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伊犁州面向社会二次公开招聘中学教师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6号)《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和《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新教函〔2024〕177号)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伊犁州面向社会二次公开招聘258名中学教师,其中高中教师231名,初中教师27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的高校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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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条件
考生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品行端正,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3.年龄在 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1月8日及以后出生)不限户籍、不限族别。退役军人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3年11月8日及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具有良好心理素质,具有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学岗位工作需要。对体检中隐瞒病史的(心理、精神类疾病等),一经发现,予以解除聘用。
5.专业要求:详见《2024年伊犁州面向社会二次公开招聘中学教师专业参考目录 点击查看》
6.学历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持学士及以上学位。
7.普通话水平要求: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报考语文学科人员,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8.教师资格要求: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须符合招聘岗位要求;高中学段须具备高中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初中学段须具备初中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9.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
(2)已被2024年伊犁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学教师第一批次录取的;
(3)现役军人;
(4)自治区统一组织选派到基层乡镇工作服务期未满人员;
(5)近3年内,在公务员、事业单位等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开除公职的;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人员。
上述情形涉及时限截止2024年11月8日(含当日)。
三、招聘程序
按照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调剂、公示、岗前培训、聘用等进行。
(一)网上报名(2024年11月8日10:00至14日20:00逾期不予受理)
1.报名方式:通过登录官方考试平台(https://gl.yks365.net/ptr/redirect/ylbm)进行网络报名。
2.报名需提供的材料:考生按要求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近期1寸蓝底免冠正面照片、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学士学位证原件、教师资格证原件、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原件照片(jpg格式,个人免冠照片大小10-200KB之间其他证件照片大小10-600KB之间)。退役军人报考的,还需上传退役军人相关证件原件照片。
3.报名要求。每位考生只限报考一个岗位,以本人身份证号为识别依据,报名成功则不能更改。考生应如实、准确填报相关信息,不得弄虚做假。如填报虚假信息,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对恶意报名者视为扰乱报名秩序,取消本次考试资格。考生报名提交的材料须清晰完整,考生网报操作后,应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是否成功。考生本人自行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由本人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考生本人填写,由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与报名同时进行。由伊犁州各招聘县市教育局按照报名条件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考生于2024年11月8日10:00-14日21:00前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三)打印准考证(2024年11月15日10:00至16日20:00)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可登录网址https://gl.yks365.net/ptr/redirect/ylzkz 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参加笔试。考生要认真熟悉准考证上的注意事项并妥善保管,除规定时间外,不再开放准考证打印通道。
(四)笔试
采取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笔试不收取考生费用。
1.时间及地点:2024年11月17日(语文学科:下午15:30至18:00,其他学科:下午15:30至17:30),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上记载为准。
2.分值及内容:笔试采用闭卷方式,按照“教什么、考什么的原则,语文学科总分120分,其他学科总分100分。
3.笔试成绩查询:2024年11月23日-24日考生可登录网址:https://gl.yks365.net/ptr/redirect/ylcj查询本人笔试成绩。考生若对成绩有异议,可持本人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复印件于成绩公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伊犁州教育局按照有关规定申请查分,逾期不予办理。
4.确定面试人选:伊犁州教育局根据招聘计划,对笔试成绩汇总分析确定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闱考生,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闱考生。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闱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面试者,一同入闱面试。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为2024年11月28日-29日,地点由伊犁州教育局确定后在自治区教育厅网站(http://jyt.xinjiang.gov.cn/和伊犁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资格复审形式为现场审查。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笔试准考证、报名表、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毕业证、学士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和报考岗位需要的其他证件原件、复印件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
考生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核实,取消资格,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面试
