嫩江市墨尔根老街管理公告

文摘   2024-11-01 11:20   黑龙江  

墨尔根老街现已完成升级改造,为加强街的管理,确保安全、畅通、有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老街区内的单位、居民、商家和游人要保护老街区域内的建筑物、各类设施和环境,不得损坏公共设施,自觉维护老街内的公共秩序和市容环境卫生。

二、老街内道路为单行道,车辆必须从东侧福民大街口驶入,从西侧墨尔根大街口驶出,即停即走,道路两侧设有道路交通标识及电子抓拍设备,严禁一切机动及非机动车辆(包括两轮、三轮电动车自行车)停放到道路两侧及人行步道。
    三、严禁乱设摊点、占道经营;严禁随意乱丢乱扔垃圾污染路面;严禁散发经营性宣传品、乱贴乱画等不文明行为。
    四、严禁商家店外经营、擅自设摊占道经营、兜售物品;老街商家认真落实“门前三包”责任;严禁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持续反复发出高噪声的方法进行广告宣传。
    五、禁止在老街流浪乞讨或者非法揽客;严禁进行卜卦、算命等封建迷信活动;严禁宠物在老街随地便溺。
    六、严禁向老街绿化带及雨水井内随意倾倒污水杂物,严禁从事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影响公共安全、社会秩序及市容环境卫生等违法行为。
   请广大群众相互转告,自觉遵守。对违反本公告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黑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本公告自2024年11月2日8时起实施。


嫩江市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日

编辑|程莉娜

一审|罗   晶

二审|杨明新

三审|刘继厚

来源|嫩江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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