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烟花爆竹!太原市这四地最新发布...

民生   2025-01-07 12:02   山西  

尖草坪区


春节、元宵节期间历来是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高峰期为加强烟花爆竹安全防范,太原市尖草坪区安委办提前安排部署,在全区范围内深入开展烟花爆竹“打非”专项整治同时,区安委办就烟花爆竹安全向广大人民群众发出温馨提示:

一、国家对烟花爆竹的经营、运输实行许可证制度。未经许可,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

二、山西省人民政府2020年8月17日发布《关于禁止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自2020年10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全面禁止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

三、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涉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四、广大人民群众要增强安全意识、法治意识,发现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违法行为可向公安机关、市场监管局、交通局、消防救援、应急管理局等部门举报。


迎泽区

古交市


娄烦县



01

烟花爆竹是极具危险性的爆炸物品,无论是生产、运输、存储还是销售和燃放,都要经过许可。

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均需要经过相关审批或许可,未经审批或许可私自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不仅存在较大风险隐患,还需承担法律责任。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不仅扰民、污染环境,而且易给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带来风险。广大群众切勿非法储存、运输、销售和违法燃放烟花爆竹,发现违法线索可及时拨打110举报。

02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地点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违反本规定的其他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

少一点污染,多一点清新,少一份危险,多一份安全。燃放烟花爆竹存在诸多危害,一经发现,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希望广大居民坚决遵守禁燃禁放规定,一旦发现此类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10报警。

来源:尖草坪发布  迎泽发布  古交市人民政府  娄烦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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