面试时间为2024年11月30日-12月1日。面试相关事宜详见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将在自治区教育厅网站(http://jyt.xinjiang.gov.cn/)和伊犁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面试内容及方式:采取现场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查考生教育教学能力和学科专业知识掌握情况。面试教材为自治区中学现行教材,考生面试时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进行。面试由“试讲”和“答辩”两部分组成,考官根据考生所报岗位学段学科,从面试组织部门准备好的教材中,现场抽取一节课,交由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准备一份教案,然后试讲,试讲完毕后答辩。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学科除“试讲”和“答辩”外,还须进行专业测试。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再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七)公布总成绩
1.时间:2024年12月3日至4日
2.总成绩计算方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X40%+面试成绩X60%。面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计算总成绩。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均相同的,采取面试加试,加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个环节。考生登陆自治区教育厅网站(http://iyt.xinjiang.gov.cn/)和伊犁教育微信公众号查询本人总成绩和是否进入后续环节。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八)体检
1.体检组织和标准:体检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闱考生,由伊犁州各招聘县市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修订)》(新教师【2010】8号)执行。体检费按照体检医院标准执行,由考生自行承担。
2.体检要求:体检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由伊犁州各招聘县市教育局通知考生。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州教育局批准指定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复检费用由考生承担。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从本岗位面试合格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考察伊犁州各招聘县市教育局和用人单位负责对体检合格考生按规定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
(十)调剂
对入闱面试且面试成绩合格,未被报考岗位录取的考生,如本人自愿,可进行调剂。根据学段学科岗位代码顺序,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同学段同学科原则,先县市域内后跨县市调剂空缺岗位。调剂由考生自愿申请,调剂前与招聘县市教育局签订书面协议。被调剂考生由招聘县市教育局统一安排体检、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者不能聘用,由此产生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十一)公示
伊犁州教育局会同伊型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自治区教育厅网站(http://jyt.xinjiang.gov.cn/)和伊犁教育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限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按照规定进行下一环节,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拟聘用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十二)岗前培训
新招聘教师岗前培训由伊犁州各招聘县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具体培训时间、地点由各招聘县市教育局确定。培训的主要内容为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材教法等,培训时间不少于80学时。培训合格后,按各招聘县市教育局规定时间报到上岗: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十三)办理聘用手续
新招聘教师凭本人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原件赴岗报到,证件非原件者或不全者,不予报到。招聘单位与拟聘人员应在1个月内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要求签订聘用合同。凡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未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应聘人员自行放弃聘用资格。试用期一般为6-12个月,原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的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人员,依法解除聘用合同。新招聘教师须在2024年12月25日前将个人档案提交报考学校所在县市教育局。
四、监督、纪律及其他要求
(一)伊犁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参与招聘工作的所有人员,严格执行规定程序和原则,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对违反规定的考生,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伊犁州教育局将建立教师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库,对提供虚假材料、考试违纪的、同意调剂后不到岗、逾期不报到的考生,三年内不得参加伊犁州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
(三)考生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公告,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信息发布
教师招聘考试信息均通过官方网站发布。其中:
(一)招聘简章、招聘岗位表、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公示等信息通过自治区教育厅网站(http://jyt.xinjiang.gov.cn/)和伊犁教育微信公众号同步发布。
(二)调剂、体检、考察等信息通过招聘县市网络平台进行发布。
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均以上述网站通知为准。
六、相关事项
(一)伊犁州教育局、伊犁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也不组织编写、出版任何考试用书。
(二)本《简章》由伊犁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学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三)咨询电话:
1.伊宁市教育局:0999-8332316
2.奎屯市教育局:0992-32585190992-3258046
3.霍尔果斯市教育局:0999-8793054
4.伊宁县教育局:0999-7863743
5.霍城县教育局:0999-3027696
6.察布查尔县教育局:0999-3624986
7.巩留县教育局:0999-7755836
8.新源县教育局:0999-5020308
9.尼勒克县教育局:0999-7791963
10.特克斯县教育局:0999-6629887
11.昭苏县教育局:0999-7788640
12.伊犁州教育局:0999-8290061
(四)技术服务电话:屈超凡15202451224
