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随意倾倒生活污水,看似不经意的行为,不仅污染市容环境,缩短道路、雨水篦子使用年限,还存在导致过往群众滑倒的安全隐患。
近日,长汀县发现多起随意倾倒生活污水的行为,“微长汀”平台曝光台栏目将持续对此类破坏环境卫生的行为进行曝光,请大家对随意倾倒生活污水行为说“不”。
11月12日,水东大街36号某商户乱倒污水,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责令改正,并依法予以处罚。
11月8日,添丁下北路64-1号某商户乱倒污水,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责令改正,并依法予以处罚。
11月11日,新丰街1号某商户乱倒污水,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责令改正,并依法予以处罚。
11月11日,正义巷23号某商户乱倒污水,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责令改正,并依法予以处罚。
11月5日,营背大街82号某商户乱倒污水,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责令改正,并依法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