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宁县委第五巡察组巡察闽宁镇原隆村党支部公告

政务   2024-11-05 17:37   宁夏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11月4日至2025年1月3日,县委第五巡察组对闽宁镇原隆村党支部开展直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内容

    按照深化政治巡察、强化政治监督的要求,聚焦“两个维护”,紧盯政治责任和职能职责,重点加强对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区市县党代会及历次全会精神情况的监督检查。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区市县党委决策部署,检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统筹推进乡村振兴情况;检查产业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情况;检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惠农利民政策落实、耕地保护、乡村文明建设等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检查农村“三资”管理情况;检查是否有民生领域和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检查是否有损害党群关系的作风问题。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检查落实党建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责任、党建工作各项制度落实情况;检查村“两委”班子建设等情况。聚焦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反馈问题整改和成果运用。

    二、巡察组负责人

    组  长:王江峰

    副组长:刘淑霞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共永宁县委员会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县委第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闽宁镇原隆村党支部班子及其成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有关部门或单位认真处理。

    巡察期间,欢迎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针对巡察涉及的人和事如实反映问题,提供线索。联系电话:18195162552(接听时间为工作日8:30-12:00、14:00-18:00),电子信箱:ynxwxcz05@163.com,来信请统一寄至:永宁县闽宁镇原隆村(县委第五巡察组收),邮编:750100,也可扫描下方二维码反映情况,受理时间截止2025年1月2日。

永宁县委第五巡察组

2024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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