段俊峰18049596829
(五)监督电话:0999-8290045(伊犁州纪委监委派驻州党委教育工委纪检监察组)0999-8290303(伊犁州教育局机关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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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4年伊犁州面向社会二次公开招聘中学教师专业参考目录
新疆科技学院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自聘教育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6号)、《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规定,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自聘教育管理专业技术人员5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新疆科技学院是一所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管理,坐落在素有“塞外明珠·山水梨城”之称的新疆库尔勒市。学校坚持“特色、开放、包容、求实、创新”办学理念,紧贴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人才需求,着力打造财经类、工科类、医学类“三大主干学科专业集群”,深化“优文科、扩工科、兴医科”建设,形成“工管结合、医管结合、医工结合”多学科交叉融合的特色学科专业布局。
学校始建于2002年,建校20多年来,连续培养了19届本科毕业生,为新疆经济社会发展输送大批高素质人才。目前,全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1.5万余人,教职工1145名,专任教师中正高级职称61名,副高级职称36名,中级职称267名;97.63%的专任教师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学校有东、西两个校区,总占地面积2838.3亩,建筑面积56.37万平方米,其中:东校区位于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河路360号,占地面积1986.44亩,建筑面积20.92万平方米;西校区位于库尔勒市鸿雁新区北京路89号,占地面积851.86亩,建筑面积35.45万平方米。
(数据截至时间2024年9月30日)
二、招聘范围
符合岗位条件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
三、招聘岗位
招聘教育管理专业技术人员5名。详见《新疆科技学院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自聘教育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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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原则,坚持专业对口原则,坚持择优录用原则,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
五、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坚决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和品行,愿意扎根西部,为边疆教育事业做贡献;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点击查看》要求;
(五)学历要求:党委教师工作部应聘者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有一年以上高校工作经验者、熟悉高等教育法律法规和运行规律者优先考虑;党委宣传部、科研处应聘者应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有一年以上高校工作经验优先考虑。
(六)年龄及其他要求:45周岁及以下,即1978年11月6日(含)后出生,应聘者应具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合格证书,应聘党委教师工作部岗位的大学本科学历应聘者,应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
(七)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
(八)历届和应届毕业生均可报名,须在2024年11月6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
(九)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的专业代码一致;
(十)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详情见附件1);
(十一)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
2.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3.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本年度已考取国家统招研究生人员,正处在公务员统一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政审、录取(聘用)环节的人员;
5.参加“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人员;
6.属于“免费定向培养师范生”未解除定向协议的人员;
7.未满服务期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六、发布招聘信息
2024年11月6日至2024年11月19日,在新疆科技学院主页(https://www.xjust.edu.cn下同)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招聘程序。
七、报名
(一)网络报名时间
2024年11月6日10:00至2024年11月19日18:00。
为体现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选拔优秀人员到校工作,所有应聘人员均需在网上进行报名。
(二)网络报名方式
2.应聘人员只能选择其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选择多个岗位报名的取消其报名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
3.所有招聘岗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者登录新疆科技学院招聘网(http://zp.xjust.edu.cn)进行注册报名,并选择相应的报考单位和岗位。
(1)应聘者注册后详细填写基本信息,所填信息要求完整、准确。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及聘用资格。
(2)报名需上传材料(证件均为PDF扫描件)。
①新疆科技学院专业技术岗资格审查表(非专任教师)(附件2);
②本人二代身份证;
③大学本科及以上阶段毕业证、学位证;
④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
⑤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合格证书扫描件;
⑥本科及以上各阶段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⑦其他相关材料。
(3)网络报名过程中,报考人员对专业、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有疑问的请咨询各岗位联系人,联系方式见《岗位设置一览表》(附件1)。
(三)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八、资格审查
公开招聘自聘教育管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审查工作由新疆科技学院党委组织部(人事处)统筹,各用人单位具体执行,资格审查中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情况,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应聘者须按时提交各项材料,资格审查资料不全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将在新疆科技学院主页上发布。
请在网络报名结束后及时关注新疆科技学院主页的通知公告。
九、考试方式
