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菲概论之“法纳”和天人合一

文摘   2024-11-11 07:57   青海  

艾布·宰德·比斯塔米是这一观点的典型代表,他的苏菲道路正如我们前面所述要求修道者进入“法纳”状态。于是,一些表达人与Allah之间关系模糊的、让人指责的句子由此而出。

比斯塔米是比斯塔米地区人,他的爷爷曾是拜火教徒,后皈信了Islam,比斯塔米卒于伊历361年,一说是伊历264年。

关于比斯塔米有不同的说法,关于他的一些接近陶醉时的呓语,或许这些话是强加到他身上的。我们看到赛莱曼在《苏菲人物录》、图斯在《苏菲的光辉》、古筛勒在《古筛勒苏菲论集》中都提到关于比斯塔米的话是和《Quran》和海迪思紧密相关的,他是以《Quran》和海迪思来推理苏菲境界的。图斯在《苏菲的光辉》中为他做了辩护,并说明了他的一些表面可憎的话在苏菲学者那里都有合理的解释,譬如祝奈德。

无论如何,比斯塔米的苏菲思想有浓厚的“法纳”色彩,他就“法纳”作过很多论述。他说:“人类有很多境况,但‘阿勒夫’(认识Allah之人)没有境况,因为他的踪迹消失了,他的欲望泯灭了。这只有在‘阿勒夫’全身心地趋向Allah时才会实现,他再看不到除Allah之外的他物。”正如比斯塔米所说,“阿勒夫”在梦中只见Allah,他在醒时也只见Allah,他只和真主一致,只仰视伟大的Allah。

“法纳”在比斯塔米跟前还包括意志的消失。据传述,他说:“想Allah不想之事。”伊本·阿塔在解释这句话时说:“你要知道,一部分人说比斯塔米想Allah不想之事。因为Allah已经替他及所有的仆人做了选择。仆人不能参与选择,他也不愿去选择,他想的、做的是不要和Allah的意志一致。”

比斯塔米最主要的“法纳”特点是不见Allah之外的万物,那时,苏菲除了Allah之外不见任何真正的存在,甚至不见他自己。因为他自己已化于被见证物(指Allah)之中,也就是踪迹消失,欲望泯灭,那时,也就实现了天人合一。比斯塔米在指出这一点时说:“我从Allah那里出来,我又返回Allah,直至我内部的声音在喊:你是谁?是我?就这样我进入‘法纳’境界。”

他还说:“三十年前,Allah是我的心灵的镜子,因为现在的我不是从前的我,我说的‘我’和‘Allah’不在独一的范畴,因为我不是纯粹的我,伟大的Allah是我的心灵的镜子,因为他借我的舌头而讲话,至于我自己,已经泯灭。”

比斯塔米对“法纳”及对Allah的爱说过很多的话。于是,他的境界使他说出一些奇怪的话,如:“我是Allah,只有我,你们崇拜我吧。”

“我多清高!我的地位多尊大!”

“我从自己的身体走出来,就像蛇从皮壳中出来一样,我举目四顾,发现爱慕者、被爱者及爱融为一体。因为在认Allah独一的世界里,所有的一切都是一体的。”

有人问他:什么是“阿尔什”(Allah的宝座)?他回答说:“我就是它。”

什么是“库尔西”(Allah的椅座)?他回答说:“我就是它。”什么是仙牌和仙笔?他答:“我就是它。”

应该认识到,苏菲是处在不寻常的心理状态下才说出了这些话,是经历了特殊感受的结果。因此,图斯在解释苏菲陶醉状态时的心理背景说:“陶醉时的话语是苏菲的内心过度失常时的反应。”又说:“陶醉一词在阿拉伯语中是‘运动’的意思,也就是说陶醉一词派生于运动,因为在苏菲那里失常昏迷就是修道者的秘密运动,如果他们的感觉强烈的话。于是,他们用一些奇怪的词汇来表达他们的感觉。”

图斯强调说:“苏菲在陶醉状态时是不省人事的,因此他所说的一些话是应该受到原谅的。他用涨满了水的小溪作为例子,小溪两岸边都溢满了水,有人说:‘河里的水溅出来了。’同样,当一个人迷的求道者的感觉强烈时也会这样,他不能承受内心所经受的感觉,于是就说出一些让人费解的、奇怪的语句。对此,听者应该询问通晓此道的人,而不应该马上否定。”

马西农对陶醉做过精辟的解释:“它是苏菲在感觉不到的情况下以第一人称说出的话,这说明他自己已达到不存在自我、唯有Allah存在的境界,于是,他以Allah的口吻说话,而不是以他自己的口吻说话。苏菲是不会在正常状态下说类似的话的,因为那意味着叛教。”

