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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句话反复强调,因酒驾被查处过的驾驶人按理说“吃一堑长一智”,可偏偏有人不吸取教训一错再错,二次酒驾。
2024年 11 月 4 日,长治市上党区交警大队一中队民警在辖区长陵公路开展查酒醉驾查处专项行动。行动中执勤民警发现驾驶员杨某某存在酒后驾驶的嫌疑,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显示,驾驶员杨某某的酒精含量为 59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调查,杨某某早在2017年8月12 日被长治市上党区交警大队查处,饮酒驾驶驾驶员杨某某屡教不改,多次因酒驾被交警查处,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上党区公安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滴酒不沾,人车平安,不要尝试“酒驾”的滋味,更不要一而再,再而三触碰法律的底线!请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拒绝酒醉驾,平安回家。
来源 | 上党区公安局交警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