教育管理专业技术岗位采取考试方式,分为:笔试、面试、试工三个环节。
1.第一环节:笔试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本着“谁命题,谁保密,谁负责”的工作原则,由党委组织部(人事处)联合各二级招聘单位组织开展笔试。
①应聘人数与各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才可开考。
②笔试满分100分,笔试占总成绩的40%。
③教育管理专业技术岗位侧重考查教育管理理论知识和管理能力。
④笔试结束后,按照岗位招聘数1:3比例,笔试成绩60分以上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达不到规定入闱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闱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面试者,一同入闱面试。
⑤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及入闱下一环节人员名单等相关情况将于考试结束后在新疆科技学院官网公示。
2.第二环节:面试
①面试满分100分,面试占总成绩的60%。
②教育管理专业技术岗位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查计划组织能力、创新应变能力、决策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及人际沟通能力。
③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每人面试15分钟。
④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60分以下视为不合格,则取消录用资格。
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构成,总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若总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总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3.第三环节:试工
试工包括工作技能实操、试工考察表现和心理测试,试工考核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党委组织部(人事处)将组织工作人员对应聘人员进行心理测试,心理测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性格特征和心理素质,题型为客观题。心理测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作为对应聘人员综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测试者,视为放弃。试工不少于10个工作日,试工具体时间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试工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结果在新疆科技学院官网发布公告。
十、体检
体检工作由新疆科技学院组织实施,检查项目及合格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学校将按招聘岗位人数与体检人数1:1确定体检人员名单,统一组织进入体检环节者在规定时间至定点医院进行体检,相关费用自理。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结果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新疆科技学院另选三甲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结果及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将在新疆科技学院官网公示。
十一、考察
(一)新疆科技学院将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全面考察。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
(二)重点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三)进入考察环节者有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在上一单位的在职表现、工作鉴定;对于应届毕业生,我校将对其进行函证,调查其在校期间的表现。提供虚假证明或有违规违纪者,将视为考察不合格,取消所有成绩。
十二、确定拟聘用人员
新疆科技学院将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试工、体检、考察合格的推荐聘用人员进行审核,确定拟聘用人员。
十三、公示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在新疆科技学院官网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十四、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应聘者需在规定时间内到新疆科技学院报到,逾期报到者,视为放弃。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五、聘用及相关待遇
(一)拟录用人员须在报到前将个人档案转递至我校,未转递个人档案的无法正常办理入职手续。经岗前培训合格的新聘人员与学校正式签订合同,首次聘用期为3年,聘用期间纳入学校自聘人员管理制度统一管理。对隐瞒患有精神病史、癫痫、抑郁症等不适合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报考人员,一经核实解除聘用合同。
(二)工资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执行,在工资、津贴、补贴、福利和调资等方面与学校当前自聘人员享有同等待遇及标准,按照国家、自治区和学校相关规定统一执行。博士研究生报名人员,相关待遇面议。
(三)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享受住房公积金待遇,即“五险一金”(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
(四)在岗位聘用、职称评定、培训教育、住房分配、考核奖惩、考勤管理等其他方面与学校当前自聘享受同等待遇。在资格推荐、选拔任用等政治待遇上一视同仁。
十六、招聘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我校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我校领导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二)新疆科技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监督电话:0996-8612388
十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996-8663114
(工作日上午10:00至13:30,下午16:00至19:30)
十八、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校党委组织部(人事处)在新疆科技学院官网及时进行公告。
(二)应聘人员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及时关注新疆科技学院官网发布的相关公告,以防错过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新疆科技学院党委组织部(人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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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新疆科技学院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自有教育管理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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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6日
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市)2024年第二批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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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招聘行政驾驶员招聘信息
