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导向不能“跑偏”|法治时评

时事   2024-12-11 09:31   北京  

□ 林楠特


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曝光一批2024年办结的广告导向违法典型案例。这些案例涉及的违法广告,有的用语露骨低俗,含有擦边色情文字;有的毫无科学依据、含有封建迷信内容。
  

广告是一种重要的商业促销手段,同时也是一个文化载体,具有一定的审美启迪、价值引导和精神引领作用。广告中隐含什么、表达什么、倡导什么,会对受众产生一定影响。格调高雅、积极向上的广告,不仅能给人赏心悦目的美感,而且能传播正能量、弘扬社会正气、倡导正确的价值观,引导健康的消费观。反之,如果广告内容低级庸俗、内容虚假,既可能误导消费者作出非理性选择,还可能助长奢靡之风,或败坏社会风气,危害青少年身心的健康成长。
  

我国广告法、《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都明确广告应当真实、合法,以健康的形式表达广告内容,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要求。广告法还详细列举了广告不得出现的多种情形,包括不得含有淫秽、色情、迷信、暴力等内容。同时,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防止出现各类“搭便车、蹭热点”“打擦边球”等商业广告乱象,有关部门积极发布广告营销宣传提示,明确禁止用低俗庸俗媚俗内容制造噱头、吸引眼球等。这些都为广告的制作和发布划出了清晰的行为红线。
  

从现实看,总有一些企业或个人被一时利益蒙蔽了双眼,将责任和义务抛在脑后。市场监管总局公开的这批典型案例,都明显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或违背社会良好风尚,或损害国家机关公平公正的形象。监管部门依法对不同行为予以处罚并曝光,体现了对违法行为的零容忍,既对不法行为起到了有力震慑,也再次向全社会表明了广告要合法合规、导向正确的鲜明立场。
  

人们的生活处处都有广告的身影,广告不仅是商业活动的一部分,也是社会文化的组成部分,内容导向绝不能“跑偏”。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监管、加大执法力度,坚决惩处各类不良广告的制作、刊登、播发,倒逼行业加强自律,督促广告经营者及相关从业者切实担负起社会责任,坚守法律底线,严守广告真实关,把好导向关,为广大受众提供内容健康、导向正确、向上向善的精品广告。

来源|法治日报

编辑|王芳 季天 刘旭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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