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出事了!国家明确! 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履行这些义务!

职场   2024-11-18 10:01   山东  






近日,小编在税务局网站上看到,上海数家劳务公司被稽查。






01

 劳务派遣公司被查!





有一家公司财务被判刑6年的案例引起了小编的注意,一起来看下事件经过。

一、税务局如何注意到该公司的?

 

二、企业基本情况

三、案件疑点

 

四、最终认定违法事实

通过上面的案例,小编给大家提个醒:

劳务公司一直以来都是虚开的重灾区,也是税局每年稽查的重点之一。大家一定要提高警惕,自查到位,远离风险!





02


劳务派遣中

用工单位应该履行哪些义务?





1、执行国家劳动标准,为被派遣劳动者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2、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3、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不得歧视被派遣劳动者。

4、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5、连续用工的,对被派遣劳动者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6、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7、协助被派遣劳动者工伤认定的调查核实工作,配合劳务派遣单位约定补偿办法。

8、负责处理被派遣劳动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事宜,并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

9、劳务派遣单位未在用工单位所在地设立分支机构的,由用工单位代劳务派遣单位为被派遣劳动者办理参保手续,缴纳社会保险费。

10、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03


劳务派遣单位应该履行哪些义务?





1、依法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书面劳动合同

2、如实告知被派遣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应遵守的规章制度、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

3、建立培训制度,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上岗知识、安全教育培训。

4、依法和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约定,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依法支付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相关待遇,被退回的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应按照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数额,向其支付报酬

5、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务派遣协议约定,依法为被派遣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并办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跨地区派遣劳动者时,应当在用工单位所在地为被派遣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

6、督促用工单位依法为被派遣劳动者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安全卫生条件。

7、依法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8、协助处理被派遣劳动者与用工单位的纠纷。

9、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时,应依法申请工伤认定。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可以与用工单位约定补偿办法。

10、被派遣劳动者在申请进行职业病诊断、鉴定时,应提供被派遣劳动者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其他材料。

11、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04


    劳务派遣,

税局查什么?怎么查?  





1、劳务公司是否具备劳务派遣资质

根据《劳动法》和《劳务派遣专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劳务公司必须在注册成本等方面满足条件,申请《劳务派遣经营业务许可证》后,才能从事劳务派遣的业务,才能开具劳务派遣发票。

2、劳务公司开具发票备注栏是否合规

根据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的规定,开具建筑服务发票的,应该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

3、资金流、发票流、合同流、劳务流是否一致

这里重点稽查劳务公司向建筑企业开具劳务发票上的备注栏是否注明“含建筑企业总承包方通过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代发农民工工资×××元”字样。

4.劳务人员的工资薪酬的具体计算标准

包括工资计算标准、劳务人员的具体工作和据以发放的考核文件.

5、通过现金发放工资的证明材料

包括发放的时间、地点、发放人、联络人,以及核实领取人身份的工作流程

6、检查实际经营场所

工商注册地址与实际经营地址是否一致。






05


劳务派遣和劳务外包有什么区别?

财税处理有什么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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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财务第一教室,税务大讲堂,梅松讲税,税台,财务经理人,税筹学堂整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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