行政驾驶员:3名,5000元/月
任职要求:年龄50岁以下,持有A1驾驶证。
工作地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附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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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 2024年面向社会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第二批)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6号)、《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党委研究,2024年决定第二批面向社会引进高层次人才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一所具有百年办学历史和深厚文化底蕴的高校,其前身是始建于1906年的新疆师范学堂,1955年更名为“乌鲁木齐第一师范”,1978年9月新疆教育学院在乌鲁木齐第一师范的基础上成立,此后,新疆广播电视师范大学、新疆工业技术学校、新疆幼儿师范学校相继并入我校,2012年学校更名为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
学校现有3个校区(亚心校区、光明校区、五星校区),占地面积1190余亩,校舍总建筑面积44.6万平方米;普通专科学生近1.2万人、普通本科学生266余人;专任教师661人,副高以上职称教师184人,占职称教师总数27.8%;硕士及以上学历教师371人,占比56.1%,“双师型”教师占比54.6%。国务院政府特贴专家3人,入选自治区天山英才培养计划4人。设有马克思主义学院、人工智能与大数据、数字金融学院等11个教学单位,涵盖旅游管理、人工智能技术应用等49个招生专业。
二、引进方式及对象
(一)岗位要求,详见《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2024年第二批面向社会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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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以上人员按照“绿色通道”引才。
(三)其他流程按照《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执行。
三、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坚决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和品行,愿意扎根西部,为边疆教育事业做贡献。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取得对应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
(四)符合引进人才岗位的年龄要求见岗位表(附件2)。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要求。
四、引才范围
(一)领军人才
获得省级以上“杰出青年”“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等政府人才建设工程、奖励计划的学者或能工巧匠,有主持过省级以上特色专业、教学创新团队等学科专业(群)建设标志性成果的经历,在本专业领域内有较大的影响力和一定的话语权,同时近年来研究成果丰硕,能引领我校相应专业(群)、教学、培训等团队进入自治区先进层次。
(二)专业带头人
原则上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或具有硕士学位以上的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三)学术骨干
1.第一层次:专业符合学校发展要求,教授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且已有一定数量的省部级以上成果。
2.第二层次:专业符合学校发展要求,博士研究生,且有一定成果。
3.第三层次:紧缺专业急需的副教授,有一定的科研及实践成果。
五、引进人才待遇及政策支持
(一)领军人才待遇面议
(二)专业带头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或具有硕士学位以上的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1.提供周转房一套(在职期间免费使用,其它费用自理)。
2.入编后提供一次性安家费35万元。
3.提供专项津贴20万元(分摊到服务期按月发放)。
4.科研启动经费:文科10万元,理科15万元。
5.职称待遇:按原职称聘任。
6.配偶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及其以上学位者,可根据所学专业协调安排在校内相关单位从事教学科研或专业技术工作,并按调入或招聘方式办理入职手续,享受学校正式工作人员的生活待遇;子女可在新疆教育学院实验小学就读。
7.其他待遇可面议。
(三)学术骨干
第一层次(教授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
1.提供周转房一套(服务期内免租金,其它费用自理)。
2.入编后提供一次性安家费30万元。
3.提供专项津贴10万元(分摊到服务期按月发放)。
4.科研启动经费:文科8万元,理科10万元。
5.职称待遇:按原职称聘任或按照学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办法参加高一级职称评审,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6.配偶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及其以上学位者,可根据所学专业协调安排在校内相关单位从事教学科研或专业技术工作,并按调入或招聘方式办理入职手续,享受学校正式工作人员的生活待遇;子女可在新疆教育学院实验小学就读。
第二层次(博士研究生)
1.提供周转房一套(服务期内免租金,其它费用自理)。
2.入编后提供一次性安家费25万元。
3.提供博士专项津贴8万元(分摊到服务期按月发放)。
4.科研启动经费:文科6万元,理科8万元。
5.按照学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办法参加职称评审,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6.配偶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及其以上学位者,可根据所学专业协调安排在校内相关单位从事教学科研或专业技术工作,并按调入或招聘方式办理入职手续,享受学校正式工作人员的生活待遇;子女可在新疆教育学院实验小学就读。
7.内聘副教授两年。内聘期间,按学院要求完成相应教学、科研任务,享受副教授校内津贴待遇。
第三层次(紧缺专业急需的副教授)
1.提供周转房一套,服务期内免租金,其它费用自理,如在此期间买房,则从交房之日延长半年或到服务期限为止。
2.入编后提供一次性安家费10万元。
3.提供副教授专项津贴10万元(分摊到服务期按月发放)。
4.科研启动经费:文科6万元,理科8万元。
5.职称待遇:按原职称给予聘任,并按照学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办法参加高一级职称评审,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6.子女可在新疆教育学院实验小学就读。
六、报名时间
本公告2024年有效。
七、报名方式
按照要求提交《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2024年面向社会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等材料,文件命名为“应聘学院+姓名+专业名称”发送至邮箱xjyzzrsb@126.com 。
八、资格审查
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任职资格基本条件进行审查,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考核。
九、考核试讲
学校将及时回复应聘信息,组织专家进行试讲,试讲合格分数线60分,择优确定人选,按照自治区关于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后续相关工作。
