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高院|关于侵害外观设计法定赔偿标准,能否突破法律规定,在法定最低限额之下判决赔偿数额?(已删除)

学术   2024-12-12 00:01   河南  


问:关于侵害外观设计法定赔偿标准,《专利法》(2008年修正)规定的法定赔偿最低限额是一万元,《专利法》(2020年修正)将法定赔偿最低限额提高到三万元。而司法实践中,法院受理的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件,被告多处于被诉侵权产品销售链的末端,单品售价及利润较低,被诉侵权产品的销售数量也有限,此时,能否突破法律规定,在法定最低限额之下判决赔偿数额?


答:在知识产权侵权诉讼中,为了进一步提高损害赔偿数额计算的合理性,在确定实际损失或侵权所得的赔偿数额时,法官可以在一定事实和数据基础上,根据案情运用裁量权确定计算赔偿数额所需的其他数据,裁量公平合理的赔偿数额。根据上述方法酌定的赔偿数额,可以不受法定赔偿最高或者最低限额的限制。


注意⚠️上述问答经过本所焦新灵、王辉律师提请全国人大法工委审查,已经删除。


来源:河南高院

河南高院|关于知识产权审判中若干问题的解答

祝贺|王辉律师提请全国人大审查建议,部分被采纳!

建议复函|提请全国人大法工委针对关于知识产权相关法律规定的赔偿数额是否可以被司法突破的问题做出解释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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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律师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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