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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叶集区人社局致广大创业者的一封信
为充分发挥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带动就业、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形成政府激励创业、社会支持创业、劳动者勇于创业的新机制。现将我区创业担保贷款有关政策公告如下:
一、创业担保贷款的发放对象
凡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其经营项目除国家限制行业(建筑业、娱乐业、广告业、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经工商登记注册为个体工商户、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人独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合伙创业群体和吸纳安置就业人员较多的小微企业,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无其他商业银行在贷记录(除助学贷款、脱贫人口小额贷款、住房贷款、汽车消费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以外),且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均可在创业地申请个人最高不超过5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合伙创业的,可根据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个人贷款总额度的10%;对于无不良信用记录的创业对象申请10万元及以下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免除反担保要求。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4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二、需提供的材料
1.提供贷款人夫妻双方个人征信记录(2份)。
2.人社部门核发的《就业创业证》复印件(2份)。
3.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份)。
4.经营店面租赁合同或自有房的房产证复印件(2份)。
5.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复印件(2份)。
6.《创业担保贷款审批表》(2份)。
7.创业担保贷款反担保承诺书(2份)。
8.反担保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2份)。
9.提供经营近三个月的购销结算清单(2份)。
三、办理程序
1.申请人携带以上材料到叶集区行政服务中心人社类综合窗口提出申请。
2.人社部门根据申请人申请材料、经营情况、个人征信进行审查并签批意见。
3.财政、担保机构根据申请人申请材料进行复审。
4.承办金融机构根据申请人申请材料进行入户调查,对经营项目、规模和担保资格调查确认,办理贷款手续。
四、经办银行
安徽叶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安市叶集支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安叶集支行;安徽霍邱联合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姚李支行
咨询电话:0564-5129077
六安市叶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1日
来源:叶集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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