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进行时】《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纲要》⑱

文摘   2024-12-01 08:01   新疆  

第六章 1

保护生态环境必须依靠制度、依靠法治


(66)制度是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问题。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引领和规范作用。
建设生态文明,重在建章立制,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保护生态环境。我国生态环境保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大多同体制不健全、制度不严格、法治不严密、执行不到位、惩处不得力有关。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加快推进生态文明顶层设计和制度体系建设,制定和修改环境保护法、环境保护税法以及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法和核安全法等法律,覆盖各类环境要素的生态环境法律法规体系基本建立,相继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制定了数十项涉及生态文明建设的改革方案,从制度保障等方面对生态文明建设进行了全面系统部署安排。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必须把制度建设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中之重。要加快制度创新,增加制度供给,完善制度配套,强化制度执行,严格用制度管权治吏、护蓝增绿,有权必有责、有责必担当、失责必追究,保证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落地生根见效。着眼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法治化、制度化轨道,构建科学严密、系统完善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制度体系,以法治理念、法治方式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着力解决违法成本过低、处罚力度不足问题,统筹解决生态环境领域法律法规存在的该硬不硬、该严不严、该重不重问题,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

第六章 2

让制度成为刚性的约束和不可触碰的高压线

(67)当前,生态文明“四梁八柱”性质的制度体系基本形成。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坚持和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目标。要紧紧围绕建设美丽中国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着力破解制约生态文明建设的体制机制障碍,加快建立健全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健全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损害赔偿、责任追究的生态环境保护体系。加快建立健全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统筹协调管控制度,统筹划定落实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空间管控边界以及各类海域保护线,完善主体功能区制度。完善绿色生产和消费的法律制度和政策导向,发展绿色金融,推进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更加自觉地推动绿色循环低碳发展。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完善污染防治区域联动机制和陆海统筹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加强农业农村环境污染防治。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体系和执法司法制度。
 全面建立资源高效利用制度。推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法治化、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健全自然资源产权制度,落实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实行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制度。健全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政策体系。普遍实行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制度。推进能源革命,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健全海洋资源开发保护制度。加快建立自然资源统一调查、评价、监测制度,健全自然资源监管体制。
 健全生态保护和修复制度。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加强森林、草原、河流、湖泊、湿地、海洋等自然生态保护。加强对重要生态系统的保护和永续利用,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健全国家公园保护制度。加强长江、黄河等大江大河生态保护和系统治理。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加快水土流失和荒漠化、石漠化综合治理,保护生物多样性,筑牢生态安全屏障。除国家重大项目外,全面禁止围填海。
 严明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度。建立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制度,强化环境保护、自然资源管控、节能减排等约束性指标管理,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健全生态环境监测和评价制度,完善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制度,落实生态补偿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
 (68)“令在必信,法在必行。”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关键在真抓,靠的是严管。对已出台的一系列改革举措和相关制度,要像抓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一样抓好落实。制度的刚性和权威必须牢固树立起来,不得作选择、搞变通、打折扣。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不能手软,不能下不为例。要下大气力抓住破坏生态环境的反面典型,释放出严加惩处的强烈信号。对任何地方、任何时候、任何人,凡是需要追责的,必须一追到底,决不能让制度规定成为“没有牙齿的老虎”。在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上,就是要不能越雷池一步,否则就应该受到惩罚。
 “徒法不能以自行。”要整合相关部门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执法职责、队伍,统一实行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全面完成省以下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环境监管模式。推动跨区域跨流域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建立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强化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强化对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侦办,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案件起诉力度,加强检察机关提起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工作。探索建立“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审判结果执行机制。



来源:学习出版社

编辑:马硕

一审:王筱庆

二审:郭刚

三审:张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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