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征兵办统一安排部署,2025年征兵工作已全面展开,欢迎广大的正蓝旗户籍适龄青年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踊跃报名参军。现就我旗春季征兵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5年征兵安排
现征兵工作为一年两次征集方式,上半年应征报名从2024年12月1日开始,2025年2月10日24时结束。下半年应征报名从2024年12月1日开始,2025年8月10日24时结束。
二、征集对象范围
(一)男性应征青年: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含高校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即2003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高校毕业生年龄放宽至24周岁(200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初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含高中在校生),年满18至20周岁。
(二)女性应征青年:女兵征集高中应届毕业生(含高校新生)、普通全日制高校在校生及应届毕业生,年满18至22周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2025年上半年女兵征集,年龄放宽至23周岁(200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优先征集普通全日制高校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及高校新生。
三、身体条件
身高:男青年不低于160cm,女青年不低于158cm,条件兵另行规定。
体重:符合下列条件且空腹血糖<7.0mmol/L的,合格。男性:17.5≦BMI<30,其中:17.5≦男性身体条件兵BMI<27;女性:17≦BMI<24。BMI≧28需加查血液糖化血红蛋白检查项目,糖化血红蛋白百分比<6.5%,合格。(BMI=体重(kg)/身高(m)的平方)
视力: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5,不合格。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8,需进行矫正视力检查,任何一眼矫正视力低于4.8或矫正度数超过600度,不合格。屈光不正经准分子激光手术(不含有晶体眼人工晶体植入术等其他术式)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任何一眼裸眼视力达到4.8,眼底检查正常,除潜艇人员、潜水员、空降兵外合格。条件兵另行规定。
文身:面颈部文身,着军队制式体能训练服其他裸露部位长径超过3cm的文身,其他部位长径超过10cm的文身,男性文眉、文眼线、文唇,女性文唇,不合格。
瘢痕体质:面颈部长径超过3cm或影响功能的瘢痕,其他部位影响功能的瘢痕,不合格。
其他:手指、足趾残缺或畸形,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重度皲裂症,不合格。
未尽体检指标以《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为准。
四、应征入伍程序
(一)兵役登记。即日起至6月30日,应征青年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点击兵役登记栏目,填写个人信息,完成兵役登记。
(二)网上报名。完成兵役登记后,应征青年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应征报名栏目申请报名,报名成功后打印报名登记表到所在苏木乡镇基层人民武装部确认报名信息。
(三)初审初检。报名信息确认后,由所在苏木(镇)、场人民武装部于2月15日前通知参加身体初检和政治初审,符合条件的确定为预征对象准备送站体检。
(四)体格检查。2月22日前,旗征兵办依托选定的征兵体检机构,集中组织预征对象参加体检。
(五)政治考核。对体检合格应征公民的基本信息、政治面貌、宗教信仰、婚姻状况、毕业(就读)学校、文化程度、主要经历、出国(境)情况、现实表现、奖惩情况,以及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等进行全面考核。
(六)役前教育。2月下旬至3月上旬,利用7至10天时间,采用集中管理的方式对体检、政治考核双合格的人员进行役前教育训练,主要淘汰思想意识不坚定、身体素质不过硬、集体生活不适应人员。
(七)审批定兵。3月上旬,旗征兵办集体研究,在体格检查、政治考核以及役前教育训练“双合格”人员中,按照政策标准确定人员和服役去向,办理批准入伍手续。
(八)交接起运。3月中旬开展新兵启运工作。主要是组织新兵换发服装、交接档案,向部队移交新兵,统一运输到新兵训练机构或服役部队。
五、参军优待政策
(一)军人地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军人是全社会尊崇的职业。国家和社会尊重、优待军人,保障军人享有与其职业特点、担负职责使命和所做贡献相称的地位和权益,经常开展各种形式的拥军优属活动。①按照《军队及军队相关人员医疗保障待遇暂行规定》,军人、军人未成年子女及军人配偶享受军队免费医疗,军官军士父母和配偶父母享受军队优惠医疗(扣除起付线及完全自费部分,门诊费用减免20%,住院费用减免50%)。②国家对军人的婚姻给予特别保护,禁止任何破坏军人婚姻的行为。③国家对军人子女予以教育优待。军人子女入读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普惠性幼儿园,可以在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父母居住地、部队驻地入学,享受当地军人子女教育优待政策。军人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军人子女入读军队幼儿园免保教费,入读地方幼儿园部队予以补助。④军人、军人家属享受参观游览公园、博物馆、纪念馆、展览馆、名胜古迹以及文化和旅游等方面的优先、优惠服务。军人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轮渡和轨道交通工具。军人和随同出行的家属,乘坐境内运行的火车、轮船、长途公共汽车以及民航班机享受优先购票、优先乘车(船、机)等服务。⑤侵害军人荣誉、名誉和其他相关合法权益,严重影响军人有效履行职责使命,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提起公益诉讼。
(二)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优待
国家对应征入伍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应征入伍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普通高等学校大学毕业生(参加普通高考被省级招生办录取的)选取军士后,确定军衔等级和工资起点时,其学制时间视同服役时间。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军士、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级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高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全日制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
