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住建厅发布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的提醒函

学术   2024-11-28 11:21   陕西  

关于完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提醒函

陕建质函〔2024〕72号

有关建筑施工企业:

为落实住建部安委办《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动态监管情况督办的函》(建安办〔2024〕44号)工作要求,督促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持续保持安全生产条件,省厅向安全生产条件不达标企业推送了提醒信息。

请建筑施工企业登录陕西政务服务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延续模块-在线办理查看提醒信息(不办理具体业务,只接收提醒信息)。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11月27日



本内容素材来源于 陕西省住建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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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建筑业协会是在本省境内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活动的企事业单位、教育科研机构,各设区市建筑业协会或联络组、各相关行业专业部门,以及有关专业人士自愿参加组成的全省性行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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