悲剧,一女童被幼儿园校车碾压身亡?校车安全这些要知道

教育   2024-11-20 21:25   福建  

近日,有网友在社交平台发布视频,称在河南周口市淮阳区刘振屯镇,发生一起幼儿园校车碾压儿童事故


11月13日,河南省周口市淮阳区教育体育局发布情况通报:


11月11日,我区刘振屯镇金色童年幼儿园一女童不幸发生交通事故。对此我们无比悲痛,对家属表示深切慰问。


目前,涉事司机方某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将根据调查结果依法追究责任。事发后,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责成相关部门成立工作专班,迅速开展事故调查,善后工作已处理到位。

事故的发生也暴露出该园安全管理上的漏洞。为了确保类似事故不再发生,对此我们无比悲痛,对家属表示深切慰问。将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切实筑牢校园安全防线。


校车安全这些要知道:
1

校车驾驶人驾驶校车上道路行驶前,应当对校车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检查,不得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道路行驶。校车驾驶人不得在校车载有学生时给车辆加油,不得在校车发动机引擎熄灭前离开驾驶座位。



2

校车的副驾驶座位不得安排学生乘坐。校车运载学生过程中,禁止除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以外的人员乘坐。随车照管人员负责清点乘车学生人数,帮助、指导学生安全落座、系好安全带,制止学生在行驶过程中离开座位等危险行为。

3

校车严禁超员、超速行驶,并且要按照经审核确定的线路行驶(遇有交通管制、道路施工以及自然灾害、恶劣气象条件或者重大交通事故等影响道路通行情形的除外)。

4

校车上下学生,应当在校车停靠站点停靠,未设校车停靠站点的路段可以在公共交通站台停靠。停车时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打开停车指示标志。学生上下车,随车照管人员要在车下引导、指挥,维护上下车秩序。


5

校车发生交通事故,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应当立即报警,设置警示标志。乘车学生继续留在校车内有危险的,随车照管人员应当将学生疏散、撤离到安全区域,并及时与学校、校车服务提供者、学生的监护人联系处理后续事宜。

6

配备校车的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加强校车的安全维护,定期对校车驾驶人进行安全教育,组织校车驾驶人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以及安全防范、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知识,保障学生乘坐校车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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