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以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加强各类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灾害,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近日,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云南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以及2025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切实做好岁末年初以及2025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进行部署安排。
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深入排查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灾害发生。各州(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坚持“三管三必须”,压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认清形势、深入研判、主动认领、迅速行动,扎实推进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全力排查整治各类风险隐患。
要认清严峻形势,深入排查整治风险隐患。
消防领域,紧盯“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仓储物流、“四名一文一传”、校外培训机构、医疗卫生机构、民政服务机构等,扎实推进畅通消防“生命通道”、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等行动。
燃气领域,突出问题“灶管阀”,老化燃气管道带病运行、燃气管道被占压、穿越密闭空间、腐蚀泄漏等问题,全面清查整改非法经营、储存、倒装运输和违规充装液化石油气等问题。
建筑施工领域,组织力量排查隧道、桥梁、市政等重点工程质量安全问题,全面整治工程转包、违法分包、不按方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混乱以及盲目抢工期赶进度等风险隐患。
道路运输领域,加强“两客一危一货”企业源头监管,重拳打击“三超一疲劳”、超限运输、非法营运、货车和农用车违法载人、不落实动态监控制度等行为;统筹做好春运安全管理,强化铁路、地铁、民航及车站、机场安全措施,加强恶劣天气下道路通行、疏导管控和应急保障。
矿山领域,严格落实矿山安全八条硬措施,排查整治盗采资源、超能力生产、超层越界、煤矿采掘接续紧张、瓦斯超限、非煤矿山不按设计施工和开采等风险隐患,下沉力量到企业生产一线,“一企一策”加强复工复产矿山监管。
危化品和烟花爆竹领域,认真排查防冻、防凝、防火、防爆、防泄漏、防中毒等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加强异常工况处置,严格开停车、检维修、特殊作业等重点环节安全管理。加强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等各环节安全风险管控,严厉打击违法生产、无证销售、超量储存等行为。
工贸领域,聚焦粉尘涉爆、金属冶炼、涉氨涉氯等“高风险领域”,高温熔融金属、煤气、喷涂等“高风险场所”,有限空间、筒仓清库、检维修等“高风险作业”,狠抓监管执法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
文旅领域,深化旅游景区内玻璃栈道等高风险旅游项目、客运索道等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加强旅游景区景点和网红打卡点安全提示,强化艺术展演、展览、旅游演艺及重大文艺活动安全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严厉打击旅行社向不合格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等违法行为。
特种设备和大型游乐设施领域,紧盯车站、机场、商场、旅游景区、游乐园、餐饮夜市等公众聚集场所,集中排查整治使用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事故隐患。其他有关行业领域,也要针对性明确工作重点,确保各类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到位。
各州(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务必提高警惕、充分准备,精准防范、有力应对,全力防范化解各类灾情险情。
一要加强协调联动,强化灾情监测预报、会商研判,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二要做好可能出现的低温、雨雪、冰冻、寒潮、干旱等灾害的应对准备,完善应急预案。
三要严格落实重特大地震灾害“123”快速响应机制,加强地震监测和震情趋势研判。
四要立足解决好“两个普遍性突出问题”,加强火源管控,落实监管责任,加大宣传引导,提升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队伍扑救指挥能力。
五要密切关注灾情变化,及时启动救灾应急响应,迅速下拨救灾资金物资,及时足额发放冬春救助资金。
六要配齐配强值班值守力量,严格落实事故灾害信息报告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