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反洗钱检查中的抽样规则问题

2024-11-25 06:42   中国香港  

我觉得今天的话题,会引起大家的关注,似乎以往也没看见别人有探讨这个问题的。

会说这个话题,也是最近与一个正在被检查的机构的反洗钱岗交流中,大家聊起来的问题。其实与其说是反洗钱检查,但是这可能在任何检查中会遇到,其实这是一个抽样的原则。

其实最简单、最朴素的就是随机性,以体现公平性,例如:

检查人员按照每月第一天随机抽取一个机构客户,检查其受益所有人是否完成识别以及识别是否准确。

上述随机抽样的规则是合理的,因为抽样条件和我针对的问题没有关联性,即:我是从时间维度寻找一个随机性,这个时间维度与我准备找的问题没有相关性,以此体现受益所有人的检查抽样的合理性。

如果上述例子比较难让人理解的话,那么我们来举一个负面案例,请你来体会下,例如检查人员告诉你针对受益所有人识别的抽样规则是这样的:

案例1:仅抽取2017年10月之前的机构客户数据数据,以此检查受益所有人识别情况。

这种抽检规则,你是不是就感觉出来有不合适的了,因为他的时间划定区间具有一定的“”,且这个“指向性”可能与检查的问题相关,进而影响到抽样的随机性。因为在这个日期前,235号文都没有发布,受益所有人的识别尚未有正式的要求,那么抽查这些存量客户受益所有人,那么肯定会导致识别情况不理想。

因此,可以认为这个抽样规则的合理性存在一定瑕疵。抽样维度与拟检查的问题存在关联性,导致其随机性不足,抽样的合理性存疑。

当然,实际上肯定不会有这样的抽样规则,那也太不合理了,但是这里只说举个例子,让你明白抽样规则的重要性。

来,我们再举个例子:

案例2:随机抽取每月新开户的境外机构受益所有人识别情况,以此检查受益所有人识别情况。

大家来感觉下,感觉下这个抽样规则是否随机性足够,合理性是尚可?我自己认为也是有瑕疵的。大家都知道,境外客户受益所有人识别难度较大,如果以此规则来抽查,相当于一个更小的范围内进行抽查,而这个小范围内的样本明显与范围外的样本存在差异。虽然这些样本从受益所有人识别外规要求上来看是一样的,无论是235还是164都没有单独说区分境内外客户受益所有人识别的不同要求。但是实际在工作中,难度是存在明显差异的。那么这么个抽样规则,肯定会发现境外客户的受益所有人识别质量欠佳。(如果被此检查就是针对国际业务的,那么当然是总体范围就是已经框定在国际客户上,那么这当然属于合理情况)

因此,在此向说明的是,抽样的规则(方式、维度),不能与拟检查或针对的问题有关联性,更不能因为抽样规则导致样本在检查问题上呈现出更高或更低可能性的异样。

当然这样的例子很多,抽样规则可以有时间维度的问题,比如案例一,可能有地域上的问题,比如案例二的境外客户,当然还可能样本选取的问题。如果以上两个是身份识别上的,那么我们看看可疑交易分析排查上的抽样问题。

案例3:抽取监测模型(正巧这个模型中有个条件是客户资产大于1千万,或客户未登记工作单位或职称)的每月第一个系统预警作为样本,检查是否存在未存在分析排查不到位的,比如未结合客户身份、资产等情况进行分析排查。

大家觉得这样的抽样规则有问题么。如果检查就是冲着“身份背景、资产”等异常点去的,而抽样的模型也是涵盖相似特征的,那么相当于说,通过抽样规则划定的一个小的样本区间内,这样样本在资产、身份上是存在特殊性的,导致其更有可能难以结合身份、资产进行分析排查。那么这些样本可能更容易检查发现问题。

以上是今天讨论的抽样规则问题,可能举的例子也不是很恰当。当然抽样是个大问题,不仅有规则上问题,也有程序上问题,这个以后有机会再说。

其实,抽样应该怎么来抽,要以怎样的规则来抽,应该是有一套科学的规则,我们在探讨过程中,可能只是凭借着朴素的感觉,评价这个抽样规则随机性够不够,合理性够不够我们这种评价肯定是具有主观性的,也不够专业。

如有不对之处,均是小编对工作理解不足之处,我在这儿先承认错误了。各位老师、领导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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