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多县重型货车逾期未检验机动车公示

政务   2024-09-17 18:59   青海  

杂多县广大机动车所有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条:“对登记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车辆用途,载客载货数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况,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以下机动车逾期未检验,请车辆所有人尽快到机动车检测机构办理检验业务。


附:逾期未检验机动车明细表



玉树州公安局交警支队

2024年9月17


监制:法制宣传大队  审核:扎西拉毛   编辑:久美江才

来源:玉树州公安局交警支队

玉树交警
玉树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为进一步推动民生警务,打造亲民公安交警,加大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的覆盖面,拓展便民利民服务渠道,搭建警民沟通桥梁,全面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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