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叫做“插播”,其实就是把后面的一些内容提前来说一下,上次是说到6,按顺序应该是讲安迪沃霍与地下丝绒、大卫鲍伊这些纽约圈的核心人物,然后还得讲讲教父帮以及纽约独立电影之父约翰·卡萨维兹。
但今天心血来潮,突然觉得可以把90年代中期的场景说一下。因为1994-96这段时期,我们上一篇文中提到的两位大佬都已经很红了,94年这个年份还能联动一些老东亚的东西,我把我视野里的东西都讲一下,你们大家看看逻辑线对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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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正文,我们来阐述一下,为何1994年如此重要?1994年A和B到底在做什么?
首先,很巧合,A和B都在这一年爆红。
A演了一部动作片历史上非常重要的影片,开创了电脑特技的某种先例,以及交通工具动作片、英俊小生动作片的先河。
而B的一首单曲成为90年代摇滚、民谣、嘻哈史上最有标志性的单曲之一,从此奠定了1996年独立音乐进入主流视野的基础。
然后很神奇的是,两个人在96年以前同时进入了一年多的瓶颈期。
那么1994年,正好是歌王正式退位的一年,标志就是歌王获得了格莱美终身成就奖。
为什么说这是退位?
因为我看了无数遍这次的颁奖词(U2主唱Bono)和得奖感言(歌王本人),歌王说的是:舞台下的诸位我很多都不认识,我像一个棒球场上的孩子,手持球棒球却不知飞向哪里。
我从未见过歌王如此伤感,他一生霸气纵横、豪情万丈、杀伐决断,但此刻,他变成了一个伤感的胖老头,让人无限感慨。
Bono第一句话:Frank不喜欢Rock&Roll,但我们rocker很爱他,因为他swag的生活方式正和我们一样。
这句话延展开,我们能说上一大段历史,但是,太长了,以后专题讲一讲歌王与摇滚乐的恩恩怨怨。
是的,1994年,已经完全是摇滚乐的天下,我原先没有意识到宝爷领导的纽约音乐圈的存在,以为滚圈只有主流滚圈,只有格芬的人,但实际上,1994年正是宝爷结婚后的第二年,他不仅统领了纽约的艺术圈,也开始插手歌王留下的黑人音乐。
B是歌王身边长大的艺术N代家庭的天才音乐儿童,他之前混过纽约,现在回到出生地LA爆红,他在纽约的时候是否已经得到宝爷的指点?不清楚。但宝爷生命最后的几年把很多工作交给了他,他也出色完成宝爷的考验。宝爷爱这个小辈,因为他和他好像。
2016年,对B的音乐生涯有重大影响的几位导师纷纷离世,这像是一场仪式,宝爷最后一张专辑正是他的遗书。
A同样和宝爷有渊源,年幼时的他已经在妈妈的party上经常见到宝爷身边的摇滚巨星们,妈妈为他们工作,一直到后来他们搬走都没有改变这个工作。1994年,他早就有了全球五亿萝莉粉,成为世界上最大的流量,但他还是以一个普通人的身份在宝爷拍的纪录片里面露了一脸。
这俩人,都混在同一个圈子,但从来没有在公众范围同框,1994年,一个剑走偏锋但音乐天才备受公众赞赏期待,一个相当主流无人不知八卦无所不在却演技饱受批评。
某种意义上说,也许他们拥有相同的命运,他们都是好莱坞这个大观园中的贾宝玉,备受女性青睐而叛逆无比,都被90年代的年轻人追捧,称为地球上最酷的人。但他们和贾宝玉当然完全不同,他们最终掌握了好莱坞,掌握了世界。
歌王的退位和他们的走红有什么联系?可能只是巧合,毕竟观众和听众不会只因为营销而都爱上一个人,随后两年的沉寂是不是也是因为歌王的退位和生病?这就说不清了,我们会在正文里慢慢分析。