各类小型玉雕为突出的文化特征,自1955~1956年发掘以来,这些精美的玉雕备受学界关注。近年来在石家河大遗址考古工作过程中出土了一批重要的小型玉雕。2015年在石家河遗址谭家岭城址东部高地发掘后石家河文化时期瓮棺6座,有5座墓葬共计出土小型玉器240件,其中W8出土45件、W9出土63件,这批玉雕中头顶束发、两侧垂发、戴冠配珰等人头像或神人头像的造型风格以及双向侧视人头的艺术构思在大台基石雕中均可找到与之相似者。另外,谭家岭W9:60虎形饰的俯视形象与大台基24号石雕全虎造型也较相似。

石峁文化与后石家河文化的双向影响不仅体现在石雕和玉器上,石峁征集玉器(上世纪七十年代)中的鹰笄和虎头,后石家河文化腹地发现的黑色牙璋也是在两支考古学文化双向互动的背景下出现于对方所在区域中的。这种远距离文化因素交流和影响现象,在中国史前时期并非孤例。

大台基石雕中的神兽形象(8号)与二里头文化绿松石龙有较大相似外,二里头遗址发现的绿松石牌饰和陶片刻划中的虎形与大台基石雕中的虎形图案也有可比之处,特别是虎头部分(图八)。石峁与二里头文化中牙璋等高级礼玉的存在,不得不让人将二者关联起来。

图八石茆石雕与二里头龙、虎形象比较图


近来,有学者将石峁石雕及相关遗存放眼于欧亚大陆,讨论其与欧亚草原早期文明的关系。如,郭物认为石遗址中发现的石雕人像与南西伯利亚奥库涅夫文化及新疆的切木尔切克文化的石雕人像存在相似之处,陕北地区石人的出现可能受到了西北方向文化的影响。李旻认为石峁发现的人头石雕、坐像、岩画、货贝、绿松石珠、鸵鸟蛋壳、铜齿环以及大量散布的打制石器揭示了高地社会与北亚、中亚互动网络之间的联系。诚然,石峁遗址所处的地理区位决定其便于和欧亚草原早期文明产生交流互动。但这一关联还有待更多的考古发现支撑和证明,而不容忽视的是,中国东北石雕传统向西扩展是石峁石雕特别是塑像型石雕的重要源头。

作为目前石峁皇城台考古最为引人注目的遗物,大台基石雕的发现远远超出以往学界对4000年前中国早期文明高度的判断。大台基石雕与后石家河玉雕、二里头龙虎形象具有相同的精神内涵,是石峁文化高等级文化因素的物质载体。我们认为,皇城台大台基石雕与中国东北地区的石雕传统密切相关,可能影响了后石家河文化玉器、二里头文化绿松石龙、虎形象,甚至商周青铜礼器的艺术构思和纹饰风格。另外,平面型组合式石雕所体现的叙事和表意功能,特别是其中的具体形象,若与甲骨文中“射”“马”的文字形象和书写方式相比,不能说两者完全没有关系,或许,此类石雕还可为探讨汉字起源打开了一扇新的窗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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