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论文录用通知书、印刷假杂志期刊
该行为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被害人的权益如何保护?
法院又会怎么判?
你是否想身临其境的了解
什么是诈骗罪?
那么机会来了!
11月28日上午
“宿法直播间”活动
将全程直播公开审理被告人顾某
诈骗罪一案庭审全过程
“沉浸式”普法教育
零距离了解法院
如果你对本次活动感兴趣,
赶快下滑报名参加吧!
时间地点
宿城法院定于2024年11月28日上午9:30,在宿城法院第十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检察院诉被告人顾某诈骗罪一案,邀请群众代表届时参加旁听。
案情简介
2022年9月至2023年11月期间,被告人顾某谎称其能够帮他人在杂志期刊上发表论文,通过伪造论文录用通知书、印刷假杂志期刊等方式骗取被害人的信任,以收取论文发表费用为名诈骗被害人刘某人民币14200元,诈骗被害人赵某某人民币5500元。
另查明,被告人顾某于2024年3月4日被抓获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案发后,被告人顾某已赔偿被害人刘某、赵某某全部损失。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顾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顾某归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顾某自愿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可以从宽处理。
承办法官
李夫宝
(承办人)
李夫宝,宿城区法院刑庭庭长,一级法官。因工作成绩突出,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2017-2023年连续七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个人二等功2次。
注意事项
1.旁听庭审人员需年满18周岁。
2.进入法院需接受安全检查,并出示身份证。
3.旁听庭审时需遵守法庭纪律。
报名通道
1.报名期间:即日起至 11月27日10:00。
2.报名通道: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报名表并提交。
3.结果反馈:因场地限制,旁听名额有限,法院将在报名人员中随机抽取参加旁听人员,请等待短信通知,最终报名结果以短信通知为准。
👇👇👇
扫描二维码报名
特别提醒
观摩庭审前请务必带上
身份证!
身份证!
身份证!
编辑 | 方 远
责编 | 范皓月
审核 | 李夫宝、苗其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