考核合格人员提交校党委常委会审议,审核通过人员将在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反映情况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十、体检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学校组织体检,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可在学校选定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一次复查作为最终结果。体检合格人员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十一、考察
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将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全面考察,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表现、能力素养、道德品质等。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进入下一环节。
十二、公示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将在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反映情况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经公示无异议的,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按照有关程序办理拟聘人员聘用手续。
十三、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到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组织人事部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新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限内按规定转递个人档案至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如未按要求转递的,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12个月,原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的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者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四、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有关事宜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
(二)为保证此次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由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纪检委全程监督。
十五、联系方式
(一)通讯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兵团十二师西山农场榆泉南路550号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组织人事部。
附件1.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2024年面向社会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2.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2024年面向社会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表(第二批)
3.2018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
图木舒克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校园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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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国民村镇银行招聘公告
公司介绍
伊犁国民村镇银行,由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四师共同出资成立的,是以服务“三农”、专注小微、便利为民的新型银行。伊犁国民村镇银行成立于2013年9月,秉持阳光经营、创新服务、快乐成长的经营理念,着力打造“小而美”的村镇银行,目前下设12家营业网点。为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满足业务发展需要,现诚邀有志之士加入我们的团队,共同创建您与伊犁国民村镇银行的美好未来。
01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
一、客户经理(若干名)
二、综合柜员(两名)
应聘要求
1、金融、经济、营销相关专业,2023年及以前毕业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2、应届毕业生应在2024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毕业证、学士学位证等。3、具有较强的抗压能力、营销推广能力;能够根据营销计划完成个人任务指标;能够开拓新市场,发展新客户,增加我行产品的影响范围。4、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团队合作精神。
二、综合柜员:
1、财经相关专业2024年及以前毕业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2、具有相关货币结算业务、现金业务等柜台业务理论知识;3、般要求具备银行从业资格证书或金融相关专业的资格证书;4、责任心强、服从性强、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具备较强的沟通能力和服务意识。
基本条件
一、年龄28周岁以下。
二、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无不良记录,愿意履行伊犁国民村镇银行员工义务和岗位职责。
三、身体健康,具备与工作要求相适应的身体条件。
四、工作认真仔细、责任心强,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五、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02公司福利
五险一金、带薪年假、节日福利
员工体检、餐费补助、通讯补助
请有意向且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者填写《伊犁国民村镇银行应聘人员申请表》,并将个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个人征信扫描件一起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将个人求职简历发送至ylgmczyh@163.com邮箱(文件名:姓名+应聘岗位)。
联系人:洪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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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面向2025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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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师昆玉市医共体2024年人才引进公告
为坚定不移贯彻落实新时代人才强师市战略,加大师市医共体人才引进力度,稳步提升第十四师昆玉市医共体(以下简称“师市医共体”)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聚焦第十四师昆玉市医共体重点工作任务,秉持“不求所有、但求所用、不求所在、但求所为”的原则,以推进重点任务、完成重点项目、培养人才为目的,诚邀医疗英才汇聚第十四师昆玉市,助力师市医疗事业高质量发展。现就2024年第十四师昆玉市医共体开展人才引进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岗位及数量