祝奈德也强调了这一点,苏菲在陶醉昏迷时表达的不是他自己,而是表达他所见证到的,也就是Allah。有人问祝奈德:“有人说‘赞我清高!赞我清高!我是至高的Allah!’”祝奈德说:“他是一个在见证Allah的伟大中无我的人。他讲的是无我状态下的话,Allah使他不见万物,唯他是见,于是他只见到了Allah,并以自己的感觉去描述。”

陶醉在比斯塔米看来是体验产生的一种特殊形式,正如斯坦斯教授所看到的那样。斯坦斯把比斯塔米的体验称作是合一的感觉(Unitary Conciousness),这一感觉超越了量的限制。这种苏菲体验对苏菲研究人员来说是非常熟悉的,各种不同文明的苏菲都盛行这一体验。这种体验使修道者的个体消融,打破了终极限制的壁垒,直至自我消失,融入无限,进入真实的存在之中。

斯坦斯从爱尔比扎的《Islam神秘主义的描述》(Sufism: An Account of the Mystics of Islam)译本中引述了比斯塔米说过的这些话,它的阿拉伯语原文是这样的:“比斯塔米说:一次,Allah把我升起,使我站立在他的御前,他对我说:‘比斯塔米呀,我的众生想看到你。’我说:‘以你的独一装饰我吧,以你的自身包装我吧,把我升高到你永恒的单一上吧,以便你的众生看到我后说:我们看到了你(Allah),你就是那样的,而我在那时是不存在的。’”

斯坦斯认为苏菲体验在比斯塔米的这些话中是非常明确的“用你的自身包装我吧”、“你就是那样的,而我在那时是不存在的”最后几个句子在斯坦斯看来,比斯塔米的本体在那时是消隐的,融入了终极本体(Allah)之中,那时,不再存在“我”的概念,而只剩下“你”斯坦斯还认为自我意识的消失或者自我(Individuality)的消失是因为被包容于绝对存在之中,这也就是苏菲术语所称的“法纳”。

我们认为比斯塔米仅仅是感觉到了“合一”,而不是和Islam信仰有着明显冲突的真正的“天人合一”。因此,斯坦斯在描述斯塔米的体验时用仅仅“感觉”到“天人合一”,或者绝对的“法纳是正确的。

或许这也是一些苏菲如祝奈德为比斯塔米所说的话做辩解的原因,这同样也是正统苏菲如阿卜杜勒·嘎迪尔·吉拉尼所说“只以苏菲在清醒状态下所说的话作判断,至于人迷状态下的言语,是不能作为判断依据的。”

苏菲自己也有人认为比斯塔米的体验是残缺的。祝奈德说;“尽管比斯塔米道行高深,但他并没有超越初期阶段,我没有听他说过完美、终极的话。”

祝奈德的话意味着比斯塔米是境界中人,依赖于感觉。因此,他和他的追随者仍然停留在初期阶段,不能成为他人的榜样。苏菲们说:“功修至境界之人,不能作为表率,最完美的苏菲是恒定的苏菲,而不是转换于各种境界的苏菲,因为境界是开端,恒定是结尾。”

伊本·泰米叶也认为比斯塔米的“法纳”是有局限的,他说:“进入境界的苏菲所说的话是不相同的,或许有人说:‘赞我清高!’或者只有Allah是存在的,或者类似于比斯塔米的一些话。入迷状态下的话是隐喻的,不是坦率的,它既不能传述,也不能作为依据。”

无论如何,在我们看来,言语失常的苏菲不是完美的苏菲,这也是公正的苏菲们的看法。

尼科尔森认为比斯塔米之所以在Islam苏菲历史上具有很重要的地位,是因为他是第一个用“法纳”来阐述苏菲精神思想的人。也就是人的心灵、踪迹、属性都消失了,进入这一状态的人被认为是“法纳”者。
尼科尔森有时错误地把“万有单一论”的主人的身份归给比斯塔米,在伊本·阿拉比之前,“万有单一论”并不为Islam苏菲所知。实际上,比斯塔米是以“法纳”为基础的“天人合一”论的提出者,换句话说,以人的内心感觉为基础的“法纳”。比斯塔米的万物泯灭,只感觉到Allah的存在之体验和伊本·阿拉比的真正的存在只有一个,有时被命名为“Allah”,有时命名为“世界”的思想是有区别的。

注:内容来自埃及艾布·卧法·伍乃米著,潘世昌译《Islam苏菲概论》。

流心记之
君子不器。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