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市场监管领域政务服务工作,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和办事群众满意度,近日,省市场监管局出台《全省市场监管政务服务工作制度(试行)》(以下简称《制度》),对政务服务工作中直接影响办事群众利益的问题以制度的形式进行明确,旨在规范政务服务行为,提高政务服务效率,提升政务服务质量,让办事群众和经营主体真切地感受到改革带来的变化。
《制度》主要包括办事公开制、一窗通办制、全省通办制、上下联动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辅助收件制、同岗替代制、全程网办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专人服务、跟踪服务制等12个子制度。
在办事公开制方面,主要对办事公开的事项、内容、方式、程序、时限等进行明确与规范,及时为办事群众提供全面的办事指引。
在一窗通办制、全省通办制方面,重点对通办事项、服务方式、通办流程等进行规范,明确不得限制申请人办事渠道,不得以非本级事权为由拒绝收件或拒绝提供服务。
在上下联动制方面,对上下级市场监管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和配合的方式、原则、流程等进行规范,为申请人联合高效办理业务,避免出现上下级沟通不畅、推诿扯皮等现象。
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辅助收件制、同岗替代制等子制度,主要对政务服务人员的行为、职责、管理等进行规范,让工作人员正确履职尽责,让申请人能一次办成事。
全程网办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以及专人服务、跟踪服务制等子制度,主要是从优化政务服务方式、强化便民利企服务措施的角度提出要求,为申请人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服务。
为推动《制度》贯彻执行,省市场监管局要求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加强培训学习、健全工作机制、强化业务指导衔接,不断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积极推动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
来源 | 贵州省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