根据师市医共体实际人才需求,计划引进4个岗位20人 ,其中临床医生12名、麻醉师2名、管理岗位2名、护士长4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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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进范围
师市医共体引进和培养的A类人才是指以下第四层次至第六层次人才;B类人才是指以下第七层次至第八层次人才。
第四层次:取得相应学位的博士研究生;正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
第五层次:取得相应学位的硕士研究生;副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
第六层次:大学本科毕业取得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双一流”高校、“双一流”学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的本科毕业生。
第七层次:大学本科毕业生;大学专科毕业且取得执业(助理)医师的人才,在团场分院基层工作的人才。
第八层次:大学专科毕业,在团场分院基层工作的人才。
(二)基本条件
1.年龄要求:专科及本科学历的岗位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9年9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或中级职称的岗位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即1984年9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高级职称的岗位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即1979年9月1日以后出生);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3.热爱卫生健康事业,政治品格优秀,职业操守良好,身体健康,为人正派;
4.长期从事临床一线工作,在所从事学科领域成绩突出;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与工作能力;
6.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属于引进范围:
1.第十四师市公务员、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编在册人员(含“三支一扶”等已按照程序确定为纳编范围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名的人员;
6.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7.现役军人;
8.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其中,报名人员不得报名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引进的人才,与医院签订5年(含5年)以上《劳动合同》或协议。除同岗位正常工资福利、报酬和法定节假日外,前3年管理期内,按下列标准享受购房补助和人才津贴。
(一)享受购房补助和人才津贴
A类人才:
1.第四层次人才:购房补贴50万元,每月人才津贴6000元。
2.第五层次人才:购房补贴25万元,每月人才津贴4000元。
3.第六层次人才:购房补贴15万元,每月人才津贴2500元。
B类人才:
第七层次人才:每年人才津贴20000元。
第八层次人才:每年人才津贴10000元。
在师市落户的,A类人才一次性追加发放人才津贴5万元,B类人才一次性追加发放人才津贴1万元。
引进的A类在师市购房的,享受一次性购房补助。引进的A类人才无购房意愿的,可申请单位安排的周转房。
引进的B类第七层次、第八层次人才,到团场分院工作薪酬为同岗同酬工资标准+享受的师市人才引进政策;如到师市医院工作无法享受师市人才引进政策,薪酬为同岗同酬工资标准。
(二)人员身份确定
1.引进的人才经过资格初审、面试+试岗(不少于10个工作日)、体检、考察、资格复审、公示、审批等环节最终聘用的,按照同岗同酬待遇发放薪酬,引进人员若符合第十四师昆玉市2024年急需紧缺人才目录岗位要求,可同时享受师市人才引进相关政策。
2.引进的人才在师市医共体服务满1年且考核合格,可根据本人意愿和空编情况,按规定进行事业单位编制备案制实名制登记,若符合第十四师昆玉市2024年急需紧缺人才目录岗位要求,可同时享受师市人才引进相关政策。
(三)人才培养政策
引进人才可根据自身专长,申请自治区、兵团、师市各级人才项目和平台,享受相关支持和补贴。对列入本年度师市重点资助的人才项目,除上级政策给予的政策扶持外,师市给予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资助。
(四)其他配套政策
引进人才子女在满足自治区高考政策前提下,高考时可报考“南疆单列计划”,并享受南疆高考照顾加分政策。开辟A类人才、急需紧缺人才职称评审和聘任“绿色通道”,优先聘用岗位等级。对团场引进的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可不受单位岗位总量、结构比例限制,采用特设岗位的办法,到岗即聘。引进的A类人才,通过资格审查及专家评审等程序,可申报成立“名医工作室”,医院可结合实际情况给与10-20万元的工作室创建资金。引进人才每年由引才单位组织在第十四师昆玉市人民医院进行一次全面体检,假期福利方面有年假、探亲假、婚假、新疆本地节假日等。
(一)人员报名
1.从即日起开始报名,应聘人员扫描二维码报名(附件2),相关毕业证、学籍验证报告、执业资格证及其他佐证材料打包以PDF格式命名岗位+姓名+专业发至dsssyyrsk@163.com。
2.报名人员可在信息发布平台和公告下方下载附件1。需要咨询招聘岗位有关事项时,应聘人员可直接与引进单位进行联系。
3.报名时间:2024年全年有效
(二)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试岗(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方式。招聘单位按照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结合报考人员上传的附件材料对报考人员进行面试资格审查,择优确定面试人选。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面试+试岗环节。
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占50%,试岗成绩占50%,根据总成绩结果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总成绩成绩未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三)体检
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详见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局网站)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
(四)考察
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五)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审批聘用
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举报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第十四师昆玉市医共体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按相关规定及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七)监督
第十四师医院纪委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参加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要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对于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进行严肃查处、追责问责。报考人员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按照上述有关规定处理;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附件1:第十四师昆玉市医共体2024年人才引进岗位表.xls
附件2 :第十四师昆玉市医共体人才引进报名表(扫码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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