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县卫健局扎实推进医疗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目前,全县3家二级医疗机构已建立执行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制度。
医疗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是指患者在县内任意试点医疗机构就医时获得的检验报告单(包括纸质和电子版),如需前往其他医疗机构进一步就诊,其他医疗机构应根据疾病发生发展规律,在不影响疾病诊断治疗的前提下,使用患者在试点医疗机构已获得的检验报告单,不再进行重复检查。但对于一些短期内病情可能快速变化的患者,如患有外伤、急性失血、缺血性疾病等情况的患者,需要医师以实际情况判断是否需要复检。
目前,我县3家二级医院已经通过了省级检验结果互认,并与全省11个地区、268家机构可以互认;通化柳河医院和柳河县中医医院医学影像检查结果可以与全省178家医疗机构互认;柳河县中心医院、通化柳河医院超声检查结果可以与全省130家医疗机构进行互认。
据了解,医疗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的检查项目共7个主项、39个子项,包括全血细胞计数、尿液化学分析、常规化学检验、脂类分析、乙肝两对半检验、丙肝抗体检验、微生物检验;影像结果互认项目包括胸部正位、胸部CT、头部CT、头部MRI平扫、腰椎正侧位、腰椎CT、腰椎MRI平扫、腹部立位等8项DICOM影像数据及7项胶片;超声结果互认项目包括10项腹部(肝、胆、胰、脾、肾脏)检查。
医疗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制度实施以来,我县检验、影像检查、超声检查总人数超2400人,节约金额16万余元。接下来,县卫健局将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实验室和各个环节的质量管理工作,确保医学检查检验结果的真实准确。同时,加强对医务人员医学检验检查结果互认的相关培训,针对群众广泛开展政策解读,让群众在就医时省钱、省时、省心,切实提高医疗资源利用率,减轻就医负担。
记者:孙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