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就《徐州市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政务   2024-09-13 16:37   江苏  
9月12日,邳州市人大常委会成立执法检查组,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袁登峰的带领下,对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贯彻落实《徐州市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先后来到邳州市劳动人事争议联合调处中心、住建局诉源治理工作站和金融纠纷调处中心等地,通过观视频、看现场、听讲解等多种形式,详细了解《徐州市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条例》贯彻落实情况。

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市司法局、法院、公安局3家单位分别就贯彻落实《徐州市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条例》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汇报,市检察院、住建局、人社局、信访局提交了书面汇报材料。执法检查组成员围绕贯彻落实《徐州市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条例》情况进行座谈交流,并提出很好的意见和建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袁登峰作总结讲话,袁主任在讲话中指出,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中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为全市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为经济社会高发展提供了很好的保障。

袁主任要求,在下一步贯彻落实《徐州市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条例》过程中,要继续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要高度重视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要充分认识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的重要性,运用好调解、调处这种不伤和气的最好的解决问题方式。二要聚焦在重点领域、重要板块解决重点问题。尤其是法院、卫健、金融、住建、劳动人事等重点领域的重点矛盾案件,要加大预防和化解力度。三要建立联动机制形成预防化解合力。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通力合作, 实现信息共享、资源共享,真正体现化解矛盾纠纷的多元化功能。四要切实加强调解队伍建设。调解队伍要建起来、管理好并能真正发挥作用,对所有调解员和参与调解工作的人员要进行专题培训,提高调解能力水平。同时注重发挥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中的作用。(市人大常委会监司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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