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学院音乐学院办学始于2003年,2014年独立设院,现有音乐学和舞蹈学两个本科专业,其中音乐学专业为“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湖南省一流本科专业。在校本科学生共计562人,年均招生规模150余人。学院拥有独立教学楼一栋,建筑面积达4497平方米。
学院以打造国家级、省级教学成果奖为抓手,构建了“1336”实践教学体系。近五年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项、国家艺术基金项目1项、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2项;发表CSSCI等核心期刊论文40余篇;获湖南省优秀社科成果奖1项;获全国声乐、舞蹈展演4项;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三等奖1项,省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2项、三等奖1项;全国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二等奖1项、省级教学竞赛一等奖3项;3门课程获评湖南省一流课程。
校企合作
学院搭建了校企合作的实践育人平台,建立了一支服务地方经济文化发展的师生“产学研”团队。主持了《长沙市“十四五”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成立了“音乐扶贫”与“音乐支教”实践团,在湘西地区和长沙周边乡镇建立了5个公益教学基地,为解决边远地区音乐师资短缺的问题助力。学院坚持人才质量至上的办学理念,大力推进实践教学,为社会培养了大批创新性、复合型应用艺术人才,为湖南、江苏、山东等省份和地区及乡村振兴提供了人才支撑,为社会美育和文化产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毕业生平均就业率87%以上,考研率逐年上升。
“立德树人、实践育人、以赛促学”,学生在音乐与舞蹈类学科竞赛中获得优异成绩。共计获得省级以上金奖43项、银奖和铜奖94余项,获得省级创新创业大赛金奖1项、银奖2项,并获全国创新方法大赛银奖1项。尤其是原创舞蹈作品《十八洞的新苗歌》获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专业组金奖、第十三届全国舞蹈展演、第二届湖南省文学艺术奖等10项大奖;学生合唱团在长沙市合唱比赛中荣获全市金奖第一名。
音乐学
培养目标:培养适应地方经济文化建设和社会需要的应用型高级音乐专门人才,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专业基础扎实,综合素养高,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强,能在专业艺术院团从事音乐表演;在中小学及社会教育机构从事音乐教学;在文化创意产业从事创作、策划、编导等工作。
主干课程:声乐、钢琴、器乐、视唱练耳、基本乐理、和声学、曲式与作品分析、中外音乐史、合唱与指挥、数字影像声音制作、网络新媒体音乐制作与编辑、音乐教育理论、歌曲写作、钢琴配弹、艺术指导、器乐合奏、剧目排练等。
舞蹈学
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较高的思想道德素养、人文素养、业务素质和身心素质,掌握舞蹈学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适应能力和创新意识,能胜任在文艺团体从事舞蹈表演、编创与中小学舞蹈教学工作的应用型专业人才。
主干课程:中国民族民间舞、古典舞基训、现代舞基训、古典舞身韵、流行舞蹈、中外舞蹈史、中外舞蹈赏析、舞蹈教学论、舞蹈编导、舞蹈技巧、舞蹈剧目等。
—END—
图文排版|徐 源
责任编辑|李 璇 徐 源 王语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