(三)大学生士兵退役复学、升学优待政策
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升学优待政策主要有:①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根据实际需求,每年安排一定数量专项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②将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③将考研加分范围扩大至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退役人员在继续实行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后按规定享受加分政策的基础上,允许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本科学业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④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实行招生计划单列。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学业后参加普通本科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录取比例在现行30%的基础上适度扩大,具体比例由各省根据本地实际和报名情况确定。⑤放宽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转专业限制。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⑥复学(入学)政策。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人学。⑦考试升学加分。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人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⑧高职(专科)升学。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毕业生,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⑨免修军事技能。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参军入伍退役后复学或入学,免修军事技能训练,直接获得学分。高职(专科)学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
(四)士兵退役就业服务优待政策
1.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①士官服现役满12年的;②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③因战致残被评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④烈士子女的。
2.退役士兵就业服务优待政策主要有:①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②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可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就业信息、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③政法干警招录。各地拿出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培养计划的20%左右,用于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不再实行加分政策。鼓励高学历退役士兵报考试点班,并适当增加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的比例。④普通全日制高校退役大学生士兵,参加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享受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六项计划人员同等优惠政策(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教师特岗、西部志愿者、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⑤选择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退役士兵,可参加政府组织免费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并获得相关学历或资格证书,也可享受税费减免、贷款、户籍管理和创业扶持等各项优惠政策。
(五)义务兵入伍优抚政策
义务兵服现役期间除享有现役军人的待遇外,还享有以下待遇:①义务兵服现役期间,其家庭由当地人民政府发给优待金,每年按照不高于自治区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水平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两次。到新疆、西藏等艰苦边远地区服役的义务兵,按照当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的3倍计发。目前本地区优待金发放标准高于自治区标准的,暂可按照现行标准执行。②义务兵人伍前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含合同制人员)的,退出现役后,允许复工复职,并享受不低于本单位同岗位(工种)、同工龄职工的各项待遇;服现役期间,其家属继续享受该单位职工家属的有关福利待遇。③义务兵和初级士官入伍前的承包地(山、林)等,应当保留;服现役期间,除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承包合同的约定缴纳有关税费外,免除其他负担。④义务兵从部队发出的平信,免费邮递。
六、咨询热线
旗 征 兵 办 联系人:
孙参谋 0479-7357220、15148518883
上 都 镇人民武装部:
呼部长 15849922335
南干事 15247910866
石干事 15247646274
哈毕日嘎镇人民武装部:
汪干事 17614795363
桑根达来镇人民武装部:
贺部长 15247997572
达干事 13847917592
赵干事 18947996162
宝绍岱苏木人民武装部:
敖部长 13848498653
那日图苏木人民武装部:
莫干事 15247996831
扎格斯台苏木人民武装部:
苏干事 18847980255
赛音呼都嘎苏木人民武装部:
图部长 15164970398
唐干事 15604791974
黑城子示范区人民武装部:
康部长 13947944309
张干事 13514797529
五 一 种畜场人民武装部:
白部长 13847929775
吕干事 18047169310
正蓝旗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2024年12月
一审:乌云高娃
二审:张磊
三审:石玉旺
制作:青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