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呼市的张女士给我们栏目打来电话说自己想在停车位上安装一个充电桩,物业公司不同意。
张女士住在呼市新城区亲亲尚城小区,去年5月她购买了一辆新能源汽车。
张女士:“因为我们是二胎家庭,考虑到用车方便我们买了新能源车,因为现在提倡环保,油车比较费油,电车充电的话觉得应该会比较方便才买的。”
张女士说小区配备有10个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桩,买上车之后就一直在这些充电桩上给车辆充电,可她发现公共充电桩不够用了。
张女士:“一共10个地上充电桩,全满,有部分业主充满电也不走,我们就需要跟保安沟通,最多得等40分钟。”
张女士说她在小区地下停车场有一个车位,因为公共充电桩不够用了,所以打算在自己的车位上安装一个充电桩,《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示范文本》规定,居民自用充电桩建设需要物业公司出具同意安装充电桩的证明材料,张女士就去找了物业公司,但物业公司不同意她安装。
张女士:“他们提到了消防安全问题,但是消防安全问题我们了解到是过关的,他觉得现在小区内外的充电桩是够用的。”
物业公司说什么也不同意张女士在自家车位上安装新能源充电桩,于是今年3月张女士将物业公司告上了法庭,呼市新城区人民法院判决物业公司应当给张女士家出具安装充电桩的同意书,判决结果是有了,但物业还是不给出同意书。
张女士:“他们原话就是不认可判决书,他要求我们一定要走法律完整的一个程序,然后再去强制申请,目前的情况是,如果我们想申请地下充电桩的话就必须走强制执行这个流程,我很不理解。”
张女士说小区里还有几户业主也遇到了和她同样的情况,他们也对物业公司进行了起诉,直到法院强制执行后物业公司才肯配合。
张女士:“但是现阶段是一定要走这个多余的流程,占用这个资源才能把这个事情解决,就多此一举。”
物业公司为什么不同意业主安装充电桩呢?既然已经有了判决结果,物业为啥还非要等着强制执行,才肯配合。记者来到物业公司了解情况。
记者来到了富华物业公司亲亲尚城小区项目部,见到了这里的陈经理。
物业公司 陈经理:“老式小区了,十多年了就没有说有这个装充电桩的这一套设备,包括消防等各方面达不到这个条件。”
陈经理解释说,物业之所以不同意业主在自己的车位上安装充电桩,是因为小区在建设时就没有预留安装充电桩的地方,消防设施不完善,他担心存在安全隐患。
物业公司 陈经理:“因为底下出了事之后,楼体都是钢筋水泥的,你最后给人家烤了,房是不是就成危房了?装上以后万一出了事首先是物业承担责任,好像对其他业主就不负责任了,首先我们服务于广大业主的,不是服务于你一个人的。”
现在法院的判决下来了,为什么一定要等着强制执行?
物业公司 陈经理:“现在起诉你也胜诉了,叫他们强制执行,我们物业配合给你们装,法院强制执行的话,我们也跟广大业主有交代,这是法院强制执行的,我们没法推脱。”
在现场记者也见到了呼市新城区喜悦社区的刘书记,刘书记表示,下一步他们会组织双方进行协调,张女士表示,如果协调不成她再和家人商量做下一步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